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这种情况归哪里管?应该怎么办?
2016年父母在市二院附近买了套二手房,因为原来是市二院的单位房,大多数住的都是市二院的职工。由于是水费均摊,所以不管冬夏,总是有太阳能上水上过头,楼门前夏天一滩水冬天一滩冰,老人们因此滑倒的也时有发生。因为是他们单位的房子,都是相互认识的人,互相不愿意多说,养狗不讲公德,满院子随处*楼梯上狗尿也不少见。楼上的住户长年在外,房子出租,噪音扰民也就认了,这又有一处管子漏水,也不是大漏,微微的渗,把我父母家房子泡了,面积不大,但因为父母家客厅是壁纸,所以特别明显的难看。找过租户,人家一问三不知。也找过物业,给了个房主电话,但是联系不上。对于楼顶太阳能漏水的事物业从来不管,所以这个事情我们也没指望物业有所作为。
想问下在线上的明白人,这种情况,我们需要保留什么证据,直接上法律程序是怎么个步骤?这三月份暖气停了是不是就没有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