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老妈春饼吃出死苍蝇,饭店以躲避消极对待!

lianghaojumin

2018-08-31

今天和朋友到瓜州南市街驿旅阳光快捷酒店旁的老妈春饼吃饭,要了几道菜,结果当炒西蓝花上来的时候,发现一个西蓝花中间夹了一只死苍蝇,非常影响食欲。先后跟两个服务员叫一下老板确认一下,我们在包厢里已经听到服务员跟老板反应了并且说客人叫你过去一下,但老板始终没有来,前后十七分钟。

几个朋友都说把这道菜让老板确认完,我们把这道菜退了就行了,做生意也都不容易,但是最终就针对老板这消极躲避的态度,我们最终决定,饭钱一分钱不少他的结算(包括不小心掉地上的酒杯的10元钱),走正当投诉途径,不然很憋屈。

最后我们在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叫老板情况下,我们在包厢很清楚的听到服务员一遍遍的再次跟老板反映的时候,老板极不耐烦的在走道里满嘴牢骚。

不过最终来了一个女的,我们说完情况,并且让她把菜品不要拿走放下即可,这位女士执意把菜品端出包厢拿走了。

直到最终结账时,老板始终没有任何表达歉意,并且始终没有出现,一直在躲避。

在这里,我真的想说的是,做餐饮业的老板们,作为消费者本来抱有不想找事,老板有个积极的态度就能过就过的心情的,但是你们却极度消极应对,并且在我们一清二楚能够听到服务员一遍一遍跟你反馈,最终你在走道里满腹牢骚的说话(尤其让消费者在包厢听的一清二楚的情况下),你说,脾气再好、想要事情过去就过去的心态,还能有吗?

让我想起一句话:对违反社会法则事情的包容,就是对大众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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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run1028在线上士

13993705899瓜州食药监局boss

2018-09-01回复

云从龙在线下士

hairun1028 发表于 2018-9-1 11:19

13993705899瓜州食药监局boss

厉害了

2018-09-01回复

鳄鱼在线中士

你打坏人家的杯子了,懂了。

2018-09-01回复

lianghaojumin在线新兵

鳄鱼 发表于 2018-9-1 17:39

你打坏人家的杯子了,懂了。

刚开场上桌就发现苍蝇了……杯子都是快结束后边的事情了,要相信事实

2018-09-01回复

lianghaojumin在线新兵

hairun1028 发表于 2018-9-1 11:19

13993705899瓜州食药监局boss

厉害了,不过没打这个电话{:10_839:}{:10_839:}

2018-09-01回复

280438023在线中尉

今年七月,浙江宁波小伙周强在一份售价16元的牛肉面里吃出了比面还长的头发丝,没想到服务员毫无歉意,在小伙拨打12315进行调解时,面馆经理甚至撂下一句话:你去法院走程序啊!周强一怒之下对面馆提起了诉讼,他的举动得到了法官的认可。最终,面馆接受退一赔千,周强拿到了1016元赔偿款。网友认为这是“教科书式维权”,纷纷为小伙点赞。

面里吃出头发获赔千元并不是敲诈

在大家看来,一碗面里吃出头发,商家最多给换一碗面,或者给此次消费免单。对于能获赔千元大家觉得很惊奇,其实这是有法可依的,并且是正当维权。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就不难理解了这千元的获赔从何而来。

有人可能认为顾客较真,但真的是顾客问题吗?了解基本事实可知,最初顾客可能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的认错态度以及好的补救措施,但这家店并没有做到。正如有的网友说道“其实碰到这种事情,只要老板态度好点,也就过去了,但吃个面吃出头发老板还这么嚣张就忍不了了”。

一碗面钱是小事,但店家对于面条里面出现头发不以为然的态度,让顾客接受不了。这在大家看来是芝麻大的事,竟然被这位小伙闹上了法庭,还获得了网友们“意想不到”的赔偿。不少人觉得这位小伙“小题大做”,浪费时间。但殊不知这种较真的精神是很多人没有的,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事。所以往往在遇到这类事时大家总是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使得这样一次正当的维权行为成为网红事件。

正当维权为何成为网红事件?

