楼主: 我想有个窝

心力憔悴的我求助于酒泉在线的各位网友,请大家为我出谋划策!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18 06: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触很深啊 ~!我觉得是你先找人家合作的然后又是你先决定退的~!好像人家拿了100多万就没人家说话的权利了?做什么也要有个规矩  不是说你想合作就合作想退就退   同情你是一方面  而看了119楼的我又觉得值不值得还得想想  应为看来看去是你在套弄人家的  人家拿了100多万来弄  而你又在眼看弄不下去的时候又退  人家同意就是你说的你们也没钱了也要生活  把那个歌厅给你  也是一种间接的帮助  而你拿了9万要45的股  你要想想100  和  9的距离有多大   人家给你45的股也可以了  要给我  我做不到.这就说明人家不和你计较钱的事.那我问你要是你们合伙的那个店在盈利的状态你会退么?你才拿9万还是你找人家合伙的.你要明白合伙的意义.不光是在盈利的状态共享利益也要在亏损的状态共同承担损失.你这一退明显是一分不少的拿回你的钱.人家给你个歌厅都不错了.要给我的话   我就不同意你退和我一起陪  要么你退也可以等我盈利了在你钱因为是你找他合作的  没有你他不会做这个事     所以说是你自作聪明了  现在我唯一同情的就是你爸  至于你...道德不是太好..所以先好好学习一下怎么做人..在慢慢学做生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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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08: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账得有技巧才成,先找到债主的软肋,从软肋下手一般都能要回来,找到软肋还要不回来的话那就是楼主你个人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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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1: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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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2: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名字和单位亮出来,让大家看看庐山真面目啊,看看这些拿着老百姓血汗钱,吃着皇粮,不做人事的蛀虫,应该让这种事情在媒体爆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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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2: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看到118楼的那位网友说的话   我真的好无奈    真的不知道公正在哪里? { 合作是我给谢某郭某提出来的 可是没有利益谢某你会投资占55的股吗?  大家冷静的想想我投资9万 谢某你投资100万  你让我占45的股 谁会愿意呢?难道挣钱很容易吗?}到去年年底的时候谢某和郭某说有人想入股,我说既然这样,我也拿不出再多的钱。那我就退股吧,让那个人再投点钱,让店能够早点营业。所以经过谢某和郭某商量 最后同意了我的退出  {我是元月5号退得股}。谢某比我妈年纪还大 郭某又是执法人员   是觉得我当时没钱了  没有价值了  所以同意我退股    而退了之后一直赖着不给我给股金       现在又找人威胁我!威胁不是我空口说白话,有录音为证。如果哪位网友是与法律有关的人士!想了解的话  我可以让你们都看看  到底我是骗子 还是他们是骗子    我知道我的帖子发出去一定会有人捣乱  但是我不怕    我一直都相信老人说的一句话:“有理走遍天下”。真相自会解开,望各位网友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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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2: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仰望者 发表于 2011-5-18 12:05
把名字和单位亮出来,让大家看看庐山真面目啊,看看这些拿着老百姓血汗钱,吃着皇粮,不做人事的蛀虫,应该 ...

谢谢你  真心的谢谢      事情正在一步步的揭晓    希望你能一直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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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2: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社会(蛇) 发表于 2011-5-18 05:13
你做生意,连职业道德都没有骗过骗过去有意思吗,你日你吗 的B还骗老子1500你小B还跑到酒泉在线上耍球呀,你 ...

你是不是穷疯了  我欠你钱??你怎么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出现   不害臊吗?  作为一个男人 天天让女人养着  你好安逸啊?  不知道人们常说的小白脸 是不是就是指向你这样吃软饭的男人   反正我什么都没了 你不是要把我的头打成撒户吗?  真想知道撒户是什么??以后没文化就不要出来丢人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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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真的吗?看来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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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118楼说的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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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何须浮名 发表于 2011-5-15 08:03
找律师咨询相关事宜。比在线清楚。

说的对,对这个事不太了解,找个稳妥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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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有个窝 发表于 2011-5-15 18:39
可以吗? 我这种情况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管吗?

