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康盛花园广场的那帮老妖精!

 火... [复制链接]
玛丽苏的妹妹 发表于 2011-7-31 08: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在康盛广场的人一提早上那帮老太太跳舞就都摇头:“住在这,倒了血霉了”。我住在广场边上,由于睡眠比较浅,外面的音乐7:30准时响起,我准时被吵醒,你晚上和朋友聚一下回来晚了,想早上补个眠,没门,你晚上想看个精彩电影,早上再睡一下,也不可能,7:30他们锻炼,7点就聚在一起唧唧咋咋:“老王,睡不着啊。”“老李,肉18了。”有次音乐声吵得我忍无可忍,跑去和她们理论,人家一群老太太围在一起围攻我:"都几点了?还睡!”“你不老吗?我们锻炼卡咋了?”“嫌吵你别买广场的房子啊”听这些不讲理的话还有啥和这些人说的,走吧。可是真的没人管么?我只想睡到自然醒,听到清脆的鸟叫,而不是被迫被“大河向东流”“哥哥啊我..........妹妹啊我”吵醒!锻炼你可以跑步,可以舞剑,非要音乐放上跳舞就能活到99?稳重些老太太的也不每天在那里跳,看着那些人素质实在不怎么样!  
   一年到头有找她们吵架的,砸录音机的,可这帮老太太铁了心了,脸皮也真厚,一定要吵你没商量,也许这帮老太闲的没事,别人找她们吵架还能调节无聊的生活吧!她们群起而攻之,还挺享受这成就感的。一个老头被吵的受不了,放了更大的音乐去吵她们,这下广场更热闹了, 我们被吵得更厉害了 !
    这个标题是为了引大家关注哈!                                                                                               
小于 发表于 2011-7-31 08: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互相包容一下吧,年轻人多理解一下吧,但还希望在小区跳舞的能将音乐关小一点,毕竟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需要相互照顾, 不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这才是相互理解的基础,建议物业公司出面协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害虫 发表于 2011-7-31 08: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还是音乐,享受吧
我家楼后是秦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北大桥 发表于 2011-7-31 09: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陈生 发表于 2011-7-31 09: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还是秦腔,享受吧,我家楼后是“嘉峪关插一位”

点评

哈哈,我们家楼后面是清真寺,凌晨四五点开始两个大喇叭鬼哭狼嚎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6 17:20
哈哈 想当年我住金塔的振华宾馆的时候早上7点是:“酒泉 酒泉”  发表于 2011-9-11 12:12
哈哈,嘉峪关差一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4 23:30
我家楼下是:先按个两声喇叭,"师傅,开门....师傅,开门" 妈的,我要是师傅,“八戒,回来晚了,外面睡去”  发表于 2011-8-4 16:03
我家楼下是.哥俩好啊!六高升呀!四发财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7-31 13: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就是我00 发表于 2011-7-31 09: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深切同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1-7-31 09: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会老,不为别的,就为这个,我们应该互相理解,多包容一点。也许多年后我们也会加入这个行列,要是有人听见说我们是老妖精,我们作何感想?我住在健身广场边上,每天都是伴着7:30广场的音乐起床的,中午大爷大妈们的秦腔依旧,晚上继续锅庄。这就是所谓的老来乐吧,我们无权干涉老人的幸福,无权干涉任何人得幸福。夕阳无限好,祝福他们吧。

