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拍卖
酒泉市市级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第一场)
酒泉市市级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
拍卖公告
(酒拍公告第1705期)
受酒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对“酒泉市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一批)”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客车共35台(车辆信息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扫描本公司微信二维码查看拍卖车辆明细表),本次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
自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每日9:30—17:00)
展示地点:酒泉市博物馆门前
三、拍卖时间: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四、拍卖地点:酒泉国际会展中心
五、参与竞买办理事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登记办理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到账时间)。
3、竞买登记办理地点: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9-1-3)。
4、竞买登记报名手续: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企业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每辆车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不接受现金报名,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转账时付款人名称须与报名竞买人的姓名一致。竞拍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六、特别告知事项
1、本次拍卖车辆的质量和规格型号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人提供的展示信息仅作参考,拍卖人对拍卖车辆的品质,瑕疵不做担保。
2、拍卖车辆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过户及移交,办理车辆过户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月17日前交清成交价款及过户相关税、费,提交过户资料。
七、银行账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酒泉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001640101050511338
联系电话:0937-2655866
13893701898 王经理
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9-1-3
酒泉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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