之所这次维权案例成为网红事件,是因为这位顾客做了大家想做却没做或者说不知道做的事。使广大网友纷纷拍手称赞。而本质上还是因为大多数网友维权意识薄弱,才使得本来正当的维权显得特殊。

网友日常遭遇侵权事件不少,但维权意识薄弱

一份2017年调查消费者权益报告数据显示,50.6%的网友没有遭遇过消费侵权,39.2%的网友遭遇过,但没有进行维权,仅10.1%网友进行了维权。数据显示,选择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网友仍然是少数。因为没有或是缺乏维权意识,使得消费者在遇到这类事情后往往以放弃维权为主。

一方面好多消费者不知道要维权,更不知这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他们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轻视,对轻微的侵权行维权为予以放任,想着息事宁人。殊不知正是这种对一般侵权不重视的思想,只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不达标的食品生产出售。据调查,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不知道12315投诉热线,更别说了解的相关法律知识。消费者对维权法律不熟悉,也即等于对维权不知,参与维权也就成了天方夜谭。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方面,有的消费者知道要维权,但碍于维权成本望而却步,放弃维权。大家下意识认为维权所耗费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等成本太高,往往使得大家选择放弃。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曾说:“在维权实践中,普遍存在‘为了追回一只鸡,杀掉一头牛’的情况。”消费者往往会下意识认为维权很费劲,自己的事很小害怕维权最后得不偿失。

但从这次的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维权实际上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

小伙先是拍照保留证据,打通了12315投诉,在和餐厅经理沟通无果后,当天就在就在宁波海曙区法院立案大厅立了案,他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给他们一个教训,坚决要求退一赔一千”。最终通过庭前调解,餐厅同意小伙的赔偿请求。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这说明哪怕事再小,只要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院都必须受理。正如有网友所说“不是没有法律保护我们的权益,而是我们不知道,生活中好多日常侵权行为我们都习惯忍着,殊不知是我们自己维权意识弱。”维权没有我们想象的艰难,只要身体力行地学法用法,谁都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会需要较真 息事宁人只会助长商家不正之风

中国消费市场需要“较真”,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这类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和有效监督整个食品制作销售环节。

实际上息事宁人有时候并不是好事。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是对于什么事能忍则忍,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所以在遇到这类有损自己利益的事,一般自认倒霉,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这些不愿“找麻烦”的顾客往往会给商家传递出一个信号,就算食品安全出了一点小问题也没关系,一般人是不会去告的,换一碗就可以了。这会使得他们的食品卫生环节付出的成本小,对其不重视。

就如针未尖发表在北京青年报上《“一发赔千金”案贵在依法较真》一文中说道“一碗有头发的面赔偿千元,之所以会成为“网红事件”,就是因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面对一些看起来微小的食品安全与侵权事件时,往往害怕麻烦,或者认为得不偿失,而选择息事宁人。莫说一根头发,即使饭菜里出现苍蝇、蟑螂等恶心之物,“沉默的绝大多数”也只会要求店家重新换一碗,基本不会、不愿或不敢和店家对簿公堂。正因不善、不愿或不敢维权者实在太多,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所以变相纵容了侵权行为,才会频频有商家喊出“去法院走程序啊”之类的霸道之言。从这层意义上说,退一赔千成为稀奇事,不是因为那位网友太牛,而是因为我们普遍太软弱。”

设想一下,如果每位顾客都像新闻中的这位一样较真,在遇到这类小的食品安全问题上坚持维权,虽然给自己找了麻烦,但这同时也能给就餐的店家敲响一个警钟——如果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不重视,就不只是赔偿一碗面钱那么简单。这样才能在有效的监督范围内促使商家注重食品卫生健康,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消费者的“较真”还需要有关部门行方便

有些事较真才能推动社会进步,要让消费者都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行方便。

一方面就是要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需要有关部门要给消费者普及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培养消费者基本的维权意识,让人们知道如何通过何种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就是要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重视消费者维权事件才能让他们愿意维权。要想消费者积极维权,就要保障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且高效,不让人们花费大力气就可以维护自身权益,人们才愿意走上维权道路。有关部门可以加大对维权绿色通道的建设,对每一次维权事件的高效解决,并且不以小事忽视消费者权益。如此,政府部门的“较真”和消费者的“较真”才能推动这个社会更快的进步,这样的维权事件也不再会成为网红事件。

2018-09-02回复

顺意在线新兵

老板连这点事都不敢承担还做什么生意,看来就是个关门的生意,投诉让停业整顿。

2018-09-03回复

章鱼哥在线上士

楼主  你应该发到瓜州在线去

2018-09-03回复

QQ在线上士

2018-09-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