点评

说的有道理。何况年轻人是该养成好的作息习惯。(上夜班者可能就得受罪了)  发表于 2011-8-15 15:11
是啊,谁不想做一个平和的人呢?偶尔为之可以宽容一点,日日如此谁能受得了,你可以老,可以享受生活,可以锻炼,但不能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否则就是倚老卖老。是啊,我也会有老的那天,但是我很反感那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7-31 14:01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wdb + 1 在理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潇潇 发表于 2011-7-31 09: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宽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新世纪 发表于 2011-7-31 09: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会老的那一天,请互相谅解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一起恰恰 发表于 2011-7-31 11: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们无法改变别人时,就去改变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祁连苍狼 发表于 2011-7-31 11: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喜欢晚睡晚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qlc114 发表于 2011-7-31 11: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烟死的鱼、 发表于 2011-7-31 12: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这边每天早上7点左右有打太级的也有跳舞的,前段时间跳舞的音乐放的挺大,挺吵的,尤其俺是孕妇一个,比较嗜睡,天天早上也觉得怪烦的,不过这两天早上音乐声小多了。老人天天早起锻炼是好事,但是不要影响到别人就更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一切随风34 发表于 2011-7-31 12: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老人多点宽容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月夜魂翼 发表于 2011-7-31 12: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互相理解吧,找物业调节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山虎 发表于 2011-7-31 13: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生 发表于 2011-7-31 09:10
你们还是秦腔,享受吧,我家楼后是“嘉峪关插一位”

我家楼下是.哥俩好啊!六高升呀!四发财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心有芊芊结 发表于 2011-7-31 13: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还好些能听到各式各样的音乐,各三差五我家阳台下面就有五六个老头老太倒闲话,说儿媳不好这哪的,扯东家西家的闲事,声音还特大听了都胀气,老了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芦苇地 发表于 2011-7-31 13: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温暖雨巷 发表于 2011-7-31 13: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暖雨巷 于 2011-7-31 13:56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每个人都想多运动运动增强体质,但是,锻炼身体是好的,但不能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强烈建议,社区与跳舞锻炼的居民进行沟通,定时!定点!定音量!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点评

yes  发表于 2011-9-12 20:48

评分

参与人数 2好评 +2 收起 理由
康尔健野 + 1 说在好
红桃、黑桃 + 1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玛丽苏的妹妹 发表于 2011-7-31 14: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如止水 发表于 2011-7-31 09:20
每个人都会老,不为别的,就为这个,我们应该互相理解,多包容一点。也许多年后我们也会加入这个行列,要是 ...

是啊,谁不想做一个平和的人呢?偶尔为之可以宽容一点,日日如此谁能受得了,你可以老,可以享受生活,可以锻炼,但不能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否则就是倚老卖老。是啊,我也会有老的那天,但是我很反感那种不分场合地点大张旗鼓扭来扭曲的老太太,我周围也有许多快乐的老太太,她们早起和老头散散步,或练练剑,一样快乐,看起来很有气质的老人。再听跳舞的那群老太太说的话“嫌吵你别卖广场的房子”,什么样的人啊?我不暴粗口转头走了是我的修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眉儿 发表于 2011-7-31 14: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物业管理调节一下吧,但是别说他们老妖精,谁都有老的一天,人老了找个乐子也不容易,找机会也和也他们好好沟通一下,事情总会有办法解决的,楼主也要注意你的态度和语气。祝愿楼主早日找到解决的办法!物业管理调节一下吧,但是别说他们老妖精,谁都有老的一天,人老了找个乐子也不容易,找机会也和也他们好好沟通一下,事情总会有办法解决的,楼主也要注意你的态度和语气。祝愿楼主早日找到解决的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wdb 发表于 2011-7-31 20: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幼以及人之幼。
三、事物都是相对的:无高,就无所谓低;无黑,就无所谓白。人家老了,是老**(不好意思说),那你肯定小,你是什么?
四、七点半了,早该起床了,一日之计在于晨;如果年轻,早该准备上班了,一生之计在于青;若是年龄大,也无妨当一当“老**”。

点评

你没看见人家说了标题是为了吸引,谁在被惹毛了之后不会说句TMD的啊,再说了人家之前找过他们,别搞的自己就方方面面的!第二句话你用来教育楼主为什么不用它来教育一下那些老人?  发表于 2011-8-5 11:17
你用的这个头像是韩国明星玄彬么?能换个么?用这个头像说出这样的话,对于我来说时空转换不过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7-31 23:5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的word我做主 发表于 2011-7-31 2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的word我做主 于 2011-7-31 21:37 编辑

