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家园高层地下室照明均摊一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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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公子哥 发表于 2017-9-5 11:53:0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两天房子钥匙刚拿到手,去地下室一看没有电(开关灯座都有)到物业一问人家回答谁家要想地下室照明,需均摊整个地下室所有的电费,这是什么道道,开发商偷工减料为什么住户买单,这个问题应该去哪能解决
微风吹吹 发表于 2017-9-5 21:09:2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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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帆 发表于 2017-9-6 01:04:2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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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迎华岳 发表于 2017-9-6 08: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未收费到户产生的损耗由供应单位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电转供费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收取。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对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由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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