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到处挖,事故谁来担责任!
本人于2018年10月20日晚7点左右骑电动车到公园红绿灯向南行驶至安康家园门口,由于之前马路有挖过并没有填平,迫使地动车方向无法控与一辆行驶中的越野车相撞,当时现场混乱,本人有些眩晕,左半身困乏,发麻!后与地区医院就诊!幸好暂时无大碍!请问有关部门,为什么在路政建设维修中没有能及时补救路面,这样的责任要谁来承担!如果要是死人了,又要找谁来说!听开车司机说就在当时我出事之前,就已经出过事故!敢问,酒泉的马路年年挖,挖完为什么不及时补救休整,出了事故,又要谁来承担责任!
听司机给市长热线打电话,回复说让打110?再问,110管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