年轻人忍着点,中国已经步入老年人的社会。晚上玩的时候早点回家,疯玩的想第二天睡懒觉,跟爹娘一样岁数的老头、老太是不会答应的。凡事不要一味怨社会,自己要学会点担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KKKKK 发表于 2011-7-31 21: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也好、年老也好,行为、行动都要文明,
尊敬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点评

赞  发表于 2011-9-19 20:5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高在下 发表于 2011-7-31 22: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是支持楼主的  但是基本国情如此  国民素质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白狼 发表于 2011-7-31 23: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确实有点过了,给你教个办法,她们要是声音实在打扰到你了,你可以打110报警的,这属于噪音污染,派出所会出面给你协调的。

点评

真的,110还管这个?物业上跟她们说过多次了,就警告完那几天声音小两天,之后照旧,声音小了人家跳得不过瘾,我没有楼上有些人的姿态高,有担待,我玩我的又没打扰别人,哪怕我睡到日上三竿,那也是我的权利,哪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7-31 23:4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玛丽苏的妹妹 发表于 2011-7-31 23: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白狼 发表于 2011-7-31 23:01
这个确实有点过了,给你教个办法,她们要是声音实在打扰到你了,你可以打110报警的,这属于噪音污染,派出所 ...

真的,110还管这个?物业上跟她们说过多次了,就警告完那几天声音小两天,之后照旧,声音小了人家跳得不过瘾,我没有楼上有些人的姿态高,有担待,我玩我的又没打扰别人,哪怕我睡到日上三竿,那也是我的权利,哪个人说非得7点半就要起床了?社会在发展,早起早睡就是好青年?你有你的生活方式,我有我的生活方式.中国人的传统要尊老爱幼,那是指你的身体状态是属于弱势群体,在某些方面应该得到社会和大家的帮助,但是这些都要建立在尊重别人和自重的基础上,我只尊重值得我尊重的人!

点评

你打110后,警察回去康盛花园和这些老太太谈,直到处理完,我就是干这个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8-17 21: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玛丽苏的妹妹 发表于 2011-7-31 23: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wdb 发表于 2011-7-31 20:04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幼以及人之幼。
三、事物都是相对的:无高,就无所 ...

你用的这个头像是韩国明星玄彬么?能换个么?用这个头像说出这样的话,对于我来说时空转换不过来!

点评

办法很多 我偷偷告诉你 在这里说板砖能拍死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8-6 14: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不拘一格 发表于 2011-7-31 23: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你发的这个标题,我想你也配提“素质”一词?你没有父母么?你是这么叫长辈的么?7 点多你父母如果喊你起床,你是这么叫你父母的么?
那是个广场,不是你家的院子,我想你该知道“广场”是干什么的,再说了,找自身的原因,7点半,不是睡觉的时间,及时有施工工地 ,7点以后施工也不能算吵了你了吧?7点半,如果邻居装修,你是否冲过去找事情不成?还有拿噪音污染防治法来套这事情,我想你先把这部法律学好。

点评

按照(不拘一格)的观点 谁都可以大放噪音 不管噪音有多大 只要不在人的休息时间就可以了吗  发表于 2011-9-1 21:15
首先,我写这个标题在这里就知道会受到某些自认很“忠”很“孝”很尊老爱幼人士的反击,没关系,我能在这里说她们是老妖精,招人骂,比表面道貌岸然,背着人说着更龌龊的话要光明磊落,“老”并不是为所欲为的资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8-1 13: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ongyi 发表于 2011-8-1 01: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你家窗户上假设大音响   每天7点半你给她们放双截棍  让她随着音乐起舞吧  

点评

不对,应该放“忐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8-1 14: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11-22 14:2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