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有一公益广告播了很久,看了许多遍,感慨良多。
广告内容如下:
孩子考试满分后,家长给老师送红包,被拒绝;
顺利完成手术之后,病人家属给医生送红包,被拒绝;
工程的行政手续批下来之后,给公务员送红包,被拒绝;
驾驶考试通过,给交警送红包,被拒绝;
最后是主旋律:扬正气,促和谐!
疑问:
一、这些送红包者无一例外都是在别人办完事才送的,属“亡羊补牢”式的行贿,这不符合常理。二:是否暗示:红包被拒绝跟送红包的时机有关,进而提醒别人送红包须于事前而非事后,告诉我们正确的行贿方法。
希望相关部门好好考虑一下,因为这即可以说是“廉政”广告,也可以说是“倡腐”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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