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开店,请大家解惑迷津
本人和朋友合伙开一家宾馆,投资的钱都一样多(但这个宾馆是朋友谈妥的,当时没有那么多钱,拉我一起入伙),当时口头说好两个人都管理酒店、都发工资而且分工协作(分工:合伙人营销思路活跃,主要负责营销,而我负责财务后勤工作)并且也这样做了,但是干了一个月之后就有了分歧,原因是之前我们两个都在酒店上班十几年,而且在一起工作四年是上下级关系,都有酒店管理经验,都有思路,所以分歧很大,现在都两个月过去了人家又弄了个合伙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需要一个人管理,一个人说了算,另一个合伙人不能参与,但是要给在店的合伙人发超出同行业的工资,最重要的是自负盈亏。我觉得,我把钱都投入进去了,现在要我出来,而且是让别人拿我的钱去开店,还自负盈亏,还要给人家发工资,有点不合理,请各位合作过的大神支招,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