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

老兔子

2021-09-15

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检验管理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具有酒泉市户籍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对象性别不限,学历为大专及以上,药学或医学相关专业,年龄为4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踏实、细致,能熟练操作word 、Excel等办公软件。

(一)资格条件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5.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6.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待遇的;

4.其他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3日

(二)报名地点: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肃州区富康路24号9楼906室)

(三)报名方式:持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咨询电话:0937-2613609

(五)面试: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六)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生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五、录用 :面试后择优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1、待遇:经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在聘用期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2.本次招聘,没有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

                           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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