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的狗能不能不在大街上遛万一伤着人

  [复制链接]
碧波无痕 发表于 2016-11-17 20:22:1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狗粉的素质堪忧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17 22:00:2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jqschr 发表于 2016-11-17 18:56
你的网名应该改成“小乙爱上狗”

你管我网名是什么 又不是把你吃屎的路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秒待续 发表于 2016-11-17 22:05:4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秋天百合 发表于 2016-11-17 17:38
养狗的女人家里都是没有男人的

你他妈真是杂吧荪,满逼喷粪,你妈老了养条狗做个伴,你就天生没老子?

点评

你的女人 应该是被狗 带了绿帽子的啊 看你这么气愤 可以理解的  发表于 2016-12-28 13:01
好像你不是喷粪 是嘴里吐粪吗 听着好像你没有老子啊  发表于 2016-12-28 13: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4906533 发表于 2016-11-17 22:23:5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母人领着一条公狗转街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4906533 发表于 2016-11-17 22:25:4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雪蛋蛋 发表于 2016-11-17 19:34
一个女人家,不在家好好领娃娃,领个狗上大街,真够丢人现眼的,把你家先人的脸都丢完了,啥出息都木有,一 ...

她寂寞的时候用的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发表于 2016-11-20 15:14
祝你女朋友永远都是充气的。  发表于 2016-11-18 00:4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罪恶混合物 发表于 2016-11-17 22:34:4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反感大街上遛狗的和狗遛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火猴子 发表于 2016-11-17 23:45:4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天空427 发表于 2016-11-18 00: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泉在线应该制订一条规定:不让宠物进来回帖。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懒的说 发表于 2016-11-18 0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sweat:}{:swea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昊天雄鹰 发表于 2016-11-18 07: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427 发表于 2016-11-18 00:39
酒泉在线应该制订一条规定:不让宠物进来回帖。

赞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xxzjxxsh 发表于 2016-11-18 08: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越到后面感觉跟帖越发充满火药味了,不管支持遛狗的人是什么看法,比如做好了什么保护措施,还是对自己的狗多么有信心。作为大街上经过的吃瓜群众,我还是觉得人多的地方遛狗,真的很担心,尤其是担心孩子。这不仅仅是相不相信的问题,有人喜欢就有人不喜欢,喜欢的人可以找个好的方式充分发挥自己的爱好,但不管什么爱好,都不能影响他人,我觉得这是咱们现在文明社会应该普遍认识到的问题。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灵魂 发表于 2016-11-18 10:10:2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品头论足 发表于 2016-11-17 10:41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 ...

等抗震救灾就不说烈性犬应该救人了,德牧,马犬,都可以算烈性,难不成不救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寒塘渡鹤影 发表于 2016-11-18 10: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门拴牵引绳
主人能处理狗的大小便
不进餐饮、商场等公共场所
保证狗惊吓、撕咬行人
能把上述4点都做到的,我服
做不到的,别出门丢人,秀自己的素质下限

补充内容 (2016-11-18 11:01):
第四条加个“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光伏未来 发表于 2016-11-18 20:19:3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到处拉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那又如何 发表于 2016-11-19 10:20:2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拉斯加而已,没整成年高加索遛就没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阿静 发表于 2016-11-19 10:42:5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24楼的,我已没有语言能形容你说话的素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19 11:55:5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雪蛋蛋 发表于 2016-11-17 19:34
一个女人家,不在家好好领娃娃,领个狗上大街,真够丢人现眼的,把你家先人的脸都丢完了,啥出息都木有,一 ...

你小时你妈把你也领上上街了啊 你妈真丢人  领个啥不好 领个畜牲上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19 11:57:0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427 发表于 2016-11-18 00:39
酒泉在线应该制订一条规定:不让宠物进来回帖。

总比牲口在这喷粪好点

点评

你理解错误,我之前并没有针对你。  发表于 2016-11-20 15: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19 12:44:3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jqschr 发表于 2016-11-17 19:06
你把你自己看的和狗一样,但别人不会这么看。

我看你就是串了好几代的串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跟我有肉吃 发表于 2016-11-20 09:08:0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安静,考虑问题不能只为自己着想,我们要理解这位女士溜这么大的狗是有原因的,你说太小的狗她能得到满足吗,她能舒服吗,她能过瘾吗,肯定不会的,所以我们要用宽容的心态去理解,楼主抱怨有用吗,没有,我们可以当那是一堆狗屎绕远点走不就完了。希望楼主好好想想是不是这么个理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发表于 2016-11-20 15: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qschr 发表于 2016-11-20 10: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19 12:44
我看你就是串了好几代的串狗

在众多的回帖中,谁是人,谁是狗,大家都会看的一清二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20 10:29:4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jqschr 发表于 2016-11-20 10:06
在众多的回帖中,谁是人,谁是狗,大家都会看的一清二楚。

骗不过我告诉你你就是狗 不是狗先说狗话?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qschr 发表于 2016-11-20 10: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20 10:29
骗不过我告诉你你就是狗 不是狗先说狗话?东西。。。

谁在说狗话,大家都听得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qschr 发表于 2016-11-20 10: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我有肉吃 发表于 2016-11-20 09:08
大家都安静,考虑问题不能只为自己着想,我们要理解这位女士溜这么大的狗是有原因的,你说太小的狗她能得到 ...

说得好,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20 11:37:0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jqschr 发表于 2016-11-20 10:34
谁在说狗话,大家都听得清!

麻痹的 就你那龌龊的思想连狗都不如 ,称你为狗污了狗的名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qschr 发表于 2016-11-20 12: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乙爱上鸭 发表于 2016-11-20 11:37
麻痹的 就你那龌龊的思想连狗都不如 ,称你为狗污了狗的名声了

是啊,你是最称职的狗,人不和狗说话,和狗说话,有损我形象,任狗怎么喷粪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天空427 发表于 2016-11-20 15: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可以关闭了,真是够了。真正恶心的不是街上的狗,而是有些网友的思想。我觉得当事人可以报警或者起诉某些回帖的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昊天雄鹰 发表于 2016-11-20 15: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成57楼的观点,酒泉在线和网警应制订相应的规定,对辱骂、攻击他人的发帖人要当众提出警告和追究相应的责任!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飝飝 发表于 2016-11-20 21: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吓死的呢么   不懂狗就不要瞎咧咧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298766486 发表于 2023-1-31 08:52:1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哥无大碍。但戴嘴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11-22 14:09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