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各位大律师们咨询一下关于租房合同的事项,紧急哦。。。。

太阳花 3,622 阅读

我有一套房子租给一住户,合同从今年7月1日定到明年7月1日,上面写清租金半年结算一次,水电费另算,如哪方提前违约得赔出租金的30%,现在我打算卖掉房子,也愿意付出违约金,带买主去看了房子,结果那住户向我提出若再带人来看房就抗绝接待(感觉房子像是他的了),还说他有权不接受我的违约金,继续住到合同期满,还说合同法是维护他的权益的(真气人)。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愿意付违约金而他不接受的话怎么办,合同法有没有这种法律。请问,我现在能收回自己的房子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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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黑河 1 楼

    当然,在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以前你擅自带人看房子的确侵犯了人家的住宅权甚至是隐私权!
    你们只有友好协商结束租赁合同,如果人家执意要你履行合同那只有他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再卖房子了

  2. 韦林 2 楼

    和他签订了租赁合同,他在合同期内只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然属于房主,现在如果房主转让所有权,是不是正当?

  3. 正翔 3 楼

    如果你的合同里面注明你的房子如果要卖,可以回收,你可以收回!如果没有,那就只有等合同期满了!

  4. 宝儿 4 楼

    你先违约

    却在这里诉苦

    有些.....

  5. 黑河 5 楼

    这个事情最好能协商处理!
    但你们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如果真的要支付违约金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比例能支付!

  6. 韦林 6 楼

    房东有权陪同买家看房子,但须在租房者在家的前提下,不能私自开门进去.你把房子卖了,就是把租房权也同时转让了.在租期未到前,租金转由买房者收取.这点你可与买房者与租房者说明一下就行了.做事还是要靠协商的.

  7. 黑河 7 楼

    这也是个好办法!

  8. 温柔一刀 8 楼

    解决此类纠纷的法律原则是这样的:
    1、买卖不破租赁。意思就是房屋所有人对已租赁的房屋出售时,不得妨碍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2、若解除租赁合同除承担违约金外还要承担承租人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当然,必须是承租人同意的前提下;
    3、如协商不成,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不过能否解除,这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
    综上,强行解除你可能付出的代价太大,一定要慎重啊!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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