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领导胡作非为问题的答复
酒泉在线网友:
您好!您在酒泉在线百姓话题栏目中反映的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领导胡作非为问题已收悉,经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酒泉市职业技术学院超出合同约定进行违规扣款,以收取“运营保障费”的名义,侵占我方正常经营所得”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学校食堂对餐厅业主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所有大型餐饮设施设备、大型维修改造、供暖等费用均由学校承担,学校不以任何一种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在实际运营中,为保障餐厅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11月21日印发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餐厅正常运行保障方案》,方案确定学校向餐厅业主按营业3-5%的比例代收取“餐厅正常运行保障费用”用于代交餐厅运行中发生的公共性支出(含天然气险、食品安全险、燃气设施检测维护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网络费用、餐饮保障公共服务人员工资、日常水电暖的维修维护、厨余垃圾清运、下水疏通、公共水电费等费用),学校后勤管理处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全体餐厅业主会议,学习讨论方案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表决,全体业主均同意由校方代收代支以上费用,玉兰餐厅二楼档口业主也在会场并同意(以会议记录为证)。你所反映的收取的4.7万元“运行保障费”全部用于保障你档口运营过程中的公共性支出。不存在对你合法权益的侵害和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
二、关于“被检举人通过‘垄断’方式,强制要求我方购置指定售饭卡机,损害我方经营权益”的问题
我校学生就餐均采用“一卡通”系统,通过售饭卡机进行消费管理。餐厅每个档口使用的售饭卡机均按业主实际需求数量配置,不存在学校强制性要求业主购置的行为。学校所提供的售饭卡机每台价格为2250元,你所反映的每台2850元(有购置发票为证)情况不属实。同时,你与新业主办理交接手续时,将售饭卡机以每台3000元价格转让给新档口业主(以双方物品交接单为证)。不存在你所反映的“垄断”行为和损害你合法经营权益的问题。
三、关于“我方经营期间,被检举人多次要求我方对领导进行接待,但在接待后对于接待费用分文不予报销,长期进行拖欠”的问题
学校没有教职员工餐厅,所有教职员工均与学生同标准在学生餐厅就餐,不存在你经营食堂期间用餐不结账或拖欠费用情况。
四、关于“食堂服务期临期前,被检举人强制要求我方按其所限时间进行搬迁”的问题
你在承包食堂服务期间,存在私自出售未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备案的食品,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令停业整顿;违反双方约定 “旁站制度”,餐厅委托他人管理;经营管理不规范先后4次被学校约谈等问题,按双方合同约定,学校在合同期满不再与你续签。并通知你于2023年8月前及时处理添置的厨具等物品,但截至2023年8月23日学校开校、学生到校后,你仍未搬离食堂,后勤管理处不得不采取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以确保学生正常就餐。不存在“通过威胁财产安全的手段胁迫我方搬离”的问题。
五、关于“被检举人在我方经营过程中,强制要求我方从其指定的商户购买高价蔬菜,增高我方经营成本,致使学生的食品成本直线上升”的问题
学校餐厅所有大宗商品、原材料均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引进第三方企业进行供应保障,所有商品均低于市场价格5-10%。商品的购买、货款的结算均由你和供应商直接联系,所有商品价格全部明码标价,校方不参与,学校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价格、质量进行监督监管。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我校将不断加强管理,不断改进餐饮服务工作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学校餐饮保障工作正常有序。感谢您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程小兵 15293728072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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