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报停暖气要交“热损费”,这个规定太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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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w 发表于 2020-10-14 14: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新出台的《酒泉市供热管理条例》是38条规定“住宅”停暖要收“热损费”。在各县市的供暖细则还未出台前,肃州区各供热站(各县市供热站)都依据这个《条例》,对报停住宅、门店暖气用户,开始收取停暖热损费,不交钱不给停暖,停不了暖仍按全年用暖收费!

           针对这种搭便车对门点乱收费的现象,经过我们在甘肃信访大厅投诉后,暂时被制止不收了。但今年己经被乱收热损费的用户怎么办?今后停暖用户怎么办!
在此想问问职能部门,如此大的民生问题,未召开听证会就决定停暖收“热损费,”导致了供热企业借此规定对商辅都乱收热损费,这不负责任的4号令38条,明显是帮供热企业说话,损害百姓利益!
我们用暖户交的暖气费是按建筑面积收取,楼道上下等公共公摊部分我们都交了暖气费,近几年暖气分户才给供暖,暖气停暖从用户家室外楼道暖气井就关停了,用户家连一滳热水都未流入,楼道等公滩面积都交了暖气费,收“热损”费怎么想出来的?
         还有,同一小区,同一幢楼,同一条供暖管供暖,住宅暖气每平收25元,商辅收30元每平,行政用暖28元每平,用样的温度(一层门点温度还比住宅要低一点),商辅每年都上房产税,租户还交营业税,门店办房证交很高契税等费用,这对当地税收和经济都是有贡献的,却不能被一视同仁,区别收费!现在停暖又被收“热损费”!这也太坑老百姓了!
           以后用户是不是停水得交水损费?停电得交电损费?停网络得交网损费?经过住家小区门前路面上来往的车辆坏了,也要我们掏车损费?楼下饭店气味飘进住户窗户,住户得交饭菜费!房子不住,门店不用,停暖还得交暖气“热损费”,官老爷们,你们的这种规定向着谁?在帮谁讲话?这也太明显!太荒唐了吧!
        企业供暖收费,本属市场供需关系,很多城市都己按用户供热计热器来收费,多用多交,少用少交,酒泉很多新建楼房每户都按了暖气计热器,至今不用,形同虚设。前几年煤价降了,很多城市暖气收费也降了,我们不降,受益的是供热企业。近几年每到冬季,酒泉供热主管爆管上新闻,部分住户暖气不热在网上叫苦不堪,苦的是用暖百姓,但不管供暖热的与不热的,用户都一分不少的交暖气费。现在停暖让交“热损”费,你们怎么想的!
          这种损百姓利益,肥热企腰包的事,是不是得少干一点,多替百姓想想吧!
(欢迎点评并在微信群转发引起政府部门关注)
sxll 发表于 2020-10-14 16: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领导不替老百姓着想,向着供热企业说话,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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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上就打野 发表于 2020-10-14 16:50:5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上面发这都是闲的,一到关键帖子,“有关部门”就不出声了!省上反应,听说中央巡视组进驻甘肃了,可以反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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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一阵子 发表于 2020-10-14 17: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发现买房子不住的人挺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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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登胜 发表于 2020-10-14 17: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坑你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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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2003 发表于 2020-10-14 17: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一定的热损费是合情合理的,热能物理性质是有传递损耗的,国内北方省区都是收热损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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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2003 发表于 2020-10-14 17: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热损费,既可以保障已交费的住户,也保障供热企业的利益,现在蹭暖的人才多,假如楼上楼下都供暖,中间一层不通暖,中间的那层白天室内温度都在10度以上,夜间温度也在5度以上,但通暖的住户温度也就在20度左右,假如都通暖或者80%以上的用户使用暖气,白天温度怎么都在25度以上,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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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逃 发表于 2020-10-14 17: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新鲜名词“热损费”,上百度查了一下:
    热损费:又称热能损耗补偿费,在很多北方城市被简称为热损费、基本热费、空置房屋取暖费。是指住户暂不需要供暖,向供热企业申请办理空置房,缴纳的热量损失费。
    由于供热系统的特殊性、复杂性,每个用热户都是供热系统的组成部分,某户虽暂停用热,但热能的辐射和传导并未暂停,相邻未暂停供热居民家里的热能势必会扩散,影响其室内正常室温。与此同时,按照全部用热设计的管网平衡也被打破,供热不经济性增加。所以,适当收取有其合理性。
    度娘上能查到的,外省的天津市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比例为20%。北京市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供热单位支付基本费用,按“采暖费总计”的60%缴纳。西安市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按30%收取基本热费。石家庄则对空置房均收取20%的热损费。省内周边收热损费的也有,武威、金昌、张掖、平凉都在收,好像20%-40%不等,嘉峪关好像也在收,收取比例不太清楚。

