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原理》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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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0-28 03: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帖已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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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有些地方率先进入了工业社会,突然强大起来的生产能力与有限的市场需求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他们就把目光对准了海外,工业化也使他们的武器装备更加精良,有了侵略扩张的资本,结果近代工业的发源地就成了侵略战争的发源地。他们要把所有找得到的地方占为殖民地,作为生产利润的机器。但工业化只是一个外在原因,是个条件,人群的内在品质才是决定性的。有的地方的人群历史上曾一度是世界的强盛中心,却从未向外侵略扩张过。

  如前文所述,人类长期的技术应用,使体质大为衰退。常有人因疾病缠身,丧失劳动力,倾家荡产,久治不愈,结果是病者贫困潦倒,苦不堪言,同时“拉动”了以医疗、药品、器械等为载体的经济增长,以及寄生于此的重重权力机关,使这部分人力和资源找到了消化的途径。近年来,面对汹涌如潮的疾病增长,传统医药技术越来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人们又把目光对准了新的目标──基因。随着人类基因序列的测定和密码的破译,以及基因操作技术的突破,基因疗法、基因药品等渐趋走向实用,就这样,人类最后的命根子──基因,也成了经济资源,被开发成商品,用来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消耗资源劳力,创造利润。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4 02: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的人温饱已属不易,却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死人的消费。古时就有建造规模巨大的陵墓、金字塔等,至今,投巨资为自己建造死后享用的坟墓的仍不乏其人。近年这一事业又有了长足的发展,形成社会化的规模经营,各地开劈场地,建造豪华墓穴,提供丧葬用品、服务,出售盈利,像模像样地加入经济轨道运转起来。此外,经济领域还存在无法挤进轨道的“界外投资”,由于经济系统的过饱和,许多远超过实际需要的投入,如游乐设施、交易场所等,徒然耗费,全无用处,或闲置,或报废,或拆毁,无法加入经济运行。用经济学的说法,就是价值不能实现,投入的劳动和资源如入黑洞。

  商品化的社会,流通是必要的。但整个社会投入流通领域的力量大大超过了实际需要。因为从事流通总比搞生产容易一些,生产需要场地、设备、材料、能源、技术等许多条件,而流通则只是买进卖出,所需的条件要简单得多,于是大量的人力物力涌向流通行业。这些超限度的流通力量不能创造价值,而只有消耗。在过去一些物资缺乏的年代里,社会上曾广泛出现反复倒卖,层层加价,最终都是在瓜分生产者创造的价值。

  庞杂的社会结构,需要相应的权力系统,层层的组织体系,密集的大小官员,编织成纵横交错的权力网。整日淹没在文山会海之中,有的忙忙碌碌,有的悠闲自在。就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这些权力机构,说不清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哪些是完全多余的,似乎都有存在的理由。权力能带来利益,是不劳而获的最佳途径,于是人们拼尽全力要挤进权力网。为了扩充权和利,组成利益集团,要拉进三亲六故,七大姑八大姨,因人设事,增官添职,使官僚机构如肿瘤般恶性膨胀。据新闻透露,国内某些地方隐蔽着一些五、六岁乃至两、三岁的稚童“国家干部”,他们的大名赫然编载于干部花名册中,按月领取官家的俸禄,创造了“最年轻官员”的世界纪录。闲官多了,无事可做,就要想方设法造出许多事来,官生一事,民多一乱,使百姓疲于应付,空耗许多人力物力。有些官僚为了糊弄上级,搞出“政绩”,强令百姓弄虚作假,胡乱折腾,劳民伤财,自己却借此步步高升,飞黄腾达。臃肿的机构,互相扯皮,本来一个人能干的事情,十个人也干不了,遇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膨胀的官僚机构,其本身的运行就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空调暖气,豪华轿车……,这些供应本身也需要人员物资来维持,结果是进一步的机构膨胀。有些官职超出规定的编制之外,没有官家的薪俸可领,就专靠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搜刮百姓,来维持生计,是纯粹的寄生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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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6 03: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机构中,除了合理的,社会必需的部分外,多余的官僚人口不创造价值,都是靠劳动者养活的。当今中国,平均三十多人要养一个官,个别地方甚至十个人养一个官。一个官的消耗远大于一个平民的生活消费,不仅如此,多余的官还要干扰破坏社会的生产劳动。

  以上几例,只是几个主要项目,是人类社会显见的、硬性的自我消耗。此外还存在着更广泛的、软性的、无形的消耗。例如在中国人人皆知的一种现象,一个人一旦显出一点强于他人的地方,立即就会淹没在嫉妒的海洋之中。特别是少数有真才实学的人物,一心只知道钻研学问和实干,不善于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在这方面永远处于失败的境地,结果是时时掣肘,处处刁难,一个个把力气全用在了这上面,最终搞得你精疲力竭,一事无成。再如,一些人口品质低劣,往往无事生非,搞出一些事端。一旦引起纠纷,一件本来不难解决的小事,却硬是胡搅蛮缠,变本加厉,事情越闹越大,三年五载,旷日持久,牵扯了许多人的无数精力,同时免不了物质的损失,这些无形的内耗所消耗的能量也是非常可观的。由于同样的原因,有些人口劳动效率低下,致使投入多,产出少,甚至倒挂。

  由于社会总体结构的混乱,使得人力的分配、发挥极不合理。一些产品过剩,人力过剩,造成人员失业,无事可干,而另一些急需的事情却因人力、物质紧张,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浪费。

  凡此种种,无法尽述,人类社会这类徒劳消耗的事情无所不在,以致不可能列出一个准确的清单。就这样,人类巨大的生产力被更加巨大的破坏力抵消掉了。不仅毁掉了人类自己的劳动创造,还破坏地球的生存环境,毁灭其他物种,危及整个生物界的生存。人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资源创造的成果,除去这种种毫无益处的破坏性消耗,已经所剩无几,但就是这仅存的,少得可怜的一点劳动成果,也并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上,绝大部分社会财富被极少数人占有。他们大多数过着极其奢侈挥霍的日子,有的一个人的消耗抵得上千百万普通平民的生活费用。结果,人们付出大量劳动,而真正用于生活必需的却是微乎其微。这就难怪,尽管人类拥有了值得骄傲的足以目空一切的强大本领,却至今还生存得如此艰难,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口在贫困线甚至死亡线上苦苦挣扎了。

  从古至今,人类的发明创造使生存活动的内容不断变化,技术越来越复杂,用品越来越高档,但生存状况没有本质的改变。武器越来越先进,威力越来越强大,机枪、火炮代替了长矛大刀,马拉战车变成了飞机坦克,但争斗、掠夺、屠杀依旧。近代工业的发展还使得世界规模的大混战得以实现,制造了空前的大灾难。统治机器的用具、方法不断翻新,犯罪分子的技术装备的进步也与社会完全同步,远比普通大众要超前……。人们只把应用技术的提高看做是社会的进步,而没有意识到,社会的根本性质几十万年来没有变化。那么,人类社会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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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10 03: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人类的生存方式

  各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为了对“生存方式”这个概念有个大致的印象,我们略举几例:
  绿色植物,吸取水份、营养,靠叶绿素的光合作用为生。
  野兔、羚羊类动物的生存方式可概况为四个字:吃草,奔逃。
  狼、虎类食肉动物的生存方式是穷凶极恶地追杀。
  有些肉食动物采用隐蔽偷袭的方法捕食,如螳螂、某些游猎的蜘蛛,还有用钓竿诱捕猎物的海底鱼等。
  有些动物一生要做一次或多次长途迁徙,如候鸟、洄游鱼类,北美洲有一种蝴蝶,随着季节隔数代迁飞一次。
  啄木鸟,专门啄食树木中的昆虫。
  一些食鱼鸟类,主要捕食水中的鱼。
  除了这些一般化的生存方式外,还有寄生、共生、社群等方式。
  各种吸血寄生虫是人们最熟悉的:蚊子、跳蚤、虱子等。
  类似的,吸血蝙蝠也专靠吸血为生。
  有些蜂类将卵产在其他昆虫体内,寄生繁殖。

  有些种类的杜鹃鸟将卵产在其他鸟巢内,寄生孵化及喂养。植物也有寄生的,如菟丝子,它没有叶绿素,靠根扎在其他植物茎上吸取养分。有叶绿素的植物也可以采用寄生方式,如斛寄生,它寄生在树上。有的寄生植物表面看与普通植物一样,有绿色的枝叶,根扎在地下,但它的根不是从土壤中吸收养分,而是缠绕在其他植物根上,将养分据为己有。

  共生的例子也有很多,如天麻和蜜环菌共生,真菌和藻类共生形成的地衣,白蚁和肠内的鞭毛虫的共生等。

  蚂蚁、蜜蜂、白蚁等昆虫是社群性的,它们的社群成员具有先天的明确分工,每个成员都义无反顾地尽职尽责,绝无偷懒,绝无非份之想,它们是真正的分工合作的社会群体。尽管蜂王、蚁王表面看上去好像地位极高,但实际上那只是分工合作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权势没有任何关系。

  猿猴、狮子等也有社群结构,这种社群的主要特征是以武力划分的权势地位,成员有明显的等级,但没有什么分工,最多只是地位高者不劳而获。成员的地位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争夺王位的战斗经常不断,胜者为王。

  社群生物也可以采用寄生方式,如南美的一种红色蚂蚁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它们也有蚁王、兵蚁,分工明确,但它们又与普通蚂蚁不同,它们不是自食其力,而是做强盗,攻破其他蚂蚁的窝,抢劫蚁卵、幼虫和蛹,运回巢穴。抢来的卵和幼虫不是被当作食物吃掉,而是养起来,这些被掳掠的幼蚁长成后,以为是在自己的家里,仍然忠心耿耿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采集食物,清理卫生,修建巢穴,喂养幼虫(两种)和蚁王,一切劳动全部由这些沦为奴隶的蚂蚁承担。强盗蚁除了抢劫之外,生活全靠奴隶蚁伺候。此外,还有些马蜂、蜜蜂等,或夺占蜂巢,或掠夺食物(蜂蜜或幼虫)。这些例子说明,寄生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大多数蚂蚁过着游猎、采集食物的生活方式,而有的蚂蚁却拥有“农业文明”:它们把树叶搬回巢中作为培养基,种植蘑菇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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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18 02: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回到正题,人类的生存方式是什么呢?说来并不复杂,其一是“交换”,人必须通过交换取得生存条件。因为人生存所需的东西种类太多了,衣食住行、精神娱乐、杀伐争战……,需要多种多样的物质用品,生产制造这些物品则需要更多种类的工具、设备、材料和相应的知识技能。谁也不可能掌握和拥有这数不清的知识技能和生产资料,因此每个人只能从事单一的劳动,生存所需的众多物资只能通过交换取得。此外,交换活动本身就需要相当多的物质、技能,这就更增加了交换的内容。

  交换的具体表现有各种不同形式,可以先生产某种产品(包括精神、物质),再行交换,也可出卖劳动力,还可以买进卖出,赚取差价,还有提供某种服务,取得报酬,甚至还有用虚拟价值做载体的交换,如股票、期货等。

