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二次加压费每年欧需要交吗?缴费标准是什么?
暖气二次加压费每年欧需要交吗?缴费标准是什么?
暖气二次加压费每年欧需要交吗?缴费标准是什么?
我就奇怪了,没那压力修那么高的房子干什么,只顾圈地盖房子,啥都得住户背锅
政府装聋作哑老百姓有啥办法,嚷嚷一断时间政府出面做好人协调交一半。
以后买高层的人,买房时认真看看购房合同里有没有今后会产生二次加压的费用的相关条款,如果有二次加压费我劝你还是别卖了,暖气本来就热度达不到,还要加压费,开发商建楼的时候早干啥去了,你供暖的相关部门,你连热水都送不上去你还有脸收费加压,怎么看都是酒泉特色的霸王条款。怎么感觉酒泉的老百姓这么好欺负?想收啥费就收啥费?真的没人管吗?是不是新闻上的少了?是不是欠收拾了?
当初我买房子时特意在网上查了一下关于高层的费用,有这个加压费。水、气、暖都都二次加压,合计后买的小高层5楼。就是物业费高,是多层的3倍
空调配电暖最合适 不求人靠自己
网民朋友:
您好!普通住宅二次转供能源费已于2017年10月由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酒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根据《物权法》、《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普通住宅二次转供能源费管理的通知》(酒发改商价〔2017〕680号)进行规范,文件明确规定:
一、供水、供热设备二次转供能源费收费原则和分摊办法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住宅,对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即电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计量,据实分摊并定期公布。
(二)不使用二次供水、供暖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分摊二次转供能源费。
(三)二次转供能源费按实际发生额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含业主代表大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以下方法计算分摊:
1.供水二次转供能源费用(即电费)
分类目录电价×二次供水电表计电总量
——————————————————————— ×用户表计水量
小区用户分表水量总和(以供排水企业月抄表数为准)
2.供热二次转供能源费用(即电费)
分类目录电价×二次供暖电表计电总量
———————————————————— ×业主专有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二次转供供热总建筑面积
(四)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安装计量表具进行单独计量的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供水设施二次转供能源费(即电费)按每吨水0.10元标准收取。
(五)提供了二次供水、供暖转供服务,但目前未单独收费的,是否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含业主代表大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如果要收取,按照以上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管理原则和分摊办法收取。
二、有关管理要求
(一)凡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二次转供能源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单独建立台账,据实分摊,不得以提高电价、水价、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方式收取,也不得与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水、电费用等混合记帐和收费。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二次转供能源费时,不得有任何借机从中盈利行为,同时应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对公示、分摊的合理性以及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质询。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二次转供能源费遇到异议时,应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共同抄表见量,并接受政府价格、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二次转供能源费时,违反以上(一)、(二)项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由价格、物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物业管理区域及尚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二次转供能源费的分摊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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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