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市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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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gs123 发表于 2025-1-7 16: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需求
1.招聘名额: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女性。
2.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值班执勤、视频巡查及日常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①酒泉市户籍或在酒泉市内有固定住所;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③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④净身高不低于1.6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⑤热爱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退伍军人及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告发布
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报名资料及方式:
(1)报名人员携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蓝底照片;
(2)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件。
(3)个人征信。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报名采取线下报名,如无法下载报名表线下请携带报名资料至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83号(酒泉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9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对应聘对象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电话中回复应聘者进入下一步程序,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1.通过审查人员按照规定在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
2.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岗位工资:缴纳五险后,实发3200元/月。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责任工资、加班补助等组成。
(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1769307930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酒泉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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