  除交换外,人类还有一种生存方式──掠夺,这是一种从猿人时代延续至今的古老方式,小到个人,大到集团,都可采用。掠夺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明火执仗的烧杀抢掠,有以武力、权势威逼,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有小偷大盗、贪赃纳贿,还有表面交换形式掩盖下的掠夺:诈骗、伪劣假冒等,还有既是交换也是掠夺的权钱交易、蚕食鲸吞,以及其他种种花样技巧。人类的生存方式就是这两种:交换与掠夺,这正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根本区别之所在。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可以主要择其一种,也可以二者兼备。看起来纷纭复杂的人类社会,实际上就是掠夺和交换混杂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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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18 03: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进化与生存

  生物进化原理告诉我们,进化的方向就是由生存这道关口决定的。进化大军从历史走来,在关前分为两队,一队通过生存关,继续前进,另一队不过关,走向淘汰,永远退出生命舞台。生物在进化的征途中要一次又一次地闯过无数道生存关,永无止境。生存是进化成功的体现,无论多么巧妙的形态结构,多么奇特的生理功能,如果不能争得生存,便只有淘汰一条路,淘汰的唯一结论就是进化失败。那么怎样才能生存呢?这就是世人皆知的──适者生存。具体说,就是生物要在自己选定的生存方式下,尽可能多地获得生存条件,最大限度地逃避危难,这里的“尽可能”和“最大限度”都是相对于同类的其他个体而言的。群体中个体之间总是有或多或少的差异,完全相同的个体是没有的,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可以辨认出每一个人,否则的话,就像工厂的产品,如果不加上标记,就无法区分。生物群体的演变进化就是由于个体之间的差异导致的生存能力的差异而产生的。

  假定一个种群在某个性状上有两个不同的表现型,它们的生存力不同,以致两个表现型的增长率(增长率为出生率与死亡率之差,可正可负)不同,这种差别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点,只要过一段足够长的时间,生存力强的一种就会占据种群的绝大部分,生存力差的或者成为极少数,或者完全消失。这个过程用简单的数学计算就能证明:

  设种群有A、B两个表现型,它们的单位时间增长率A为1%,B为2%,两者的增长率之差(绝对值)为2%-1%=1%,并且假定初始状态时种群的AB之比为100∶1,即A的数量为B的100倍。1个单位时间后,A的数量为
                          100+100×1%=100(1+1%)
  2个时间单位后,A为

公式.png

  当N=0时,即初始时刻,A∶B=100∶1。随着N的增大,这个比值逐渐减小,当N=500时,A∶B=1∶1.38,B超过了半数,当N=1000时,A∶B=1∶190,B成了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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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22 0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繁殖较慢的生物,单位时间可用年,N=1000即1000年。对繁殖较快的鼠、兔等动物,单位时间可用月,对苍蝇蚊子之类可用日,对细菌则可用时或分。即使用最长的时间单位,1000年在生物演化史上也只是短暂的一瞬。可见,生存能力的微小差别,引起的变化也是很快的。如果增长率之差再大一些,至5%或10%,演化会更加迅速,“一段足够长的时间”其实并不很长。

  欧洲尺蛾的演变就是通过这种生与死的差别实现的。害虫在受到毒药的杀灭时,死亡率很高,相比之下,极少数有抗药力的死亡率要低得多,要不了多久,抗药性就成了种群的绝大多数。性状的演变贯穿着整个生物进化史,说到生物的演化,人们的印象中都认为主要是指形态性状而言的,但形态并不是组成生物的全部,特别是动物,其行为也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可以把生物的组成分为三个方面,即三个要素:形态、生理、行为,生物进化实际上是包涵着这三个方面的演化,前述的决定了各种生存方式的行为,都是经过长期进化形成的。

  现在回到人的问题上,在交换和掠夺生存方式下,如何体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很简单,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少付出,多收入,或只收入,不付出,即为优,反之为劣。具体表现就是那些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虚伪、奸诈、贪婪、野蛮、阴险、冷酷、趋炎附势、明争暗斗、巧取豪夺、欺凌杀戮……,这些都是优良性状,反之,真诚、善良、仁慈、正直、舍身取义、淡泊功利……,这都是最低劣的性状。优胜劣汰,自然是优者广及遍地,劣者稀缺罕见,于是理所当然地有了今天的人群,今日的社会。一定有人会说,你这不是善恶不分、黑白颠倒吗?非也,这里说的是个生物学概念,是否有利生存是判定的唯一标准,与人文理念中的人性善恶、道德品质的优劣完全是两回事,要说两者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正好相反。生命舞台上只有生死存亡,没有是非善恶,就像其他所有的生物一样,弱肉强食,谁有本事谁活得好,谁对谁错?谁是谁非?

  至此,有一个问题是无法回避了。要说这些属于观念、意识、行为方面的东西是经过选择淘汰,进化形成的,也就等于说,这些观念、意识、行为是基因决定的,否则绝不可能在进化中改变。这与当今世界流行的习惯观点发生了根本性的冲突,“怎么可能呢?谁不知道,思想、意识、行为、观念通通是环境的影响、外界的灌输形成的?与基因没有丝毫关系,这早已是举世公认的定论了,难道还能推翻吗?”然而,我们很不情愿地看到,历史上早已举世公认的、坚如磐石的钢铁定论,被推翻的已不止一件,更何况,这种“定论”在人们的心目中至今也只具有相对的正确性呢?说相对,是因为只有在需要它正确的时候才正确。例如,某人过去曾有劣迹表现,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名噪一时,对此他就说,“有些青少年有暴力倾向,总是因为生长的环境,人没有天生的坏种,而是因为社会、家庭、学校对不良少年往往缺少一种沟通的能力……”。这话说得很含糊,作者将这句话翻译一下,使其表达得更清楚一些,应该这样说:“有些青少年之所以有暴力倾向,是因为这些青少年有了暴力倾向之后,社会、家庭、学校对不良少年往往缺少一种沟通的能力……”。原因出在结果之后,这等于说“柳树之所以是柳树,是因为在它长成柳树之后,环境无法使其变成榆树,所以它就成了柳树。”逻辑混乱,理由荒谬,由此可见其说话时的思路。这个人后来崭露了某种特长才能,并因此小有名气,这时他的话就相当明确而肯定了,说这是源于“天赋”、“基因”,不但对赖以成长的环境只字不提,还抱怨“学校不能区别对待不同天赋、不同基因的孩子……”。这同一个人,劣迹就一定是由于环境、社会(哪怕仅仅是在劣迹出现之后“缺少沟通的能力”),才能就毫无疑问是天赋、基因,两种对立的观点同时正确,各有各的功用。可见,这个“定论”的成立与否是根据需要随时改变的。这说明,所谓“定论”并无科学依据,而只是一种想当然,不然的话,怎么可以变来变去呢?对那些已经得到科学证明的东西,如万有引力定律、牛顿三定律、热力学定律、欧姆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等,还可以想说是就是,想说不是就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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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1-29 01: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说”的起源源远流长,是因为大家都自然而然地认为是这样,并没有什么科学的证明,就像当初人们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一样。而“基因说”的产生,却是出自现代科学,其他生物的行为基因已经得到证实,近年来,不断有文献称婚外恋、同性恋、自杀倾向等,都与基因有关。由于对人的研究不象对其他生物那样方便,因此成就也没有其他生物那样突出。老鼠的行为基因研究近几年成果丰硕,如科学家培育的“爱子鼠”,拥有爱子基因的鼠对幼仔无微不至地关心照料,缺少这个基因的则对幼鼠漠不关心。还有“聪明鼠”,这种鼠拥有比普通鼠更聪明的基因,它们的智力也比普通鼠高出许多。更奇的是“忧虑鼠”,这种鼠的一个掌管情绪的基因被破坏,它们总是毫无缘由地处于焦虑之中,显得烦躁不安,非常痛苦,必须服用镇静剂方能缓解。由此也可以看出,疾病、医药、健康、三者的关系,机体素质的健康与药物维持的健康不是一回事,医疗不应该是追求健康的唯一途径。

  “狼孩”的例子是不能不提的,它一向被认为是“环境说”的最权威的证明。遗憾的是,从科学的角度看,它不能成为证据。为什么?因为作为科学结论的依据的实验,必须能够重复,重复实验必须得出相同的结果,才具有权威性。“狼孩”仅此一例,又不能重做,至少不能算是可靠的证据。另外,广泛流传的“狼孩”故事,已经被加进了许多演绎杜撰的成分,早已面目全非,“人似猿,猿似猴,猴似狗,人之与狗则远矣!”还有,科学实验的材料的来源、性质必须清楚,实验过程必须有全程观察记录,而“狼孩”的来源不清楚,是否正常的人类婴儿也不知道,成长发育过程也无人见过,因此,它只能是个故事,而不具有科学价值了。这故事说,“狼孩”是四足行走,奔跑如飞,声如狼嚎,不会用手拿而用嘴啃,这有多少是真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用正常的婴儿把“狼孩”实验重做一遍,真能得到故事讲的这种“狼孩”吗?“狼孩”实验不能做,可以做个替代实验,羊和狼差别狠大,但与人和狼的差别比起来,还是要小许多,我们不妨做这个实验,在人为控制下,让狼哺养初生的羊羔,看将来能否得到一个长相是羊、行为是狼的“狼羊”?或者把差别再缩小一些,让狗抚养羊羔,如果“狗羊”长大后会“汪汪”叫,能看家护院,就算成功了,能吗?家鸭不会孵卵,让鸡代孵,这早已做了几千年、无数次了,何曾有过一只鸭变成能打鸣、会上架的“鸡鸭”的?即使退一万步,假定“狼孩”的传说百分之百地真实,那又怎么样呢?那也只能是个极端个别的、非常态的案例,并不能用来解释普通常见的社会现象。强暴的外力可以使正常的躯体致残,但这并不能包揽一切,不能证明那些种种先天畸形都是外力所为。外力能使正常的致残,但不能使残废变为正常,外力也不能使寻常的肉体生出超常的神奇功能。所以至今为止,“环境说”没有一件可靠的证据。而反面证据倒是有现成的,就是斗牛、斗鸡等。源于西班牙的斗牛娱乐,用的不是普通牛,而是专门的斗牛品种,这种牛非常凶猛,见人就顶,除了斗杀之外,没有别的用处,既不能耕田,也不能挤奶(且不论多少)。斗鸡也是专用品种,平时必须单独饲养,只要两只公鸡见了面,就会拼命搏斗,至死方休。这都是人工有目的的选育成的品种,是不可能把普通的牛、鸡通过环境的影响、灌输训练成的。中国有的地方也培育了斗牛品种,有水牛,也有黄牛,跟西方不同的是,这种牛只跟牛斗,并不攻击人。而且有的牛显然好斗性不强,上场打斗时敷衍了两下,然后就各自散步去了,这说明这种斗牛培育的历史不很久远(电视节目)。毫无疑问,好斗品性是遗传的。我们已知,主宰遗传性状的物质是DNA,所以,好斗品性肯定是基因决定的。

