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清理南环西路“张记小笼包”出店经营情况的说明
各位网友:
2018年6月13日8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对南环西路例行巡查至南城巷十字东口时,发现“张记小笼包”将蒸汽灶、屉置于门店外并将招牌放置在人行道上。据记载,该商户多次违规出店经营。现场执法人员当面告知其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但该商户拒不改正。执法人员多次催告,该商户仍拒不执行。依据《甘肃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城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设摊经营”之规定,决定暂扣其经营工具。在暂扣过程中,该商户极力阻挠,将蒸汽灶掀翻致男店主烫伤。随后,该商户报警,我局执法人员亦以阻挠执法报警。
公安部门接警后,派出警务人员现场处理。目前,公安部门已调取事发现场监控视频,并寻找到现场目击证人,该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我局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该事件。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