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讲个故事,@请消防和住建的领导做个科普和解读!!!

NDY123

2024-07-01

1.前情提要:这暂时只是个故事,如有发现雷同,请下场查惩。

2.故事线: 在一个多月前的某天(5月20几号),因为“2.23”南京事故;市里下发了相关消防的通告,一个小区的物业就行动了,给那没有水的消防管道里加水打压,这一大早的操作,就把小区门口一排商铺淹了。因为本该有喷头的消防管道,没有相关设施,水就倾泻直下5-6分钟。给4-5户商家造成了2千-5万、6万不等的损失,然后就找物业协商。 物业开始扯皮,说责任是开发商的,因为开发商在消防检查以后的某个冬天,当时这片没有供暖气,把消防管道冻了,开发商有关人员就把消防喷头给拆了放水,然后就没有再恢复。在去年11月的时候,有关部门可能检查过消防,当时物业就给消防管道加过一下次水,因为楼层的原因,当时只有地下室漏水,他们发现了,然后就直接拿堵头,请注意“消防管喷淋头一个也就十几二十几元”,但是物业公司是直接用成本最低的堵头把消防水管堵死。直到最近又检查,又加水,下面堵住了水就从上面一层淹了出来。而且就在相关部门介入,从中调解,开发商公司人员也从未露面。还曾在电话质问商户为啥不做消防备案,多么讽刺,他知道“消防”,但他知道的并不多。

3、灵魂发文:以上这件事开发商私自拆卸消防配件,物业公司知情而不作为,并将消防管道堵死

他们分别承担什么责任,被泡的这几个商户能否不用在“对簿公堂”的情况下尽快得到相应赔偿。

补充内容 (2024-7-1 07:59):

有没有律师朋友给免费解答一下,再这个故事中,商户能否提出,“营业损失”及“精神损失”等补偿,且在开发商答应赔偿部分损失之后,确一直是推脱忙,今天推明天,明天推月底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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