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执法大队领导进来看看
举 报 信
酒泉市肃州区城建设执法大队领导:
被举报人:酒泉金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卢永全,男,62岁,汉族。家住酒泉市欧洲苑。被举报人电话:199****3788
举报事由:
1、拆除酒泉金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卢永全,在肃州区东环南路7号原锅炉房地址2013年私自修建的违章建筑。
2、退还酒泉市房管局所属在欧洲苑内的物业楼(2层),没收其对外出租获取的非法收入。
事实陈述:
我是酒泉市一位有良知的市民,现在线举报酒泉金盛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卢永全,采取套用原沿街门店房建手续,糊弄城建主管部门,2013年在东环南路7号原锅炉房地址上,无取得国家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强行建房1300平方米用于出租获取非法收入,虽然早在2013年5月就被建设主管部门查处为违法建筑,并下发了停建通知,但卢永全无视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继续我行我素强修强建,致使该栋违章建筑至今没有房建规划、房产手续,还明目张胆建好矗立于东环南路繁华地段,用于出租获取非法收入。
现再次在线举报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强力拆除其违章建筑,没收非法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像卢永全这样不办理相关手续就私自修建大面积房屋就是违章建筑。如果对他们的违章建筑不加以拆除的话,就会助长当地建造违章建筑的歪风邪气,也有损我们国家的法律威严。
以上问题,我们也会同时向城建执法部门和相关纪检部门热线举报反映,希望酒泉市建设规划局领导能依法查清事实,尽快拆除在东环南路7号的违章建筑,督促房管局收回卢永全私自出租的物业办公楼,杜绝这种官商勾结、钱权交易的恶习,给酒泉当地展示一个良好的执法形象,以示政府公平公正,彰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内涵。
此致
检举人:知情人
二0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