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工资问题,请教各位大神帮忙解答
本人9月19日在某公司正式上班,因本人应聘是9月5日,当时正在装修,分别于9月9日,于9月15日去公司干活(打扫装修卫生之类的)。应聘时公司代表说工资于9月5日起计算,但必须干满两个月。本人于10月底查出怀孕,于公司领导沟通,打算于11月底辞职。但是公司方面不让我继续上班,10月底立即停职。还要扣除我9月多发的10天左右的工资(因没干满两个月)。十一长假连续三天通班早上8.30到晚上11.00。没有三倍工资没有调休(本公司规定休息没有全勤奖)。9月19号上班也有不定时上通班(差不多4到5天吧)。现在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请大家帮帮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