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再次提标
区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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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1日起,肃州区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元提高到2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105元/人/月。这是我区自2012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第六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目前,肃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已全面完成。
肃州区社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