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是在肃州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什么我们却不能享受安置待遇?
2009年8月,相应国家号召,我们积极投身于支援西部的伟大事业,在学校参加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胸怀满腔热血,誓言支援西部,支援家乡建设。按照团中央统一分配,来到酒泉肃州区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截止2012年8月,我们已服务期满3年,现如今好不容易等来政府安置相关服务人员的消息,满怀希望的我们等来的却是满满的失望,在安置相关人员的通知里,我们却被画在了分界线之外。想想也知道,我们是国家分配来的,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工作,国家却是遵循“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我们无怨无悔奉献青春,花费整整3年的时间,不管是在什么岗位上都尽职尽责,如今,我们的生活工作却无人问津!我们一直都处在国家国家不管,服务地服务地不管,生源地生源地不管的尴尬境地。
新一期的安置工作已经开始,我们又被一份补充通知画在了分界线之外,对于这样的状况,是不是也应该有人给我们一个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