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于2017年3月以公益性岗位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但至今为止,没有见过合同长什么样,每周都要加班工作,更别提工资了。难道说公益性岗位应该没有工资,就应该无偿劳动吗?是不是不签合同之前三个月都算白干?那么政府部门能不能在招聘公益性岗位时说清楚进来之后是不会发工资的?
我于2017年3月以公益性岗位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签订合同,但至今为止,没有见过合同长什么样,每周都要加班工作,更别提工资了。难道说公益性岗位应该没有工资,就应该无偿劳动吗?是不是不签合同之前三个月都算白干?那么政府部门能不能在招聘公益性岗位时说清楚进来之后是不会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