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盗抢了,公安局不予立案
歪歪7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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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8日,本人名下所有车辆猎豹Q6SUV车牌甘FT7973凌晨被人盗走,本人依法报案,肃州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经过调查,决定不予立案。
本人认为公民依法取得的合法财产,应受到依法保护,就算是有经济纠纷也应该是公安机关或法院扣押,不应由他人强行开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种行为难道不触犯法律吗?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吗?国家所说的打击黑恶势力,不就是这种行为吗?请大家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