     “热损费”收取合不合理不做评论,客观来说,供热成本每年也在增加吧,不知道的看不见的不说,就说每年换供热管道,有的政府出钱,有的是供热企业自己出钱换的吧,还有楼主提到的烧的煤,物价都上涨了,这么多年,煤不涨价么?反正这两年加上棚改外墙做保温,自己感觉供热确实比前两年好了。

    个人观点参与讨论,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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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太贤的豆腐店 发表于 2020-10-14 18:05:1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泉的这个供热公司先把基本的供暖问题解决了吧,年年冬天老百姓苦不堪言。暖气烧不热,新来的市长这是要干嘛,热损费,酒泉能不能抓抓教育,不要抄地皮价,不要搞这些有的没的。官老爷放过老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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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都不是事 发表于 2020-10-14 1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呢就一个态度 反正我就一套房子,我要住,所以爱收多少收多少。对于正常居住的房子肯定不希望楼下或者楼上的不供暖,这样会直接导致房子里温度降低。所以这么多反对的人,有特殊情况住不了的这种无可厚非的要反对,剩下的又是一些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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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yw 发表于 2020-10-14 18: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和8楼一看就是政府和供热企业的狗子,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费,楼道等公共公滩部位都让住户掏了暖气费。一、二、三楼都停暖了,一二楼住户上下蹭谁的热?说话没脑子?你妈上大街逛,别人看了一眼你妈的胸部,是不是还得给你妈奶损费?你妈经过饭馆闻到了莱香味,你是不是得对饭店香味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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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yw 发表于 2020-10-14 18: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年煤价大幅下降时,也没降一分钱的取暖费啊?爆管停暖,供暖不热也没少收一分钱的暖气费啊?煤价涨了是实事,如果供暖企业不争钱,会挣着供热,没点关系你能干上供暖的活!舔钩子说瞎话,不脸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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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韡峇 发表于 2020-10-14 18:33:1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有一定道理,暖气费收的时候可是按全部面积收的啊,实际上这几年的高层公摊面积都在20—30平米左右,全市这么多房子光公摊面积的暖气费都要收多少呢,一项政策的出台应该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民意然后再做决定,不能想当然的出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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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xl10 发表于 2020-10-14 19: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东西怎么说呢,好多城市有收的也有不收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反正是收也不违法,不收也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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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做的雨 发表于 2020-10-14 19: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热损费要退吗?我是被迫无奈才交的,20%的热损费也能买十几斤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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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眼泪666 发表于 2020-10-14 19: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主要是针对蹭暖的人这就合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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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x861220 发表于 2020-10-14 19: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力公司增加了,原以为暖气会好一点,但是又增加了五花八门的各种费用,希望今年新增加的管道不要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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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 发表于 2020-10-14 20:07:0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使的眼泪666 发表于 2020-10-14 19:38
我觉得主要是针对蹭暖的人这就合适啊

有住人不开 那可能是蹭暖 但是有各种原因人家不住人 房子空置 也算蹭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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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键盘侠 发表于 2020-10-14 20:08:2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要逃 发表于 2020-10-14 17:47
最近新鲜名词“热损费”,上百度查了一下:
    热损费:又称热能损耗补偿费,在很多北方城市被简称为热损 ...

解释的很清楚,明事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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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炒西红柿 发表于 2020-10-14 20:24:1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热损耗是你必须承担的!!!天经地义,法律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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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炒西红柿 发表于 2020-10-14 20:25:0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吃牛肉面去了,没有筷子没有碗,是这样的道理吗?让我买筷子买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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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cx 发表于 2020-10-14 20: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要逃 发表于 2020-10-14 17:47
最近新鲜名词“热损费”,上百度查了一下:
    热损费:又称热能损耗补偿费,在很多北方城市被简称为热损 ...

