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951673542

关于架设天然气管道收费问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0 10: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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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1: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为啥要交管道费,极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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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3:18:0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入户之后根据燃气流量收费就算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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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3:20:2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入户之后根据燃气流量交费是最合理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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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5: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没一个部门出个头,回复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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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5: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没错。但又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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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1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础设施建设,应该政府或企业单位埋单!
怎么能够为了吃个蛋就要买只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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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谁得利谁投资,这是基本常识,政府部门不能拿着权力替暴利商家开路。  发表于 2013-3-2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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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0 2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朋友的关注,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相信政府会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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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0 22: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定要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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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1:29:2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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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9: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着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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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9: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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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9: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极力要求政府部门出来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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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09: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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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一直在开辟敛财的新渠道,说是为民办实事,其实再为自己捞实惠!这样的提议应该让人大代表来提出,不知道我们选出的代表都在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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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0: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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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1: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代表说的很清楚: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请大家相信党,会给广大人民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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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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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1: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不该缴,大家想一想当初的电话初装费,电表改装费,水表改装费,和这个道理一样,不都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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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22: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了这么多天了,就是没有一个政府机构出面回答。

平时在线上那些个热心网友呢,也不见了?就不能替咱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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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02: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1850元给一张收据,还让缴费者到新城区去换发票。可把部分老人家难坏了。这就是垄断企业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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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05: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也交掉了、心里总觉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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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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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09: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怎样政府应该正面回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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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1: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户1850.又不知道造就了多少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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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5: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省天然气初装费早已取消 2006-12-28华商网-华商报
“2003年10月,我省物价部门就对天然气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答复,立即停止天然气初装费收费。”今年4月的一天,咸阳一市民为天然气初装费打官司一事经媒体报导后,引起西安不少买房者的强烈反响。一位市民给媒体送来了一份有关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复函上明确指出,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财政部发文 要求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据了解,2002年4月23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就曾公布取消了包括陕西省物价局陕价电调发[1998]22号中规定的天然气初装费等277项政府性基金,该通知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对公布取消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缴。
  该通知还指出,对不按规定取消或变相继续征收政府性基金项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却说,他们收取天然气初装费,肯定有物价部门的文件。
  省物价局文件取消初装费 可收安装工料费
  根据市民送来的复函,记者看到这份“陕价管函〔2003〕137号”的名称为《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复函》,该函是对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天然气收费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发文时间是2003年10月9日。该答复函称:
  去年(记者注:2002年)8月,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制止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综〔2002〕61号),明确规定“凡涉及天然气初装费问题的,一律按陕政发〔2002〕25号通知规定执行,应立即停止收费。各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同年10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管调发〔2002〕107号)文件,规定“天然气用户建筑红线内安装的用气设施产权属于用户。为了规范天然气安装行为,保障安全用气,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可收取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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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5: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液化气收费、暖气收费、天然气管道也开始收费了,是不是过段时间空气也该收费了!官家与商家又开始勾肩搭背了!

点评

那是肯定的..............  发表于 2013-3-2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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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5: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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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02: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 我顶 我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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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08: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118楼的回复,完全可以不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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