  对动物行为的成因的探索一直都没有停止过。此举一个实验,一种兀鹰,善吃鸟蛋,对这种行为早有“先天说”与“后天说”之争,科学家用几个月的时间喂养幼鹰,放飞观察,证明从未见过鸟蛋的鹰,一见就会吃,根本不需要学习、模仿,“先天说”确立无疑,电视片对此做过详细介绍。几十年前的实验研究也有过重要发现,“动物的性情有馴野的分别,‘野性难驯’是一句老话,早就表示这其间有先天的关系。近年以来,至少有五、六位作家(指学者)在这方面做过实地的试验,他们大都用鼠类做材料。他们所得的结果,全都证明野的性格和驯的性格是遗传的,并且是可因选择的作用而增损的;而在遗传之际,驯的性格与野的性格能彼此隔离,证明构成它们的基因在数量上是不很多的。同时,母子间比较长期的接触也不能改变子女们的反应,驯的终究是驯的,野的终究是野的;而野性的父与驯性的母所生的子女,尽管母是驯性的,而野性的父又从没有见过,总表现着几分野性。”(引自旧著重刊《优生原理》,潘光旦编译,49年初版,81年版)。五十多年前的这些实验,证明了动物性情是遗传的,并且符合基因的分离规律。在看到《优生原理》这本书之前,作者也独立做过几个同类的实验,材料是鱼、蜗牛和水蚤,结果完全相同。鱼的项目是性情的驯野,蜗牛和水蚤项目是行为特征,实验证明,性情、行为特征都是遗传的,并可通过选择淘汰而改变。当时还以为这是首次发现,看到此书之后,才知五十年前就有人做过。为什么后来这些年,“后天说”越来越占了上风,早先的这些发现被灰掩尘封,实验再也无人做,研究再也无人搞,“后天说”尽管没有任何实验证据,却日盛一日,以致牢不可破,这是为什么?这里我们必须分析一下,人的认识问题,在前文讲到健康问题时,曾提到认识问题,现在需要着重探讨一下。

  事物是客观的,认识是主观的。人对外界事物,总是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有的希望,有的不希望。对喜欢的,没有也宁可信其有,对不喜欢的,是真的也不愿承认。三十多年前,某地曾盛传一个谣言:“本地区类别要提高了,工资要涨了”,十年后,二十年后,事实证明根本没有这回事,却仍然有人言之凿凿地把它当作最新消息在传播,可见企盼之心切。约二十年前,社会上传言要给某个行业增长工资,有人兴奋异常,编造谣言哄自己:“这回,我(的工资)一定能涨到二百块!”并对此深信不疑:“一定能!一定能!”仿佛新工资表他已经看见了,他的大名后面赫然写着200,确证无疑了。他当时的工资只有四十多元,有人告诉他:第一,不会单给某个行业涨工资,是各行业普调,第二,涨幅绝没有那样大。对此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某人去外地花一百多元买回个照相机,有人看了后说:“你占了个大便宜,这个相机值四百多!”他听了心花怒放,无条件全盘接受。当真正的行家看了告诉他,这东西也就值一百多,他却以为你在骗他,无论怎样实言相告,他只是一个劲地摇头。这类事例天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是个很普遍的现象,骗子们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他说的总是让人怦然心动,天上掉馅儿饼,于是不断有人上当。医界搞的精子库,原本是用于医疗目的的,不具有改良人种素质的功用。而现在人们一方面誓死做“环境说”的铁杆捍卫者,另一方面,对“天才基因”供需双方都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一切都是环境造就的,又哪来什么“天才基因”?我们不能说百分之百的话,但至少有一部分人,如果他展现出了超过常人的智慧才能,一定愿意相信这是“天才基因”的作用,如果蠢笨无能,那就绝不会承认自己是由“愚蠢基因”所组成,一定要把责任全部推给环境。曾有学者提出过“犯罪基因”的说法,社会上自然是反对者居多,特别是那些恶劣分子,不肯承认自己是“天生的坏种”。事情总会有例外,一位得人钱财的律师在大堂上替人消灾,说“他犯罪是由于犯罪基因的作用,而不是故意所为,犯罪基因是祖先传下来的,而不是他自己制造的,所以无罪。”为什么这回不但不反对,还要主动往自己头上扣?因为能使有罪变无罪嘛!把责任推给祖先的基因,就算名声不太好,总比坐牢杀头强吧?人们对自己认定的定论,也不过是根据情况,各取所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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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2-2 02: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认识问题,历史上发生过一场仅仅是为了一个与人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的惨烈斗争。1543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发表之后,遭到了世俗与宗教的激烈反对,少数支持它的科学家受到残酷迫害。宗教统治者下令烧死哥白尼,哥白尼因先已过世而逃过了这一难,1600年,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而被烈焰送上了“天堂”。1633年,伽利略被判终生监禁,此时已是《天体运行论》发表之后的90个年头了。直到360年后,伽利略才得到平反,这场观点之战持续了450年。这真是一个无法搞清、难以认识的问题吗?根本不是,实际上正相反,单从科学角度看,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哥白尼也不是第一个提出日心说的人,2300多年前,希腊天文学家阿里斯塔恰斯就提出了日心说的基本内容。在此后的近二千年时间里,没有人理会这一观点,反倒是地心说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哥白尼之后,尽管科学家的观测越来越多地证实了日心说,特别是望远镜发明之后,观测的新发现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日心说的正确,但那些愚昧而又顽固的大人物们就是死抱着他的谬误不放,甚至来个“眼不见为净”,坚决不肯朝望远镜里看一眼,还硬说那是巫术。如果有谁不懂得什么是不可理喻,不知道什么叫冥顽不化,这就是最标准的典范。

  日心说之后的进化论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只是遭遇温和了一些,没有人被杀被关,达尔文和少数支持者与世界论战了几十年。总之,这都说明一件事,就是人的认识的主观性,只要一面对触及主观好恶的东西,理智就退到了一边,人的意志就被本能主宰了。与上述例子相反,永动机、炼金术(把其他物质变成金),人们为了追逐这些不存在的东西,耗费过无数心血,甚至直至今日,还不时有人在为永动机煞费苦心!因此我们必须明白:一、大家都赞同的习惯观点,未必是科学的真理,二、自然规律与人的好恶无关。要想探求科学真理,就要先有个科学的态度,所谓科学态度,就是尊重客观事实,而不是凭主观去想当然,是要搞清它本来是什么,而不是想让它是什么,无论你对它爱得发疯发狂,还是恨得不共戴天。哥白尼时代及以前,宗教给科学规定的任务,是解释圣经和宗教统治者推崇的著作,禁止科学家研究和发现自然规律。对此,现在用不着多说什么了,学界和普通大众基本上是统一认识了,科学走到今天,是不会也绝无可能再受制于这种圣旨和禁令了。人们对自身以外的自然规律和人的自然属性的部分,认识的已经不算少了,唯独对人的社会属性的认识,理论和实际还相去甚远。不是么?人们制造的高精密的机械、电器、培育的动植物品种等,都非常成功,但在管理人和社会的方面,基本上是无能为力。大家有目共睹,战乱永远打不完,罪恶永远除不尽,欺诈争斗,巧取豪夺……,永无休止,这与人们自认为的宇宙主宰、万物之灵、高度的文明、发达的智慧……,实在是太不相称了。社会是人的行为组成的,社会状况是人的行为决定的,搞清楚人的行为,包括思想、观念、意识的来龙去脉,是解释人类社会的根本所在。

  现在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人的行为究竟是什么决定的?我们把思想、意识、观念、才能、特长、性格等,通通归入行为范畴,因为这些品质既是行为的主宰,又要通过行为表现。首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知道,人是从古猿进化而来的,古猿也一定是由更早的生物演变而成,按照生物进化的一般规律,如果追溯到三十多亿年前的人类远古祖先,肯定是某种原始的低等生物,那也是许多生物的共同祖先。人类以外的所有动物,都有先天决定的本能行为,古猿也不会例外,本能行为跟形态构造、生理功能一样,是构成生物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本能行为的生物(特别是动物)是无法生存的,因而也是根本不存在的,对其他生物的观察和实验都证实了这一点,特别是行为基因的发现。人类的远古祖先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生物类型,它们也毫无例外地都有本能行为,这些行为也都是基因决定的。为什么在进化成人之后,先天行为就消失了呢?那些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基因怎么会消失呢?是在什么时候、怎样消失的?无论从哪方面讲,这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近年来不断有学者发现,人的某些行为与基因有关。根据前文的讨论,某种性状(及其基因)对生存“无用”时,就会退化消失,人的行为是不是对生存“无用”了?如果是的话,人是不是早就变成植物了?

  有那么一个时期,社会上盛行一种观点,认为男女两性的性格差异不是先天的,而是环境的影响灌输造就的,人生来就像一张白纸,一切都取决于后天的涂抹。认为是由于社会惯常的做法,对一个生理构造上显示的男孩,周围的一切都在向他灌输:“你是个男孩,你是个男孩,你要像个男孩,你必须做男孩做的事,你要勇敢,你要坚强……,”等这一切把他灌满了,他就成了男孩。同样,对女孩就是“你是个女孩,你是个女孩,你要像女孩……,”于是她就成了女孩。只要人们愿意,换过来也一样,男孩可以灌输成女孩,女孩也可以灌输成男孩。这种理论的提出有何依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相信事实是最有发言权的。1964年,在美国巴尔的摩市,一个男婴(约翰)在八个月时因手术意外,医生只好给他做了变性手术,成了女婴(琼)。毫无疑问,从那时起,伴随“琼”成长的全是“你是女孩,你是女孩……”的灌输,但在五岁时,“琼”的父母发现情况不对头,给她穿上花衣服,她立即试图把衣服脱掉,她拒绝芭比娃娃,喜欢玩具枪,坚持站着小便。“这简直是一场灾难”。激素治疗也丝毫不能减弱她像男孩一样行动的本能,她在十岁时想爬树,十二岁时讨厌自己的乳房并拒绝戴乳罩,十四岁时对女孩想入非非,“琼”感到困惑和沮丧,曾企图自杀。无奈之下,再次做了变性手术,“琼”又变回了“约翰”。夏威夷大学生物学教授米尔顿·戴蒙德和加拿大卫生部精神病学家基思·西格蒙德森撰写了对这个男婴的跟踪研究报告,发表在《儿科学和青春期医学文献》杂志(据《良友周报》转自《世界科技译报》)。

  无独有偶,我们这里也发生了“约翰”被变成“琼”的故事。“约翰”从小就被赋予女孩身份,又经变性手术变成了“琼”,但“她”从小就显现出男孩的性格,女孩喜欢的事情“她”不感兴趣,却偏偏喜欢男孩子们的活动。后经染色体鉴定,为XY── 是“约翰”无疑(电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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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2-6 02: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先天性的易性癖。身体的生理构造是正常的男性或女性,在成长过程中,环境的灌输肯定不会将男孩、女孩错位,而他们就是不认同自己的性别身份,意识中总认为自己应该是异性的。怎么回事呢?这是一种性别意识的错位,医界将其归入精神病类。这些实例无可置疑地证明,性别差异是先天决定的,宣告了“环境说”的彻底破产。值得指出的是,同样面对这些事实,有人就是坚决不肯放弃他的“环境决定论”的立场(让人想起望远镜是“巫术”之说),这恰好证明了人的认识的主观性,我们不应该指望真理会被所有的人接受。在某些特定的地方,人们早就认同了直观的经验,在谈到婚姻家庭问题时,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要想改变一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任何这类想法都绝对是错误的。”犯过这类错误的人想必不在少数,这是个令人无可奈何的现实,是在彻底失败之后才不得不认输的。但人们又在不知不觉中将它从人性品质中割裂分离出来,离开了这一点,仍然坚持“环境决定论”。

  儿童自闭症,是一种并不罕见的精神类疾病。对此也曾有一种流行理论,说这是“冰箱母亲”造成的。所谓“冰箱母亲”,就是一种能够使孩子不缺吃穿,但没有一丝情感的母亲,就象一台机器一样每日定时定量给孩子提供衣食照看。但实际考察的结果,连一个“冰箱母亲”也不曾找到,那些患儿的母亲都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而族谱调查显示,这种病与家族有密切关系(电视节目),显然是跟遗传分不开的。当初的“冰箱”理论是怎么来的呢?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是纯属空想出来的,这当然也是“环境决定论”的成果。有了这个理论依据,自然就会按理论的指引去寻找原因,于是就想象应该有个“冰箱母亲”。

  近年有学者宣布,有些人总喜欢搞一些新奇、冒险、有刺激的事情,平淡的生活无法使他们满足,这种性格是由一种基因决定的,无此基因的则更倾向安于现状。令人稍感意外的是,既没有人激烈反对,也没有人大力支持,好像完全无所谓。这又是怎么回事?人们一向坚决反对“基因决定论”,为什么这回反应这样冷淡?稍加思索,不难明白,原来这个性状是个中性的东西,求新冒险既不是什么超凡的才能成就,值得眼红嫉妒,也不是什么流氓恶棍,令人深恶痛绝,谁喜欢刺激冒险,冒去好了,不喜欢冒险,就老实呆着,谁也不会吃饱了撑得,去拿它争个是非高下,基因不基因,有什么关系呢?

