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酒泉交警队的执法者们,你们执法到底是依据什么?是看人?看车?还是根据个人心情好坏?
前段时间去新城区办事情,实在没地方停车,就把车停到长青华悦府门口路边,因为看着路边停了一长排车,想着几分钟就办完了。前脚刚进小区后脚就收到短信。短信内容是这样的:您的小型汽车甘F×××××于2023年7月13日8时54分在金塔路未按规定停放,违法行为已被记录。请立即驶离,未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谢谢配合!【甘肃省交警总队】短信是九点整收到的,从小区小跑步出来还不到3分钟,交警是个美女,就在马路边挨个拍照呢。问了一下,说是这条路是严管街不能停车,车上就已经贴了罚款单了。这之后的连续几天我都那条路经过,可是每次路过那里,路边都停了一整排的车,为啥他们可以停,一停一整天。
到底这种短信收到后几分钟以后才叫拒不挪车?
不是说严管街吗?
严管体现在哪里了?
公平执法体现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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