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angzq123

酒泉汉武御八年陈酿瓶中惊现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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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6: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操,我一直再喝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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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12: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得到可靠消息,经有关部门检验鉴定,这瓶酒是假酒,这件事完全是竞争对手一手操作的,目的是为了影响汉武御的品牌形象,目前汉武酒业已就此事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所以大家也别指望楼主再出现在该帖子的互动中,因为他现在已经官司缠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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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15: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5# 漠清婷


    ???混淆视听???????难道楼主自己做的假酒~然后 再照相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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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18: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楼主是竞争对手的人,他的目的就是为了炒作这件事,影响汉武的名誉,现在他本人也已经被汉武告上了法庭,所以不会再回复他自己的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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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20: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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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生身之漂泊版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4-3 21: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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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23: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貌似瓜子皮,您真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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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 23: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汉武就业'的ID来代表官方发言吧~漠清婷说的~几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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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0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鉴定为假酒,LZ既然官司缠身,汉武就业既然查明是竞争对手所为,为什么首先不让他本人出来先对此事出面致歉,发表声明以消除负面影响,之后再对LZ等进行法律手段维权,而要漠清婷来对此事做解释呢?有句老话:越想捂住不想让人知道,人们越想掀开看个究竟。网友对LZ的人身安全很是关心,漠清婷本人的口气听起来十分大,具有恐吓和强势地位的压迫感。所以网友们希望听到LZ 本人对此事件的真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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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09: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漠清婷,你的身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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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22: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先亮你的身份啊。看看是不是楼主的竞争对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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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0: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信我,大家可以静观其变,如果大家周围有法院的人,可以打听一下,会很容易打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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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0: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并不是汉武酒业官方的人,也不是汉武酒业的人,只是身边有很多汉武酒业的人,我一直在关注这件事,多方联系,得到上述答复,如果大家不相信,可以自己通过汉武酒业的熟人或者法院的熟人了解一下,至于汉武酒业为什么没有官方答复,这个我也不清楚,我之所以告诉大家这件事,也算是给那些关注这件事发展的网友一些信息,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恐吓和强势地位的压迫感”,毕竟很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件事,其实这件事情很容易弄清楚的,毕竟在法院、汉武酒业,这件事又不是什么机密,另外,我也想问问那些不相信的人,你们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版主最近不再出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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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0: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为什么汉武酒业没有让版主出面致歉”,这个问题很好回答,恐怕这位网友没有看清楚我的回复“汉武酒业已对此人提起诉讼”,这不就是说明法院还没有审判结束吗?法院没判,他会出来致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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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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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3: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漠清婷 的说法,莫非楼主已被限制自由?
拭目以待~
真要是造假,挤兑汉武~~,汉武官方应该强势回应~~不该如此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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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5: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的很怀疑楼上这位的理解能力,你为什么会认为楼主被限制自由了呢?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你是楼主,利用假货在诋毁竞争对手的名誉,现在被告上法院,你拥有绝对的人身自由,但是已经为此事官司缠身,你还会继续发帖,继续诋毁人家吗?再说,这件事又不是刑事案件,楼主怎么会被限制自由呢?还有,我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汉武已将此人告上法庭,但是还没有开庭,没有审判,汉武酒业如何强势回应?所以大家最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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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8: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是,醉....醉.......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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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1: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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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02: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武瓜子酒      如此不了了之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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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3 1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之说是否为混淆视听,法院的网友应该~~通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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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3 15: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瓜子皮???鞋底板???葡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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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6: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我觉得从一个人的言语,就可以看得出一个人的素质,所谓物以类聚,369034427这位同志,估计也就是这样的吧!既然你可以这样说我,那我是不是就可以说你是竞争对手的人呢?我既不是汉武的,也不是政府的,我就没有资格说话,那么您呢?是什么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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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6: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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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武新产品?瓜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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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6 10: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看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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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9: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369034427,你这位同志到底有没有学过法律?这真的只是单纯的晒晒瓜子皮?不触犯法律?呵呵,可笑,看来你真的是法盲,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谁是法盲,谁是渣子,谁没素质,本来我也懒得和你计较,这就叫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如果你是楼主,说我诽谤,这我倒还可以理解,可是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啊?在这里大吼大叫,你说我诽谤?那么楼主干什么去了?他怎么不出来说我诽谤啊?如果你还不明白楼主在这里晒瓜子皮到底有没有触犯法律,那么我建议你最好去高中补习一下,我觉得和你这种没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在这里争执是对我自己智商的侮辱,我还是那句话,楼主被起诉了,你爱信不信,有本事的就通过法院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了解去,不要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在这像疯狗一样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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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9: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369034427,你不是说你倒要看看,如果楼主没有犯法,我能说什么吗?那么,我倒要问问你,如果楼主真的被起诉了,犯法了,你能说些什么?不过我觉得我对你说话还是很客气的,不像你,满口脏话,像泼妇骂街一样。总的来说,咱是讲理的,至于你。。。。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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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9: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对了,369034427这位朋友总是把天水二院挂在嘴上,看来您对那里是很熟悉的,再加上您某些不理智的话语,真的让人很费解,难道您真的和天水二院有什么关联?对那生您养您的地方这么的恋恋不忘,让人感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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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1 22: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就这样便宜了厂家,食品卫生很重要的,我们是享有消费者的权益的,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每个公民遇到这样的事,都不了了之,那我们的权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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