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城市执法局请回复施工不扰民具体时段
贵单位请回复,根据相关的条例法规,施工工地在夜间几点停止施工,清晨几点可以开始施工,请相关部门回复,谢谢。
现在此举报:
今天是5月21号,至此已经有超过一周的时间。酒泉市肃州区财政局后面的锅炉房改造工程,清晨6.10分开始施工,夜间23点30分未停止施工,请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回复,
版主别删帖子。
我说两句在线中士
赤色琉璃 发表于 2017-5-23 11:04
非常感谢详细的解释,查处是否需要留存一定的证据?
楼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这样说的:
第四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补充内容 (2017-5-23 15:20):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补充内容 (2017-5-23 15:28):
法律条文中对施工时间没有规定(地方政府有无时间不清楚),只对环境噪声标准有规定,只要合标,就是合法。
2017-05-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