  追求新奇冒险,是一个特征很鲜明的性格,男女差异的表现,则不限于一点,喜爱的事物,思维方式,技能特长,胆量大小等,差别表现得很广泛。如果这些都是基因决定的,我们可以做个大胆的推测:人的行为、性格、观念、意识、才能、特长等,这些社会属性的东西都是基因决定的。“是基因决定的,为什么刚生下来不会?”反对者一定会这样说。这是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概念,基因决定,不等于刚出生就会。鸟会飞是不是基因决定的?刚出生的鸟会飞吗?狼吃羊是不是基因决定的?刚出生的狼崽会不会吃?当然,人与其他动物有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就是人要学习很多东西,语言文字,知识技能,这些都是不学不会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模糊了人的视线,人类从远古走来,发明创造的东西越来越多,所有这一切,必须学习,先天不会,这就给人形成了一种印象:人什么都是学的,不学什么都不会,特别是看到孩子们往往喜欢模仿的时候,这种观点就更加强化了。但是,这些学习内容都只是外因,学习能力才是内因,内因是先天性的,正如许多其他动物都有各不相同的学习能力一样。这里说的学习能力不仅有高低、强弱之分,更有目标取向之别。同一个班级,同样的课本,同样的教师,学习的效果则各不相同,这是学习能力的强弱差别。而不同的学习课目,则互有高低上下,有人对某种事物特别着迷,乐此不疲,换个人则对此毫无兴趣,而他又可能对别的事物倾心迷恋,一个人可能对某些事学习起来轻车熟路,甚至不学自会,换个内容则极端困难,劳而无功,这都是普通常见的现象,这就是学习的目标取向不同,特长才能也正是源出于此。我们不是同样看到,孩子们只对有兴趣的东西才模仿,对不喜欢的,让他学也顶多只是应付差事吗?某国有一个弱智人艺术家,他的雕塑技艺相当高超,塑造的动物形象逼真,栩栩如生。他的这项才能是偶然被发现的,并没有专门学习培训过(据电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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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2-14 01: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当代,除了在基因层面上的实验外,人的行为、才能是否与先天遗传有关的研究完全是个空白。由于人们主观地认定了“环境决定论”,就把一切不合意的东西,能忘的忘掉,能掩盖的掩盖起来,研究当然不能搞了,过去已有的成果也绝不能再提了。在生物学界,现代遗传学有两位创始人,即孟德尔和戈尔登,他们的学术地位,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不会被撼动的。他们同年(1822)出生,又同在1865年发表了各自的奠定遗传学基础的划时代的论文。而如今,孟德尔大名鼎鼎,无人不知,戈尔登却仿佛蒸发了一般,无影无踪,无声无息,再也无人提及,以至有些生物学专业的人士,都不知道有戈尔登其人。怎么回事?是戈尔登错了吗?不是,人们对认为是错误的人和事,并不忌讳提及他们的名字和观点,而是将其公之于众,加以批判,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如亚里士多德、托勒密、拉马克、马尔萨斯等,都得到了这种待遇。而对戈尔登的理论,没有谁提出过反对的理由,却不约而同地一致采取了彻底封杀的政策,究竟是为什么?除了戈氏研究的选材和内容令人忌讳之外,恐怕是很难找到别的原因了。戈尔登1865年发表的第一篇论文名为《遗传的高才与天才》,取材就是人的学业才能的遗传性。顺便再说几句,孟德尔1865年的论文名为《植物的杂交实验》,尽管这个选材不会引起人的反感,被后人引为经典例证,但在当时却无人能识,致使这样一项重大发现被埋没了三十多年。直到1900年,又有人独立地重新发现了孟氏的定律才引起重视。可见,真知灼见不被认可,在学术史上并非个别事例。

  一百多年前,戈尔登用统计的方法研究人的学业成就是否与遗传有关,结果发现,著名法官的儿子,大约四个中就会有一个成为名人,而普通平常人的儿子成为同样著名人物的可能性,约四千个里有一个,为前者的千分之一(戈尔登《遗传的天才》1869年)。中国的名人世家在民间古已有之,帝制时代的科举考试,常有五子登科、兄弟同榜、父子鼎甲、叔侄状元等故事流传。据调查,清代260年间,科举产生的巍科人物,即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和第二甲第一名传胪,共560个名额。据这项尚未完成的研究,可以指明的至少有42%彼此间有血缘关系,即同属于一个庞大的血缘网(潘光旦《优生原理》)。这种现象至今仍普遍存在,以高考为例,常常是一个家族的子女接二连三地榜上有名。

  调查是研究方法之一,实验也是重要的手段。有学者用孪生子做实验研究,据医学常识可知,孪生子有两种,一种是同卵孪生子,他们性别相同,各方面品性非常相似,令人难以区分。异卵孪生子则跟普通兄弟姐妹差不多,性别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实验选用同卵孪生子,看看后天的影响有多大的效果。七十多年前,美国耶鲁大学两位学者格赛尔和汤姆生合作,用一对不满一岁的孪生女孩作对照实验。他们对一个女孩进行爬梯子和玩方木块的训练,以期使她在技巧和动作协调上有所长进。另一个女孩则不让她接触这种练习。第一个女孩训练六个月之后,让另一个也开始同样的训练。这样她们接受训练一早一迟,时间一长一短,如果训练能影响才能的发展的话,她们就会显出差别。后来又用同样的方法研究这一对孪生女的语文学习。最终发现,随着时间的渐进发展,她们展现的技能和学习成绩完全相同。这个实验证明,先天遗传的才能品质,随着生长发育,到时候自然就会展现出来。

  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很多,有的调查养子跟父母的相似程度,结论是,在一切影响智力的因素中,遗传占80%,家庭环境约占17%,这说明环境对智力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并不很大。有的以孤儿院中的儿童为对象,比较他们的智商是否比社会上的普通儿童更相近,各家庭的环境可以差别很大,而孤儿则是一出生即被遗弃,都生长在孤儿院的同一条件下。结果发现,孤儿院中的儿童之间并不比普通的儿童更接近。德国学者郎兀用孪生子研究犯罪与遗传的关系,他调查了30对孪生子,其中同卵孪生子有13对,其余17对是普通的。这30对孪生子都是至少有一个有过犯罪入狱的经历的,调查的结果,13对同卵孪生子中有10对是双方都因犯罪入过狱的,而17对普通孪生子中,双方均犯罪入狱的有两对。这两种孪生子的生长环境并无明显的差别,犯罪性的差别显然与遗传有密切的关系(郎兀《犯罪与命运》1930年)。还有对美国名人堂中的著名人物的家族调查,发现这些名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彼此间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对皇族子嗣的统计,证明皇族的德、才等品质的优劣,与家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皇族的环境条件无疑是最优越的,这可排除环境差异造成的影响(《优生原理》)。所有这些研究,无一不是说明,人的各方面品质,先天条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仅是学业、成就、恶行等品质,还有脾气、性格、爱好、特长、体质、疾病等,莫不如此。生育过多个孩子的母亲都知道,胎儿在腹中的胎动就个性鲜明,这种动作与孩子出生后直至一生的性格特征,有着高度的一致性。这总不至于也是环境的影响吧?

  先天因素不仅决定着各种智力和非智力的一般性品质,还能决定特定的才能、行为,前述的弱智艺术家即属此列。还有某国一位著名音乐家的故事,是大家熟悉的,他四岁时就展现出了突出的音乐天才,后经用心培养,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音乐家。盗癖,是一种很典型的例子。一名惯盗,有职业,有家庭,工作表现也算上乘,并有一定的才干,被提升为厂长,前途正不可限量,他却对盗窃极为嗜好,多次被捉,反复拘留、劳教,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光彩的事,也曾无数次痛下决心,要改邪归正,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究其原因,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在作怪,一见他人财物,就心痒难耐,无法自制,只要有机可乘,必伸手无疑。如果环境能改造人的话,这不仅有外界的努力,还有主观的意志决心,为什么就是不管用?有这么一个女人,从小就显出凶猛残暴的性格,上小学时就异常凶暴,令人望而生畏,中学时与一同学恋爱,该男友很快发现了她的恶劣品质,想与之断交,她一怒就抄了男友的家,把坛坛罐罐打个稀烂,男友无奈,被迫与之结婚。丈夫无法忍受她的粗暴蛮横,借口打工到外地躲避,女儿就成了她发泄兽性的出气筒,终于有一天,十六岁的女儿被活活打死。这能用环境的影响来解释吗?当今的有些统计材料也很能说明问题。某市两个街区,一个街区的居民知识分子和干部比例较高,这个街区有劣迹的女青少年有3人。另一比较一般性的街区,这里的劣迹女青年有83人,为前者的28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初探》)。这种现象是普遍性的。另一项关于犯罪分子的统计表明,犯罪人员的子女的犯罪率,比总人口犯罪率高出几十倍。这里大胆做个推测:如果把犯罪分子子女的犯罪率,跟德才兼备的优秀人物的子女犯罪率比较一下的话,恐怕要高出不止百倍,上述两个街区的对比就说明了这一点。有的现代移民形成的新居民区,由于某种原因,集中了较多的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并剔除了劣迹分子,那里的犯罪率极低,社会风气良好,人们普遍比较温和、友善。这些现象怎么解释呢?是居住条件、经济状况造成的吗?两类人的这些条件显然没有他们的行为品质那样巨大的差别。人们一定会想到的一条理由是:教育,“知识分子受教育最多,自然就成了遵纪守法的正人君子了!”但我们也知道,知识分子并不是一出生就被划定为知识分子,然后加以充足的教育,使之成为知识分子,地痞流氓也不是刚出世就被列入地痞流氓的编制,然后专门训练他们为非作歹,使之成为地痞流氓。不管后来成的什么气候,当初大多是被送入一样的学堂,读同样的书本,听一样的说教,结果怎么就不一样呢?我们也曾听到一种流行的说法:“某某制度是犯罪的根源”,但别忘了,这些材料是来自同一个制度下的,不管这个制度是什么的根源。

