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酒泉居民消费价格呈温和上涨态势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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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抽样调查,今年一季度,酒泉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3%,涨幅较上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1%,非食品价格上涨2.3%,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价格上涨3.2%,工业品价格上涨2.6%。
从各月价格走势及特点看,1月份CPI同比上涨1.7%,2月份上涨2.6%,3月份上涨2.5%,整体来看,2月份,由于“春节因素”影响,牛羊肉、水产品、鸡蛋、蔬菜、鲜瓜果等部分食品价格均呈上涨态势,2月底至3月份,“节日效应”逐渐消退,居民消费需求减弱,市场供应相对充足,各类食品价格逐渐回落。特别是进入3月份以后,天气转暖,鲜菜价格有所下降,1月份,鲜菜价格环比上涨12.5%,2月份环比上涨11.9%,3月份环比下降16.7%。
从“八大类”价格构成看,价格呈现“七升一降”。其中医疗保健价格由于去年公立医院实施医疗改革,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费价格,涨幅最大,同比上涨10.1%,衣着价格上涨6.6%,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3.7%,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3.4%,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居住价格上涨0.7%,生活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7%,七项共影响CPI上涨约2.5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
从全省、全国情况看,一季度,甘肃省和全国CPI同比分别上涨2.4%和2.1%,酒泉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州中,处于第5位(由高到低),酒泉CPI涨幅居全省相对较高水平,主要是受所处的地理位置、消费水平、物流成本等因素影响。(来源:酒泉市商务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