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
近期,酒泉市公安局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举摧毁以周前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经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周前进、闫雁林、魏斌等2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侦查查明:200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周前进纠集“两牢”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涉嫌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妨害作证、包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酒泉社会治安秩序。
为彻底查清周前进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线索,敦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周前进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者,请积极向酒泉市公安局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
二、凡是曾遭受周前进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欺凌的受害者,请尽快向酒泉市公安局报案。
三、凡是参与周前进涉黑涉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人员,应尽快到酒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凡是包庇、纵容周前进涉黑涉恶犯罪集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必须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尽快投案自首。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该犯罪集团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反映的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酒泉市公安局 于警官13209371110,董警官 13099391110(24小时接受举报)
2、网络和微信举报:13209371110
3、来信举报: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玉门西路7号酒泉市公安局5.20专案组 邮编 735000
4、来人举报:酒泉市公安局708办公室(酒泉市肃州区玉门西路万达广场对面)
酒泉市公安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