  有这么一个典型的家族,五代惯匪,从有史可考的第一代开始,世代为匪,子子孙孙都是靠打、砸、抢、偷、骗为生,是当地著名的流氓恶棍家族。虽然官方多次征伐捕杀,曾一度濒临灭绝,但总有少数几个“不够死罪”的,经关押、坐牢,最后存活下来了。就是他们延续了香火,使这个家族发展壮大,终于成了气候。多年来,百姓被偷、被抢、被诈、被殴打、被伤害的不计其数,此外,欺诈经商,走私贩毒是他们的固定职业。但这样的小打小闹越来越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了。就在又一次偷盗被抓住时,他们不再束手就擒,而是揭竿而起,高举“义旗”,一阵疯狂的烧杀抢掠之后,逃进深山,打算重振当年的威风,再现祖先的辉煌。尽管不久又被捉获,但如今更加宽大为怀,只处决了少数几个“罪大恶极”的,大半仍然是“不够死罪”。此外,还有十几个乳臭未干的“无辜”的后代,因恐人报复,被着意地保护了起来。对这种家族性的品质,人们早有现成的解释,这就是“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以致代代相传”。那好,不是还有十几个“无辜后代”吗?据说被官方特别优待,收入了某寄宿学校,加以保护、培养,以期使他们成为“新人”。这倒是个很好的实验,等着瞧吧,看看这些“无辜后代”能出落成何等人物,我们拭目以待。类似这样的家族实际上随处可见,它们各有千秋,不尽相同,其“道业”也深浅不等,有些不及上例那样登峰造极,在各地自生自灭。这些都说明,人的行为品质是先天决定的。“人一生的经历千变万化,无法预料,行为怎么能在出生之前就确定了呢?”“环境决定论”者一定会这样说。“先天决定论”并不是认为一生的行为就像上了发条的机械玩偶那样,永远重复一种固定的动作组合。先天决定的是规则,规定遇什么情况,就采取什么行动,犹如交通规则,它并不规定具体的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时间,只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采取什么措施。就如我们见到的所有动物一样,它们都会根据现实情况,决定如何使用先天的本领。那么,环境究竟还有没有作用呢?当然有,环境有环境的作用,但它只能是个外因,外因取代不了内因,内因也不能顶替外因,外因有作用不等于内因没有作用。比如鸡蛋,具备了内因,没有合适的环境条件还是不能孵出鸡来,但这不等于有了相同的条件,所有的蛋都孵出一样的鸡。雏鸡的生长发育也不是不受环境的影响,但也不等于只要调控这些条件,就能任意改变鸡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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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2-20 02: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之所以不得不打破精神枷锁,去寻找新思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大家都面临的社会现实。我们知道,如果真正掌握了某项真理,用于实践是不会不灵验的。比如,掌握了电学原理,我们造出了数不清的电器设备,都能实现预期的目标,只要是符合电学原理的设计,就没有不成功的;掌握了力学、热学、光学,造出了各种机械、光学仪器……,等等。当初造不成永动机,就是因为它所依据的原理──凭空制造能量──错了。如果按照某种理论去指导实践,却总也不成功,结果总是跟预期的不一样,那就可以肯定,这个理论是错的。

  让我们再次回到生存的话题上。谁人不知,生存就是:适者生存,能够获得最优的生存条件的,就是生存的最成功者。由于人的生存方式所决定,人所需的一切都可以由这种通用物质──钱变成,所以人的生存活动就是围绕这一个字:钱!人还必须最大限度地逃避危难,所谓“趋利避害”者是也。就像个子高低、长相各异一样,每个人的追求金钱的方式方法、能力强弱各不相同,逃避伤害的方式各异,就是这些差别,导致生存能力的差异,然后经过适者生存这道工序的筛选,优胜劣汰。如此一代代流传至今,于是就有了今天的人群,有了今日的社会。

  关于淘汰的问题,要着重讨论一下。优胜劣汰,就是适者生存,余者淘汰。但平日的观察似乎看不出这一点,死亡是淘汰的途径之一,常见的死亡原因或寿终正寝,或意外伤亡,或战场捐躯,还有极少量因罪大恶极而被处决,间或也有一些因争权夺利斗争而丢掉了“吃饭家伙”,好像与个人品质所导致的生存能力并无关系。实则不然,人类历史上无数次经历过灾荒大劫,哀鸿四野,饿殍遍地,每当此时,常伴随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那些山贼草寇、大盗小偷,便得到了天赐良机,“时事造英雄”,只要是那些“有本事”的,胆大妄为、凶狠残暴的,都能夺得一席生存之地,甚或过得相当不错。而那些老实本分、只知勤劳苦干的“窝囊废”,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在劫难逃。如此这般,反复多次,就像育种专家采用的选育法一样,效果十分显著。除了这种大乱之世,那些相对比较安定,或短时的盛世繁荣时代,这种时候优胜劣汰是如何进行的呢?表面看上去,这时的社会风平浪静,一派祥和,到处是欢声笑语,人们温文尔雅,客套谦让,然而在这些表面现象的掩盖下,潜伏着不动刀兵的明争暗斗,充满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就社会总体状况而言,一个人即使受些损失,被偷、被骗、被抢,受欺压、受凌辱,吃些亏、上些当,一般都不会危及性命,都能活下去,离死还差得远,怎么会淘汰呢?原来,人与其他所有的生物一样,生老病死是自然存在的事情。生老病死总是受各种生活条件的影响,如食物不足,营养不良,心情不佳,过度劳累,都会影响健康状况,易患疾病,体力不充沛,遇事易受伤害。财力不足,医疗难以保障,生活不能充分满足。如善良忍让,先人后己,诚实无欺,则付出多,获得少,易受攻击伤害……等等,最终都会影响到寿命。表面看来都属于“正常死亡”,但从种群整体的反映来看,平均寿命的缩短,就表现为死亡率的升高。如前文所述,死亡率的一点微小差异(假定生殖率相同),天长地久之后,将导致种群品性的重大改变,死亡率低的将成为种群的绝大部分。生存斗争影响的不只是死亡率,生殖率也同样受影响,吃亏的部分,死亡率上升,生殖率必然下降,两个因素共同作用,效果更加显著。此外,“非正常死亡”方面,选择作用更加明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扑烈火,战洪水,斗歹徒,每当此时,舍生取义,慷慨赴死的总是一些一腔正气、疾恶如仇的忠良之士(有极个别例外)。如有一少年,当山火熊熊燃起时,别人都转移撤退,他却奋不顾身,上山扑火,结果是“烈火中永生”,没有留下任何后代。凡遇暴徒行凶,挺身而出的,大多非死即伤。那些懂得趋利避害,当观众看热闹的,自然是毫发无损,活得有滋有味,将来儿孙满堂。一青年,见汽车冲入河中,他舍生忘死,连救三人,自己却耗尽体力,被激流卷走。该青年家中贫穷,负债数千,且为家中主要劳力,而被救者家资巨富,经营车队,当有关组织劝被救者捐一点抚恤金时,他们声称:“是他自己要救的,又不是我让他救的!”一毛不拔。就这样,一个高尚的灵魂消失了,换回了几条白眼儿狼。此类故事多得数不清,不必一一列举。“非正常死亡”中的事故伤亡有没有选择作用呢?事故的制造者都是些无视规章制度、愣闯蛮干的顽劣之徒,伤亡者虽然不象见义勇为那样都是优秀分子,但总的品质可以代表人群的平均水平,肯定是比肇事者为优,而肇事者大多完整无缺,这也能导致不同品质的死亡率不同。如车祸、沉船、矿难、失火、爆炸、桥梁房屋垮塌、中毒等等,极少有事故制造者一同毙命的。

  以上只是列举了几个显而易见的项目,来说明人类动物是怎样在生死存亡的选择与淘汰下进行演变进化的,这种演化过程也就是人性品质的形成过程。社会中这种作用力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因此不可能准确地统计出有多少种因素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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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意柔情 发表于 2024-12-20 0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半, 本来就受了礼教仁爱思想余毒的残害,还是思想简单点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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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4-12-26 01: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人性品质

  知道了人性品质的形成原理,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品质的基本组成部分。
  欺诈、贪婪,是最有利生存的品质。无论是交换还是掠夺,欺诈都是极有效的手段,它能使获得最多,付出最少。贪婪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基本原动力,只有贪得无厌,才能驱使人不知疲倦地使出一切手段,最大限度地获取财富。反之,诚实、善良、清廉,只能使付出最多,得到最少,生存力极低,在生存斗争中处于最先淘汰的边缘。因此,就如大家都看到的那样,贪婪欺诈,在人类社会中就象空气一样无孔不入,种种卑鄙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穷奢极欲,铺张挥霍,这表面看来,似乎不利于生存。因为这样并不能增加收入,反而加大支出,如节俭一些,已到手的物质财富能更有效地维持生存,暴露的财富还会招来盗贼劫匪,损失财物,危及生命。而现实中人群的这个品质却非常突出,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作用机理要更深入一层。首先,这种强烈的表现欲望,使物质财富又增加了一层精神作用,花天酒地的挥霍,铺张奢侈的炫耀,甚至摆开比阔斗富的擂台,直接抛撒、毁弃财物,这些并不是自身的实际需要,而是做给别人看的。这种形式的物质支出,能给精神上带来极度的兴奋与舒畅,它就象鸦片烟瘾一样,驱使着人不遗余力地去追求这种满足。正是这种追求,才成为主观方面的财富源泉。其次,在名利场中,财富就是荣耀,就是地位、权势,它能赢得人们的垂涎景仰、崇拜与敬畏,能在社会生存中占据有利地位。而隐蔽的财富除了物质本身的作用外,不具有此种功效。因此,铺张炫耀是有利性状。这个现象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什么是基因决定的行为规则,就象其他所有动物一样,基因决定的本能就是一种无需理智支配,也不受理智控制的自发的冲动。例如一只美国红雀,孵出幼鸟正在采食喂养的时候,失去了孩子,它就叼着食物四处寻找,看到一条金鱼张开的嘴,很象幼鸟的嘴,就把食物喂给了金鱼,就这样一连喂了几个星期(初中《生物》课本)。这说明外界的变故不能阻止本能的冲动。

  追求权势、地位的欲望,有着与炫耀财富类似的作用机理,权势地位本身不能吃、不能用,但它可以带来能吃能用的物质财富,和安全保障。有了权势地位,就可以凌驾于众人之上,使人畏惧,或有求于己,财富自然滚滚而来。还能聚拢一些趋炎附势的分子,前来效力卖命,双方互相利用,组成共生体系。若要全凭理智,则先要弄懂权势地位的作用原理,还要学习操作运用的技能,再比较各种生存手段的长短利弊,然后选择确定。指望这样去谋求权势,就隔了几层间接的屏障,追求的动力会大大削弱。若权势地位能直接产生精神作用,情形就大不相同了。人一旦有了一官半职,就觉得高人一等,那感觉就如飘浮在天空的云雾中一般高高在上,令芸芸众生可望而不可及。“啊!瞧,我们这样的家庭,我们这样的地位,天下谁人不敬仰,世上哪个不垂涎!”那种如真魂出窍,飘飘欲仙般的感觉,是语言无法形容的。有了这样的精神动力,追求权势地位才能直截了当。

  幸灾乐祸,落井下石,这不能直接带来利益,有什么作用呢?正如前文讲的,通过各种途径的影响作用,只要使同类之间的生存态势产生差别,造成增长率的差异,就能产生优胜劣汰的效果。历经千年万代的生死搏斗,能够存留至今的生物,哪个没有两下子?如果不顾情势状况,贸然出手伤人,必遭反击,大多无益,一旦人落井,则定无还手之力,趁机下石,绝无隐忧,可立于不败之地。反之,挺身而出,救人危难,常常自取灭亡。所以,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也是有利生存的优秀品质。