他忽悠你呢,合作经营不是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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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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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事情还是不清不楚啊,解释下118楼所说的,客观一点,叙述一下事情经过,让大家对比下!关键问题不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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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3: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把整件事整理一下,按照时间顺序列一下,把个人的想法等主观因素去掉,把客观事实列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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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4: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100多万的投资,楼主出9万,占45的股份???大脑没进水吧?
楼主说的应该是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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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5: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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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8: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吟啸且徐行 发表于 2011-5-18 13:18
他忽悠你呢,合作经营不是雇佣关系

呵呵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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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8: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舞飞扬520 发表于 2011-5-18 14:00
100多万的投资,楼主出9万,占45的股份???大脑没进水吧?
楼主说的应该是真的吧

世上还是有明事理的人的,谢谢大家支持我!  我相信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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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18: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灭问天 发表于 2011-5-18 13:46
能不能把整件事整理一下,按照时间顺序列一下,把个人的想法等主观因素去掉,把客观事实列出来啊

我只想说你有认真看过他的谬论吗?  我希望您可以认真看看,自然会找出很多漏洞。你觉得他仅仅是一个服务生,会对整个事件了解的这么清楚吗?不管这段谬论是否真实!如果他是一个服务生,他又怎么会一边倒的品论我的不是!这样公平吗? 希望大家擦亮自己的双眼。严谨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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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现在的社会行情看,楼主拿9W 合作人拿100W 楼主还拥有%45的股,我觉得完全没有理由相信!在这里还出现过一个什么执法人员,这事情我觉得楼主也许是有理的,现在的社会大家都懂的!楼主一个女子根本是和人家玩不起的! 真所谓 道不同不相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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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8 20: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780331 发表于 2011-5-18 20:25
从现在的社会行情看,楼主拿9W 合作人拿100W 楼主还拥有%45的股,我觉得完全没有理由相信!在这里还出现过一 ...

真心的谢谢您   终于还是有人能看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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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21: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找个好点的律师早点解决你的问题,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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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02: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觉的不可能是吧~!  那你楼主为什么不说就是他要45的股   要想博得别人的同情  把实话说出来 到现在还不说实话  还给说欠你20W 请问你从哪来的20W   到现在还不说实话    就问你是不是你要45的股  人家还同意了~!   你给在线的网友们好好解释一下   再有就是 欠你的20W是从哪来的?   说点实话吧~!  也许还可以帮你~!到现在不说实话网友们给你出的注意只是让你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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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07: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起来想演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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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0: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过 发表于 2011-5-19 02:54
你们觉的不可能是吧~!  那你楼主为什么不说就是他要45的股   要想博得别人的同情  把实话说出来 到现在还不 ...

这又出来个20W  你想清楚再说  好吗? 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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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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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1: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渠道进行执行,在这里争吵有害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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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1: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事件从双方的描述都是模棱两可的,要想让大家给你出注意,你就应该详细的叙述,尤其是钱数。你一共投入多少,拿到抵押的歌厅值多少,还欠你多少,你损失多少,合伙人投入多少,你们的股权百分之45也好,450也罢,分配比例的依据是什么,等等!我不相信110万的数字,那只是一面之词,你可以纠正。但你又不详说,让大家猜的给你想办法。那样你是得不到大家的所谓‘同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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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9 13: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感觉  谁都有理!!期待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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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5: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凌石 发表于 2011-5-19 11:55
整个事件从双方的描述都是模棱两可的,要想让大家给你出注意,你就应该详细的叙述,尤其是钱数。你一共投入 ...

我只投入9万2千元   因为我退股后她没给我一分钱  我没办法生活   (我前面提到  我退股后家里全部积蓄不超过200元)   所以无奈下把歌厅顶过来  维持生活   歌厅顶了6万  下欠的只有3万2千元     45%股   确有此事    但这个占股比例是之前我们起步时预计的金额(本来预计我投入8万元  谢某投入12万元)  所定的占股比例   结果花费超出了预计(当时没考虑要做包厢  但是谢某老公郭某非要做三个包厢  我是小股东  只有照办)   所以截至到最后我退股  都没签合作协议  不是因为占股比例的问题   而是因为协议是他们定的  里面有很多条都让人无法接受   比如说:“甲乙双方如果三天之内不到该场所即视为违约”  还有:“ 乙方如果不尊重甲方  也将视为违约”(谢某为甲方 我为乙方) 我曾提出这两条不合理  可是谢某全不予理睬   大家听过这样的合同吗?  我就是打工  请三天假 也是可以的吧     既然我和她合作   就因该互相尊重   为什么我不尊重她就会视为违约????大家觉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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