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佘新村1组农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首先,这个项目的施工质量非常差,施工单位在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擅自更改施工图纸,许多房屋的结构和外观都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比如外墙涂料开裂、擅自取消构造柱等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寿命,还可能对居民的安全造成威胁。
其次,材料使用不当也是这个项目存在的一个问题。据了解,有些房屋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标准或者质量不过关,导致房屋的结构和安全性存在严重问题。
另外,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也是这个项目存在的一个问题。导致村民提出的问题没人管,村委会和施工单位蛇鼠一窝沆瀣一气以各种理由狡辩拒绝整改问题,村委会甚至在工程没有完工不具备交工的条件和问题没有落实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诱骗村民交清房款强行进行分房,村民提出的问题具体如下:
1、屋面检修钢梯原设计在室外,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至室内。
2、楼梯滴水线未做。
3、雨棚底保温未做。
4、屋面防水原设计为3+4mm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层,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为水泥基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屋面保温层为燃烧性能B1级,120mm厚挤塑聚苯板未做;屋面排气管未做。
5、厨房排烟道未做。
6、楼梯间地面原设计为石材地面,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为地板砖地面。
7、入户门旁边窗户原设计为C1421,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为C1415。
8、后院墙基础未挖到设计深度,后院墙图纸设计为混凝土实心砖,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为加气块,并且擅自取消构造柱、压顶圈梁及散水,后院墙已出现严重开裂及变形。
9、地暖分水器前面的水暖配件不齐全,旁通管未做。
10、外墙窗上坎未做滴水线。
11、楼梯间内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型号MF/ABC2未设置。
12、雨水管图纸设计为0.7mm厚、DN100镀锌钢管,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为直径110的PVC管。
13、厨房、卫生间的玻璃门未安装。
14、厨房、卫生间的铝合金条板吊顶未做。15、卫生间的洁具、换气扇未安装。
16、室内的开关、插座、灯具未按照图纸施工。
17、接地电阻测试点未做。
18、室内灯具图纸设计为吸顶灯,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为普通白炽灯。
19、室内乳胶漆涂刷粗糙。
20、楼体北墙文化砖未贴。
21、室内走后院门口的台阶未做。
22、窗户铝合金型材厚度、玻璃厚度与图纸设计要求不相符。
23、外墙保温材料厚度与图纸设计厚度不相符。
24、后院建筑面积与图纸设计不符。
25、后院墙外墙涂料做法与图纸设计不符。26、修建农改房初期我们登记的面积是117.5m²,现在分房交钱时是按125.8m²的面积收取,不知道多出来的这8.3个m²是从哪儿多出来的,每户多出8.3m²/户× 1800元/m²×16户=239040元,更不知道这些钱将会去往哪里。
27、在未经村民同意、未取得相关部门有效审批文件且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在村民的耕地上建设农改房。
以上问题于2023年12月28日发在酒泉在线上,2024年1月3日肃州区有关部门到村委会进行商议解决,责成施工单位于2024年1月8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区住建局,提出的问题于2024年5月30日前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清单整改完毕。可是到现在为止施工单位只是敷衍了事的整改了极个别问题,绝大多数问题都没有整改。我们极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厉惩戒施工单位,及时调查此事,确保本村的农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