  嫉妒,阴损,在社会环境中,如果能抓住一切机会,给其他同类造成损害,这对自身的生存是极为有利的。损人利己,这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当然很好解释,既损了人,又利了己,完美两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同样普遍的是,即使不能利己,也要损人,甚至为了损人,宁可损己也在所不惜,这又是为何?损人损己,两败俱伤,有什么好处呢?这依然只能循着生存的轨迹去寻找答案,损人利己也好,损人损己也罢,都是通过生死存亡的改变而起作用的。假设一个种群中有A、B两个品系,它们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相同,那么无论这“二率”的具体数值是大是小,两者都处于均等地位,没有优劣之分。假定二者的死亡率都是1%,如果A表现出某种品质,能使B的死亡率上升为2%(损人),同时自己的死亡率也上升为1.5%(损己),那么A就在生存竞争中战胜了B,长此下去,种群就会成为A的天下,B就会变成稀有品种。因为损人是一种主动行为,损己是附带产生的效果,损人时就可以预先防范,所以总能做到损人大于损己,可见,在生存的角斗场中,只要能损人,付出代价是值得的。如果这种本领是理智性的,则需要先设计谋划,推敲论证一番,有利则行,无利则罢。这样看似周密,万无一失,实际难以奏效。因情势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失,稍有迟误,就会坐失良机,根本不容思考。再说即使思考判断,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正确无误。只有以本能反应的方式表现出来,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种本能的表现,就是一种无法扼制的冲动,只要得以实施,就能产生一种打喷嚏般的舒畅快感,而不管能带来什么实际的好处。这种品质是极为常见的,只要有机会,他随时都会出损招,尽管他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还会丧失信誉,他还是绝对的在所不惜。

  这也可以解释人类动物为什么拥有一个如此强烈的品性──嫉妒。当A、B处于均势状态时,如果双方都不施展损人本领,虽然不能打破平衡,夺取优势,但还可以维持原状,不致陷入劣势境地。而一旦B有了某种改善,不管这种改善从何而来,或新出现了态势优于A的C,这时如果A仍然无动于衷,则势必被打入劣族,踏上被淘汰的灭亡之路。此时A拯救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惜一切手段将B或C的好处破坏掉。最好是压到自己之下,至少也应该拉平,才能有生存的希望,最不济也大不了是两败俱伤,一同灭亡,而不至于落个他人昌盛,自己衰亡的下场。因此,嫉妒是一项极为优秀的生存品质。同样,这个品性也绝不是靠理智维持的,嫉妒者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道理,只是感到一股强烈的妒火中烧,心痛难忍,如同眼中钉肉中刺,那种痛苦的煎熬无以名状,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强大的动力,不抜除这块心病誓不罢休。就像刚孵出壳的杜鹃鸟,绝不能容忍任何物体与自己同居一巢一样,这就是中国人所称的“红眼病”的根本原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嫉贤妒能真正是一件看家的生存法宝。当实在无计可施时,也要采取诋毁污蔑、诅咒谩骂等方法,以泄心头之恨。在人类社会中,毁谤、污蔑的确可以产生损毁的实际效果,而不仅仅是心理的发泄作用。有时连诋毁污蔑也难以办到,因为面对的事情实在是污蔑不成,咒骂不得,那就只好在头脑中进行幻化、妄想,产生一些荒唐、离奇的联想、推论,把现实解释成自己能够接受的形式,那就是你这种好处终究还是不好、不行、不能。如果情况更加糟糕,连这种虚妄的幻觉也产生不出来,怎么办呢?那就干脆闭目塞听,来个眼不见为净,可见嫉妒性之强烈。这类实例实在是太多了,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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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5-1-3 01: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蛮凶暴,也是人类的基本性状之一。这个性状是优是劣?凶暴与和善相比,犹如铁锤碰鸡蛋。尽管有了贪婪虚伪、阴损奸诈等优秀性状,但因为这是普通的贯常伎俩,易被识破,导致手段失败,陷入被动。此时唯有凶暴才是最好的补救良方,只要施展出凶狠野蛮,即可反败为胜,至少也可以免灾救难,不致损伤太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日后可以照旧施展不误。因此常见这样的战术组合:欺诈、偷盗败露,立即凶相毕露,疯狂反扑,这差不多已经是固定套路了。此等实例多得俯拾即是,无需再引证。凶暴不仅能做后盾,更可以做先锋,江洋大盗、流贼草寇、乡痞恶霸、黑帮流氓,它们就是抛弃了虚伪、欺诈等“曲线方针”,而直接以凶暴求生存。在这里,优胜劣汰的法则显得更形象、更直观。从人群的实际表现来看,凶暴品性一定是受多基因控制的,它的强弱程度、施展对象、表现条件、表现方式等均有广泛的差异。按适者生存的原则,各种不同的表现性状,对生存的优劣利弊不同,选择淘汰的效果也不同。如有的个体控制条件发生偏差,表现过分强烈,不分时间地点,不论境况态势,不顾危及自身,异常凶暴,极端疯狂,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常被淘汰。过犹不及,过分强烈和失控的凶暴是不利的。

  从猿到人的演化初期,哪一只猿猴最先发明出了简单的器物:木器、石器等,在当时就是首屈一指的发明家,发明者首先将器物自制自用,能使生存力大幅提高,所以发明创造的智慧作为一种有利生存的性状留存下来,这就是从猿向人迈出的第一步。到原始社会晚期,发明创造已经相当多了,这时不但每个人难以掌握所需的全部技术方法,而且更无法拥有众多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于是出现了专业分工、商品交换。以后的发明创造越来越复杂,发明者越来越难以自己制造使用,有些发明更是只能用做商品,设备、原料、工具、劳力要通过交换获得,产品也要作为商品出售,因此,商业交换的智慧成为最有利生存的品性,单纯的发明创造智慧不再是有利的了。

  与商品交换相比,发明创造需要更高的智慧才能,需要真正有点头脑,有独立的思维。这种头脑不仅对自然事物,对社会也同样会有看法,他们往往对统治者不是无条件地敬畏臣服,而是要说长道短,论个是非对错,统治者的愚弄欺骗对他们难以奏效,这最遭统治者忌恨,必然遭到更多的杀戮。不管什么事,只要无人说穿,就象“皇帝的新衣”一样,大家都懵懵懂懂,还不要紧,一旦有人点破,立刻就天倾地陷。统治者怎能不视为眼中钉呢?发明“奇技淫巧”自然就成了死罪,只有天下都是蠢才傻蛋,“朕”的宝座才能坐得最安稳。平民百姓、帝王将相、达官显贵,均同一理,如果当年阿斗不是个白痴,恐怕也难逃身首异处。有时统治者会故意指鹿为马,看谁会坚持说真话,而后杀之。有些野心家、阴谋家们在举大事之前,都要搞一些鬼怪、狐仙、神示、天书之类的把戏,骗取大众归心,为其所用。而那些追随者们正是寄希望于“上苍”所示的未来,为求取荣华富贵而争趋效力,实为互相利用。如果有哪个不信邪,敢指出“那是假的,是骗人的鬼话”,他不但得不着一个铜子儿,恐怕连脑袋也保不住。这样不光是智慧才能,连不会说假话的都一并成为争权夺利的牺牲品。虽然人们极其骄狂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无与伦比,实际上真才实学是非常罕见的,倒是愚昧迷信很是普通常见。

  我们常能见到这样一种人,他的智商很低,比普通的平庸之辈还差得远,有的几乎是个白痴,根据他平时的表现可以确认无疑。但他在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时,却往往能发挥出超常的想象力,想出的主意直惊得人目瞪口呆。在常人看来,有的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有的虽然可以办到,但这种主意出得既愚蠢,又荒唐,恬不知耻,而又绝顶精明,是一种让人说不清是病态还是神奇的思维。如果真的照他的主意办,那天下的好事就全归他一个人了,而在他看来却好像理所当然应该这样。这类的想法,稍微有点清醒的头脑、顾及一点脸面的人是绝不会说出来的,这样看来愚蠢无知、恬不知耻也是相当不错的生存品质。

  从猿到人的演化过程中,特别是早期,几乎每一种新的发明创造,都对生存力产生重大影响。大多数新的用品和方法都能使存活率提高,喜欢追赶时髦的占据了这种优势地位,对时髦不感兴趣的就一代代被淘汰了。这种淘汰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过程,时至今日,存留于世的当然就是最趋时髦的品种了。追赶时髦的动力同样不是理智的选择,而是本能的欲望,是一种精神作用。只要把最新最奇的东西弄到手并展示于人,就能得到一种吞糖咽蜜般的甜美感觉,这就是追求时髦的内在动力。前几年,移动电话号称“大哥大”,是财富、地位、高贵身份的标志。于是就见到,有人手拿“大哥大”,一刻不停:“喂,我到了医院门口了,喂,我已经进了大门了,马上就进门诊大楼了,喂,已经挂上号了,喂……”。再早些年,一些年轻人戴着贴有标签的“蛤蟆镜”招摇过市,以显示其拥有洋货……。人们一向都是从道德、修养角度去批评,这管什么用呢?

  好斗性,表现得非常广泛,除了凶暴之外,还表现在本领、财富、地位、身份等许多方面,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比高低、论输赢。有实质内容的争斗往往风险、成本过高,于是广泛采用低成本、无风险的象征性替代方式,即各种比赛,当人懒得亲自动手时,甚至可以由其他动物充当替身:斗鸡、斗羊、斗蟋蟀、斗虱子等。如果还嫌不过瘾,还可以用屠杀牲畜的方法来宣泄,如斗牛。

  除了明争,还有暗斗,不公开宣战,却在暗中较劲,比豪华、比阔气、比挥霍、比财富、比地位、比权势……。表面看来,这似乎是白白耗费精力,徒劳无益,但正是这种喜争好斗的本性,驱使着人处处都想胜人一筹,由此带来了强于其他同类的生存条件,这就是它的生存意义。由于这种能力远超过实际需要的限度,所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要通过象征性的方式发泄掉。但这种方式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因而人类社会仍然是无休止地杀打争斗。这可以用老鼠的牙齿做比喻,牙齿是老鼠最主要的工具和武器,为了抵消磨损,牙齿要不断地生长,但牙齿的生长速度远超过实际需要的磨损速度,因此老鼠必须专门耗费时间和力气去咬东西磨牙齿。生物的许多能力都是远超过实际需要,以备应付偶然的意外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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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5-1-9 01: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人性品质有多少种表现,其核心内容就是一个“利”字,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经济”,平民百姓,达官显贵,江洋大盗,毛贼小偷,无一不在围绕经济转。按照这个思路,可以解释,社会中存在的一切“不应该”的现象,其实是再“应该”不过了。正如那句哲学名言所说:“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都是现实的。”经济除了作为自发的大众的思维根基,更主宰着上层建筑的所有方方面面。史学界称,人类社会从据说是极端善良高尚的原始社会转入野蛮残暴的奴隶制是“社会的进步”,理由是“生产力提高了”,“经济发展了”。这就是说,只有经济才是“进步”的唯一标志,善良高尚变成野蛮残暴是完全无所谓的,也是根本不用一提的。当今社会的一切,无不围绕经济这个中心,评定成绩的是经济,区分贵贱的是经济,追求的目标是经济,发展的方向是经济,朝思暮想的是经济,梦寐以求的是经济,经济是救苦救难的法宝,经济是改造社会的良方,经济是幸福的源泉,经济是人类的希望。全社会,全人类,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在追逐着经济而奔忙。不是经济的运转为了人,而是人的存在为了经济。人类自封为“宇宙的主宰”、“万物之灵”,而实际上,人早已将这顶桂冠拱手让给了经济,人不但成不了主宰,而且连自身的意义都找不到了。人只不过是从属于经济的附属物,只有作为对经济有用的“人口资源”(提供劳力、市场),才有其存在的价值。虽然人们至今不知道宇宙的中心在哪里,但在头脑中,早有了一个压倒一切的引力中心,这就是“经济”,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在围绕这个中心运转。正所谓:“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

