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支付劳动报酬

浅沫 5,449 阅读

本人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10日在酒泉市肃州区电信大楼(解放路2号)金羽柜台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张吉刚拖欠本人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5月10日(共计201天)工资合计人民币¥13789元整,本人多次联系老板张吉刚,老板张吉刚一直拖着,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于2018年6月11日下午17点左右去劳动局投诉,以向劳动局提供老板张吉刚身份证号码和住宅地址,距离投诉已经68天,劳动局不予处理,
请问:现在的事业单位都是拿着人民的钱,不替老百姓办实事吗?
这个事有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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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老五 21 楼


    赞小莫 发表于 2018-8-20 22:30

    提供了有用吗???

    死马当活马医,有略胜于无

  2. 王老五 22 楼


    为了遇见你 发表于 2018-8-20 15:08

    一般人连续二个月不发工资都辞职不干了,你这一年了不发工资,你是咋干的?一年不发工资总有原因吧?很好奇

    说句难听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个靠工资吃饭的人,半年不发工资你还干,你是啃老生活的吧。

  3. 猫猫鼠 23 楼


    浅沫 发表于 2018-8-20 20:13

    我都把地址提供到门牌号了,还要怎么详细

    作为一名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权益是你的权利,应该得到支持。可是,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也是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尽的义务。监察大队的回复中都已经明确告知你“被投诉方张吉刚已经撤柜,多方想办法但是无法联系到”,并请您到大队去接受询问取证,以便尽快为您讨要工资。作为当事人,你应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工作,才能确保您的权益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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