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让人碰了,正常行驶的应该付什么责任?
闯红灯让人碰了。一方是绿灯正常行驶,一方闯红灯被碰了。正常行驶的应该付什么责任?
闯红灯让人碰了。一方是绿灯正常行驶,一方闯红灯被碰了。正常行驶的应该付什么责任?
你为什么要闯红灯吗?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活该
最近抖音上一个电动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了,电动车号称自己受伤了,而且机动车没采取刹车动作,要求交警给机动车判定责任。交警告诉电动车,是你闯红灯在前,而且如果从损失方面判定责任那就让会计来判定就行了,不用让交警来。最后依然判定机动车无责,评论里一片叫好声
避让行人啊!我曾经也停车骂过那些瞎子
路过,不发表意见{:smile:}
现在都是以人为本,人闯红灯就没事,车就不行
没有带监控的红绿灯,都是绿灯停,红灯行。
要是都开车,那是闯红灯的责任,要是你开车撞行人就是你也有责任,一般闯红灯的行人7分责。
碰死闯红灯全责,机动车赔付10%,只能告诉你这些,碰不死就不好说了,可能花的不止这么多,一劳永逸吧
出注意的少,喷交警的多{:smile:}
magickellen 发表于 2018-9-10 16:44
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话,正常行驶也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机动车,正常行驶一方应该不承担责任。
法盲,
闯红灯*白死,只能给你赔点丧葬费
闯红灯*白死,只能给你赔点丧葬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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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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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别见人就喷,给你普及下。
我就觉得有一条说的最后就是:路口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大家都做到了,就会好很多。你不能说你是绿灯就不减速直接过。所以我觉得如果你绿灯时减速慢行了,对面闯红灯,那么他是全责。但如果你全速通过,我觉得你得付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