  按照一般的观念,人们将经济状况划分为贫困、温饱、富足等状态。人们追求经济,主观目的在于摆脱困境、获得富足。然而,人在这条道路上走得却是如此的步履维艰、重负不堪,与人类强大的能力和高超的智慧极不相称。为什么?这正是前文所述的,人类的能力绝大部分被能力自身抵消掉了。因为,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生存所需的一切都要从同类的手中取得(交换或掠夺),而不像其他生物那样从大自然中获得,结果,使得作为总体的社会,人们付出的辛劳绝大部分被用在了杀伐争斗上。所以人们在拥有了高度文明的同时,却依然生活得处处艰辛,危难四伏。尽管少数财主阔佬过得花天酒地,铺张挥霍,却并没有带来幸福的感受,仍旧沉浮于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照样品味着人性的冷酷,世事的险恶,人们梦寐以求的幸福天堂终究只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虽然技术的进步带来了暂时的舒适,但随之而来的是体质的衰退和病痛的折磨,大自然用几十亿年的漫长岁月创造的精巧物种,正在一步步滑向毁灭的深渊。

  如果能够改造人性品质,使得所有那些杀打争斗、巧取豪夺不再发生,人们只需为了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而付出劳动,商品交换也变成真正的分工合作,而不再是“无商不奸”的、追逐利润的手段,那世界将不是天堂,而胜似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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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5-1-9 0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人性品质的变迁

  如何改造人性?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进行过无数的艰难探索,至今,社会上流行的大致有一些观点。
  有人将改造人性的希望寄托于文学,以文学为武器,对人间的种种丑恶进行揭露和批判,想以此驱除邪恶,唤起良知,将人类社会引向理想的圣殿。或者描写一些真善美的故事,想以此向人群灌输,进而改善人性和社会。我们先抛开理论不提,光是现实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过去的一段岁月里,我们在文学作品中见到许多理想化的“标准人”,他们大公无私,舍己为人,不求名利,无偿奉献,抛弃优越的生活条件,甘愿到艰苦的地方去“贡献”。这种作品还大量以电影、戏曲等形式出现,演员演得非常认真投入,当有人问那演员:“如果让你照剧中人去做,你愿意吗?”她回答:“那只是演戏,真让我去,我才不呢!”演戏的如此,看戏的又怎么样?有谁真会去做呢?有些拙劣的作品,干脆就是某种说教的图解,描写的人物总是处处跟自己过不去,怎样对自己有害就怎样干,如何使自己吃亏就如何做,同时念念不忘怎样做对他人有利,到头来,自己的一切通通是一场空,以此显示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那个年代,这类作品铺天盖地到处是,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怎么样?应该是深入人心,普度众生,造就出一代新人了吧?

  有一部电影,描写一些少年罪犯经过改造“重新做人”的故事。拍片时,担心用普通少年演员演罪犯,会使他们真的“学成”罪犯,而用监狱中正在服刑的真正的罪犯当演员,则可以使他们“改造”成新人。因为故事就是这么讲的,让他们亲自演示一遍,不是正好学会了吗?既拍了戏,又成了真,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于是就用了犯人当演员。片子拍成了,这些当演员的罪犯也因演戏“有功”而被提前释放,让他们在假戏之后来个真做。结果怎么样?仅几个月功夫,他们一个不剩全部回炉了。他们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在现实中继续扮演那曾经演过并因此获益的角色。如果就此事拍个续集倒是更有现实意义,假如当初用普通演员,他们也绝不会把戏一直演到现实中去。什么是真,什么是戏,他们是完全分得清的,不要说是人了,就是猫、狗,也能百分之百地分清什么是游戏,什么是真干。猫在跟人嬉戏时,绝不会把锐利的钩爪伸出来,在捕抓猎物时就毫不客气了,这是模仿学来的吗?事实证明,文学形象的影响不能改变人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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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5-1-13 0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虚构的东西总是不如现实的那样真实可信,如果用真人真事来充当这种角色,想必一定是效果奇佳了,榜样的力量嘛!于是大树特树英雄模范等典型人物。结果又如何呢?有了脏活累活,“你是劳模,你不干谁干?”有了好处,“你是劳模,应该往后站!”别人干一个,你必须干两个,别人不干了,你应该继续干,“谁让你是劳模来?”劳模必须把一切该吃不该吃的亏全部吃下,把一切该做不该做的牺牲全部做出,以维护“高大形象”。当了劳模,就像套上了紧箍咒,勒得你喘不过气来,结果除了劳模本人,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见义勇为的英雄,树了不少,“一个英雄倒下去,千万个英雄站起来!”有这回事吗?实际上,英雄倒下去的时候,站着的是大批的看客观众,许多情况下,只要有两、三个站出来,英雄也不至于倒下,然而千呼万唤,就是不见踪影。

  教育,这是人们寄予厚望的所在,文艺作品、典型人物等,就是一种影响性教育。人们都相信人的一切都是外界灌输的,认为教育就像制罐头那样,装进什么,就是什么。“大灰狼”,一向被当作凶恶残暴的化身,理论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宣扬灌输,才使得人与人互相疑忌、防范、不信任。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大灰狼”摇身一变,成了正直、善良、勇敢、无私的楷模。很快,“小白兔”消除了误解,与“大灰狼”握手言欢,成了生死之交。二十年过去了,教育出的一代人已经长成,社会上疑忌和防范减少了多少,理解和信任增加了几许,我们无从统计。只是,当我们的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绑架、被拐卖、被残害之后,才不得不横下一条心,告诫孩子:“对陌生人不要相信,要小心堤防,不要吃他们的东西,不要把他们带回家……”。“大灰狼”又恢复了真面目,“信任教育”前功尽弃。人们又困惑了,“到底应该怎样教育孩子呢?这实在是个两难的选择!”不管理论的进展如何,也顾不得人与人应该怎样理解,如何信任了,无奈之下,只好又回到实用主义的道路上:“狼就是狼,狼的话是不能信的……”(中央台少儿节目),“大灰狼”变“忠义犬”的戏法以失败告终。一名小学生,对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倾心迷恋,如醉如痴。家长对其开导:这些东西是不健康的,应追求高尚的情趣……云云,不料,这孩子扯起嗓门大叫:“行了行了!烦死人了!”这位家长在惊愕之余,发出了疑问:“孩子究竟应该怎样教育?”他没有问到点子上,这根本就不是教育能起作用的。如果教育能改变人的情趣,理应你说什么,他就听什么才对,何至于如此?

  人们经常批评社会上盛行的迎来送往、虚于形式等繁文缛节,认为这是低级庸俗之举。一位官员对此深有同感,自己也多次写同类文章发表,是一个积极的新风倡导者。一次,该官员到某地公干,下飞机后,见无一人前来迎接,顿时一股无名火烧得七窍生烟,“竟敢如此无礼!”不过此公还算理智,转念一想,这不正是自己大力提倡的新风尚么?怎么事到临头,却又如此反感?“看来世界观的改造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实际上,这是一种本能反应,此事很有代表性,作为旁观者时,可以理智地看待,亲身体验时,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改造”只能在理智范围内起作用,只能在讨论时认为对,文章可以写得慷慨激昂,但本能反应是改造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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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5-1-24 02: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退而求其次,采用直接规定具体行为的方法,指明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是不是能管用呢?这种规定的表现形式就是法规、禁令。法规作为一种指令性教育,是如何起作用的呢?人们都认为,法制效果不佳是因为人的“不懂法”,于是大力宣传普法,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是,知法与守法之间有必然联系吗?为什么偷盗要暗中进行?为什么强贼抢了要逃走?为什么种种罪恶行径都要隐蔽伪装?如果不知道这些是违法犯禁的,那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干,从容不迫地走呢?这本身就说明他知道这是犯禁的,并不是不知、不懂。中国有个寓言故事:“徒见金,不见人”,说的是一个窃贼当众拿了金子就走,他被捉住了,就说了这样一句话。他虽然当众偷窃,但并没有说“我以为金子是让人随便拿的”,他只是“不见人”而已。为什么“不见人”呢?并不是看不见,既然能“见金”,说明视力还是正常的,而且人显然比金更容易“见”。视觉是眼和脑共同作用实现的,物体的影像印在视网膜上,再输入大脑,才能形成视觉。因为他的大脑只能接受金的信号,其他信息输不进去,所以除金之外,对其他都视而不见,当然也“不见人”。所以,宣传普及,未必能使人知法懂法(包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知法懂法,也并不等于守法。下面这个实例,可以作为知法与守法之关系的经典注释。

  一个村办小厂的厂长,上任伊始,就认真研究法律条文,犯多大事,判几年刑,了如指掌,熟记于心。他给自己定了标准:坐牢不要超过三年,只照三年以下的干。于是开始大肆挥霍,侵吞挪用公款,用各种欺骗和贿赂手段取得贷款,以维持开销。二十多人的小厂,贷款八百多万,全被挥霍、挪用、烂账抖落一空。事发之后,他被判了五年监禁,对此他还多少有点意外:“怎么多算了两年?”审讯时,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如意算盘:“我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多地获得银行贷款来维持,只要别人不知道,自己能捞多少是多少。到企业实在无法维持时,就宣布破产倒闭了事。那时顶多说我个管理不善,经营无方,可我个人已经捞足了。我今年40岁,坐三年牢,出来还有的是机会。”原来,“坐三年牢”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反正我已经贪够了,捞足了,“出来还有的是机会”,合算的很!可见知法懂法,与守法无关。

  一名盗贼坐了七年牢。他大概事先没有将坐牢列入计划,无论过去懂不懂,七年的铁窗囹圄之后,总该懂点儿了吧?至少也得收敛几天吧?就在刑满释放回家的路上,一下火车,他就顺手牵羊,偷了一辆自行车,准备骑着回家,结果又被当场活捉。他究竟懂还是不懂?怎样才能让他懂呢?还有更令人耳目一新的,广场上正在开着公判大会,台上押着十几个罪犯,有官员在一 一宣读他们的罪行,台下数万观众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这时,混在人群中的一个毛贼,一把扯下一名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拔腿就跑。他当即被生擒活拿,送到主席台上“就座”,为大会增添了精彩的一幕。无论他以前知不知法,懂不懂规,今天台上在干什么,居然也能不懂?若真不懂,又何必跑呢?恐怕他不但知、懂,而且有人因此坐牢、杀头,他也是清楚的。某报社收到一封信,称:“贵报×月×日的文章,说某地有人办黑工厂,制造假药,赚了很多钱。我们也想制假药挣钱,但不会做,希望贵报介绍一下制假药的方法……”(《中国青年报》)。这说明了什么?为什么所有的普法宣教都进不去,而只对制假药的方法感兴趣?这就是那“徒见金,不见人”的一个现代翻版。

  一个不小的官,昂首挺胸,气度不凡,他坐在台上,挥舞着拳头,铿锵有力,咬牙切齿,声震大堂:“我们狠抓腐败,绝不只是说说而已!那是要动真格的!”没几天,他被查出还是一个足够大的贪官,后来把脑袋也丢了。他是不知法,还是不懂规?知了懂了,又能怎样?

