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工商局上班的工作人员我要怎么处理
本人在14年经营小商店办了一个营业执照,由于生意不好,半年就关了,最近整理东西时发现营业执照副本还在,正本丢失了,这种情况需要去工商局注销吗?需要什么资料吗?
区市场监管局在线下士
网友你好!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规定,这种情况需要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之规定,先在《酒泉日报》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再登录“甘肃企业登记网”,网址http://qydj.gsaic.gov.cn/,网上申请注销登记,预审通过后打印注销申请和共同委托代理人两页表,并携带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营业执照副本提交辖区工商所办理注销登记。
肃州区工商局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7-03-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