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物业公司属于乱收费吗?
changzq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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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0月12日在中天诚苑签订购房合同一份,交清首付款,在2017年12月1日贷款下放,付清所剩房款,想着是冬季就没有办理剩余手续,也就没有拿房钥匙和验房,到2018年3月5日去办理相关手续,到中天诚苑所属嘉峪关寓嘉物业公司取钥匙,却被告知物业费要从2017年10月12日签订购房合同之曰算起,而做为业主的我觉得应该从2018年3月5日算起,不知道这算不算乱收费,请广大网友讨论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