  显然,仅仅嘴上说,你不要怎么怎么样,你应该怎么怎么样,是没有用的。能够起作用的,是杀一儆百,不许干,干了杀头,但这种作用也是有限的。杀鸡给猴看管用,因为猴能懂得这里面的因果关系,而反过来,杀猴吓鸡就不起作用,鸡根本不知道你在干什么,让它看多少遍也没用,只要不剁下它的脑袋,一有机会必伸嘴无疑。为什么明知要坐牢杀头的事,还总有人干呢?因为他们长了个“鸡”脑袋。那么,再进一步,用外力强迫,使之行为规范,久之,能否形成习惯,使其本质改变?当被迫无奈,别无选择时,行为可以被外力“规范”。但外力一撤除,规范作用也立即消失,行为依然照旧,本身的好恶不会有丝毫改变。当追求财富的欲望受到强力的压抑时,不感表露,埋藏心中。无论这种压抑多么强大多么持久,埋藏心底的欲望都不会有丝毫消减,却反而更加炽烈。压力一旦减弱,强烈的欲望就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吞没了一切。这一点中国人有着深刻的体会。人们用强制的方法改造罪犯,强迫劳动,强制规范。但这种规范作用只在狱中有效,一出监狱大门,就不再起作用。有个别的出狱后,因怕再入大牢,会暂时有所收敛,但这也只是“怕”而已,并非本质的转变。有的在狱中即勾结串通,结成新的团伙,待出狱后大干,显然他们并不怕。那个出狱后立即偷车的贯盗,大概也属此列。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罪犯,相当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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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2025-2-8 02: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上有极个别的圣贤之士,历经磨难,苦苦探求,终于悟出了人类社会问题的根源在于人本身,而不是外界事物。假如人能够放弃过多的贪欲,驱除邪念,收敛恶行,不但个人能够求得某种满足与安宁,而且社会也会彻底变个样,邪恶灰飞烟灭,苦难烟消云散,种种弊端不复存在,人类社会将迎来理想的圣境。然而,这种思想境界不是普通的、外在的“行为准则”,它是高尚的情怀,宽广的胸襟,通达的睿智,和深邃的哲理,因此它无法为普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为了把这种思想在社会上推广普及,必须赋予它通俗直观的形式,形成使大众易于接受的“简明教程”,这就是宗教。各种宗教的基本思想大致相似,而说法各异,有的说人能够世代轮回,死后可以转世再生。如今世积德行善,则来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若今生行凶作恶,则转世当牛做马,变狗变猪。有的说人死后进入一个永久的世界,生前的所作所为皆记录在案,善则升入天堂,永远幸福安乐,恶则打入地狱,种种酷刑,煎熬不尽。有的称人生驱除杂念,远避凡尘,刻苦修炼,可得道成仙,永世长生。或言天神无处不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弃恶从善,可得正果。

  宗教只是一种形式,其思想内容才是本质的东西。世界上少数的几大宗教影响深远,历久不衰,它们的思想内容有积极的意义。有很多五花八门的邪教,大多有危害,当属另类。即使是正统的宗教,它的作用终究还是有限的。宗教的哲学思想不可能为一般大众所接受,越是邪恶的越是不会受宗教思想的制约,死后无论下什么地狱,变什么猪狗,只有死后才能兑现,对现实社会没有实际的约束力。世人关心的仍然是荣华富贵,权势地位。披着宗教外衣,行强盗之实的比比皆是。有些教徒不停地顶礼膜拜,其卑劣行径却并不见收敛,有的欲行偷盗抢劫之前,还不忘焚香祷告,求神保佑成功。有的得道高僧,也津津乐道谁是什么“局级和尚”、“处级和尚”。宗教也给人们提供了一种争斗的缘由和形式,是民族、种族、派系、集团等形式中的一种。教派之间互为仇敌,势不两立,你拆我的圣殿,我烧你的教堂,打斗纷争,永无宁日。宗教还是一种统治权的形式,与世俗统治权并无本质的区别。就在不久前,有的宗教统治的地方还实行着野蛮的奴隶制。宗教统治集团内部也同世俗社会一样存在着权力和地位之争。宗教的天堂,终究还是虚无缥缈,遥不可及。

  总之,人们有目标地改善人性和社会的理论和实践,至今还没有一项是真正有效的。那么,这些种种社会因素对人性品质究竟有没有影响呢?如前所述,人性品质的演变是通过不同性状的生殖率和死亡率的改变实现的,而社会因素正是对“二率”产生影响的主要力量,现实中的人性品质就是这种影响力量的产物。前文已经探讨了社会因素对人性的影响作用的一般原理,下面讨论一下在各种不同情况下人性品质的不同变化,这正是在时间上和地域上的人性差异的原因。

  应用技术的普及和提高,使人的劳动和生活越来越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从家庭个体到手工作坊,从集中的工厂到庞大的社会交换体系。汽车、火车、飞机代替了人的两条腿,自来水管代替了水井和辘轳,煤炭、燃气、电力代替了农家的柴草,食品加工厂代替了碾子和石磨,服装鞋帽的工业化生产代替了家庭主妇的针线筐……。每一项变化都使统治权力机器增添了一套新的零部件,社会结构越来越庞杂,交换网络越来越紧密,盘根错节,筋骨相连,甚至产生了虚拟价值的交换。原本要用劳动来满足自身需求的事情,现在都要通过商品交换获得。劳动本身也成了交换,不是给自己干,而是给雇主干,不是为了得到产品,而是要钱。从无到有产生了许多权力职位,开辟了争权夺利的新天地。这样,勤劳和实干就越来越难以担负起生存的重任,而投机钻营、奸滑诡诈则越来越有了用武之地。这就是一些有识之士认识到的,近代的技术进步,带来的是人性品质的堕落。在有些久已形成完全的商品交换生存的地方,那里的人群特征鲜明:粗野下流,心如蛇蝎,尖酸刻薄,厚颜无耻,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狂妄傲慢,飞扬跋扈,这在民间早已是常识了。不过由于人口是经常流动的,人群中也并不个个都一样,哪里的人群也不会是百分之百的清一色。

  地域上的迁移也具有选择作用。如一个地方长期集中流放罪犯,或歹人自发地聚集该地,那里的人群就显得非常野蛮粗暴、愚蠢下流。跟这种品系打交道,使人感觉仿佛是在跟野兽打交道。前文提及的,有的地方选拔汇聚了一些品学兼优的分子,人群就表现得理智、文明、友善。某国号称“日不落帝国”,历史上以善于侵略扩张而著称于世,殖民地遍布全球,故称“日不落”。而同样著名的是该国人民的性格非常保守,这就怪了,一个性格保守的民族,怎么会把侵略的足迹踏遍全世界呢?而主要由该国移民组成的另一大国,其民众的性格却很开放,这又是怎么回事?这就是迁移的选择作用形成的。“保守国”原本并不保守,在长期的侵略扩张中,占领殖民地,开辟新大陆,向外迁出的总是一些开放、外向的活跃分子,这种性格比较容易背井离乡,去开拓新领地,他们组成的就是“开放国”。而保守拘谨、留恋故土的分子则不愿离开家园,飘流他乡,经长期筛选,留守故土的就成了“保守国”。如今的“保守国”很明显地不像他们的祖先那样热衷于侵略扩张了,而“开放国”则显出更加强烈的称霸世界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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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zd001yzd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地方的偏远山区,那里的居民固守着祖先留下的生活方式,在外人看来,他们贫穷、落后、原始,跟现代都市的浮华热闹有着天壤之别。但他们的信念坚定不移,不为外界的喧闹所动。他们中如果有人走出深山,到外面去闯天下,回来时他们就会把他视为异类,加以驱逐。这种坚定不移、固步自封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长期以来,他们中不愿过这种封闭生活,喜欢寻求新世界的分子都走出深山,融入了外面的社会,剩下的保守性格不断地浓缩、纯化所致。这也是人口迁移形成的。

  有的地方,那里是普天之下最富贵、最繁华的所在,历来都是那些窃国大盗、乱世英豪门争权夺利的重点目标。那里是他们安身立命的风水宝地,也是他们血光飞溅的角斗战场。那里无数次的卷入血雨腥风的旋涡中心,明争暗斗,强权暴政,血腥屠杀,凶狠残暴,手毒心黑,远非一般草民百姓的欺诈争斗所能比。这里面既有地域的迁移作用,又有生死存亡的选择与淘汰,能够在这种生存斗争中夺得胜利,并存活繁衍下来的,一定是非同一般。经过这种环境的长期培育,那里的人性显得阴险冷酷、异常狡诈,人们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敌意,那阴森森的目光和冷冰冰、硬梆梆、恶狠狠的语调,仿佛有一种无形的恐怖时刻罩在头顶上,好像眨眼之间,脑袋就会被摘走似的。跟这种地方的人打交道,处处布满了欺诈的陷阱,凶险莫测,初到此地者不了解这一点,随时都会上当受骗,随便问个路,就会让你白费两天的工夫,走上几百里冤枉路。

  有一类种群,他们极端尚武好战,视杀伐征战、穷兵黩武为极大荣耀。他们最崇拜凶暴残忍、杀人如麻的英雄好汉。他们以“武”的目光看待世界,一切从“武”的角度出发,决定自己的生存使命。他们狂妄自大,自以为是最优秀的民族,他们认为崇尚道德戒律的民族是“因本性低劣而不得不用这种人为手段予以约束”。而他们是“本性高尚”,因而不需要任何道德戒律来约束,他们的头脑就是“高尚”的原生矿,只要是他们的头脑中出来的,就全都打着“高尚”的印记。所以他们只需要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他们干什么,什么就是“高尚”的。他们想杀人,杀人就是高尚的,他们想放火,放火就是高尚的,只要是他们想干的,就没有什么是不应该的。所以他们的头脑中没有善恶是非观念,没有一丝仁慈和怜悯,凶残冷酷,满脑子全是征服、掠夺,以强凌弱。他们自以为强大得足以称霸全地球,他们狂热的野心无法遏制,一刻也不曾忘记自己的“神圣使命”。对手越是无力抵抗,他们就越是神勇无比,他们在挥舞屠刀对手无寸铁的百姓进行的残暴虐杀中,感受到了亢奋的快乐与满足。他们的勇武精神与狂妄自大使他们癫狂迷乱,感觉那人群在屠刀下的哀号恍如牲畜在叫,而并不觉得是杀人。

  他们一直都把曾饱受他们的屠杀与掠夺,又给予他们无限宽容,并不曾有一兵一卒侵犯过他们的民族视为“最危险的敌人”。他们总是被原因不明的恐惧感所笼罩,惶惶不可终日,日日枕戈待旦,时时卧薪尝胆。他们暴戾乖僻,无缘由的慷慨悲歌,沉醉在自己刻意渲染的悲壮氛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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