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和建设局如今的办事能力怎么差到如此地步

[复制链接]
执笔携梦 发表于 2017-3-3 22:05:1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拿最基本的职称评定来说,国家规定每年要继续教育,人社局的继续教育能从6月拖到12月,人是多但能托6个月的时间也就是绝了,交完钱继续教育结束后,继续教育证上盖章的事,就更别提,说是必须要主管部门的章子才行,没主管部门的章子不行,但是部分公司就可以不要,同样性质的单位,为什么个别的公司可以通融,而其他公司就不行,逼住问起来,就说的其他公司都盖上的呢,找了好几家企业问这事,都说不用盖的,压根就不知道此事,拿出证一看果然就是,其中的关系真的耐人寻味。 而主管部门建设局,一去找就说你去找某某办公室,4楼推3楼,3楼再推4楼,逼住问开时就一个理由,局里没同意不知道。真心不明白你们这样是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还是时代催化的垃圾。
流云 发表于 2017-3-4 00:50:3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市上还是区上,说清楚领导会看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执笔携梦 发表于 2017-3-4 11:06:4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市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酒泉市城乡建设局 发表于 2017-3-9 15: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您在《酒泉在线》上反映的职称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看到,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现答复如下:
      2014年建设部公布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按新的资质标准就位,对建筑行业由原乡企局评审认定的助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重新认定。工程师资格评审认定除对工程经验、技术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考量外,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酒泉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共同课和市建设局组织的专业课继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结束后集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酒泉市建设局盖章认定后,再由市人社局盖章认定,并由市人社局统一核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端正服务态度,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
      您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有什么情况需要咨询,请联系我们,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2653141。
                              
                                                                         酒泉市城乡建设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酒泉在线 ( 陇ICP备15000578号-1|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

GMT+8, 2024-5-6 13:59 , Processed in 0.022304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