热损费合理性是有论据的 但是距离立法还有很多论证工作要做。肃州区政府做了全国的领袖 政府表态支持这个含义就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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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中国梦 发表于 2020-10-14 20: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嚷嚷着暖气不热,要是你的上下层都不开暖气,你家里肯定不热,那些个不要逼脸的年年蹭暖,交暖气费挨冻,支持政府,支持供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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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2499 发表于 2020-10-14 22: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收热损费合理?那门店呢?也是按建筑面积收的暖气费,可温度就16度啊!供热公司来人后说正常温度!前年刚通暖后本店室温18度,高兴坏了赶紧去交暖气费,1800交了以后12月份开始室温就成了13度,白天2-3点钟的时候还15度呢!早晚室温才13度!供热公司来人后说:今年气温低,这个温度就差不多么!忍忍吧!你说我能怎么办?今年突然想一出的整个热损费?为什么?暖气不热的时候也没见给我退点钱回来的!不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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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yw 发表于 2020-10-14 22: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二楼都没有住人,暖气都没有通,一楼蹭谁家的暖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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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yw 发表于 2020-10-14 23: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番茄炒西红柿 发表于 2020-10-14 20:24
热损耗是你必须承担的!!!天经地义,法律不容。

住宅一楼二楼都没有入住,暖气都停了,一楼怎么蹭上暖气?法律也是讲事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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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你的美 发表于 2020-10-14 23:05:1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18年就取消热损费了,因为没有相关依据。谁交谁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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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yw 发表于 2020-10-14 23: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二楼三楼都没有住,暖气都报停了,一楼二楼蹭谁家的暖气呢?法律也是要讲事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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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鱼 发表于 2020-10-15 00: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word2003 发表于 2020-10-14 17:33
收一定的热损费是合情合理的,热能物理性质是有传递损耗的,国内北方省区都是收热损费的。 ...

你勺着呢吗?损耗不损坏关人家住户什么事,小姐从良了是不是也得算损坏,彩礼钱打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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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 发表于 2020-10-15 00: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的!
    空置房收取20%热损的规定,既违法,又违反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还违理。
1,违反《消费者权益dao保护法》(简称“消法”)。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居民既然申请停用取暖,不消费不用热,就不应该收费。
2、于理不合:原来规定的20%热损是因为当初的供暖系统为串联,主管道都要经过每个住户,不住人确实主管道在居民家中也有热损。而现在多数小区(包括我们小区)已经“串改并”,实行“一管到户”,将主管道移出了居民家,在居民家之外就已经关掉空置房的热水阀门,居民已经享受不到“热损”了,还要收热损失费,显然与现实不吻合,对消费者也非常不公平。因此说此规定于理也说不过去。
3、用数学中的“反证法”来证明也是错误的。试想,假设收20%是对的,那么,如果石家庄所有居民都申请暂停暖气,那么供热公司什么也不干就可以净挣20%的“热损费”了。真是“不劳而获”,“无本万利”啊!这也严重地违反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按劳取酬”原则。
4、“空置房热损”、“热传导”等提法的错误还在于:取得了合法手续、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其隔热参数等都已经在国家法律、规范要求的范围内了,就如同测量仪器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一样,这样的建筑的“热损失”、“热传导”是在允许的范围内的,所以有关部门以“传导热”为依据收取热损失费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按照这种理论推理,假设我的邻居夏天总不开空调,我们开空调的邻居们是否可以找他收取20%的“冷损失费”呢?所以我们只要多想一丁点儿,就发现这个规定不但经不起推敲,而且可笑至极!
5、自然损耗(正常损耗、误差允许范围内的损耗)应该包含在单价里了。请问电业公司能把线路(含变压器等)对电能的损耗让不用电的居民承担吗?卖鸡蛋的商贩能够把正常损耗的鸡蛋让不买鸡蛋的顾客承担吗?同理,热力公司能够把正常的热损让不用热的居民承担吗?
6、根据《消法》第九条,“消费者有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假设某居民今冬很少在家,偶尔回来一两次,完全可以选择用空调或电暖气临时取暖,既方便又节省,同时为国家节省能源,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这要比24小时集中供暖(在某些角度上可以称作24小时浪费,如厨房、厕所,储藏间等)强得多。
7、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文: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8、结论:强烈要求取消对并联户居民不用热收取20%的热损的规定!对串联用户居民不用热的收费也应适减少,因为它似乎合理,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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