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买停车位就不能在小区里停车……说说大家遇到过的奇葩小区。

Belial 14,699 阅读

相信大家都有被小区物业各种奇葩规章制度坑的是吧!比如水三旁边的山水景园小区!不买他家的地下停车位就不能在小区停车!连进门都不容许!一个停车位11万,也是吓死宝宝了!美曰其名!为了小区的总体规划!总之就是各种交钱。大家有没有相似的经历!都来讨论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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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沧桑半生 21 楼

    自己全额集资建房,现在院子都进不去,神马道理?这期间有没有肮脏的交易呢?

  2. 杀手玫瑰 22 楼

    我们小区地上停车位每年650元,不让业主停车,有的是办法,{:titter:}

  3. 快乐酒泉人 23 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4. 快乐酒泉人 24 楼

    <http://www.64365.com/zs/638325.aspx>四、如何判断地下车库的归属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判定小区内地下车库是否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
    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4)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

  5. 快乐酒泉人 25 楼

    三、车库的种类
    (一) 不得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开发商根据政府规定兴建地下车库,则修建地下车库是他的法定义务,他修建该地下车库不能为了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并谋取私利,而是为了满足小区内业主生活需要,向特定人群提供停车位的。如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于1999年4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商品住宅价格构成及价格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就规定:"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要求配置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无偿提供给整个住宅小区的住户使用,不得另行作价销售。"象这种情况,如果开发商将地下车库向非小区业主销售或者出租,则是违法行为。
    (二) 可以销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虽然根据政府规定,开发商应当修建地下车库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但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开发商仍有权销售地下车库。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要将地下车库无偿交给业主使用。地下车库和房屋的关系不同于水电和单元房屋、电梯和高层建筑的关系。地下车库并非房屋必须要配备的设施,它与单元房屋是主次关系,不是主物与从物关系,系相对独立建筑物,它可以独立使用而不失使用价值。因此,只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则不存在从物随主物一并买卖转让的说法。开发商如没有承诺无偿给业主提供地下车库,且并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计入共摊面积内,那么 ,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业主也就无法要求开发商无偿交付其使用。
    (三)非住宅区的配套设施
    这一类地下车库只要审批程序合法,当属开发商自由支配,即可以转让,也可以出租,也没有销售或承租对象的限制。至于是否能拥有所有权,还有待于国家法律予以明确。目前杭州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此类地下车库准备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地下车库将拥有独立的所有权证,届时,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将可以抵押、转让,其所有权权能将能全部得到实现。
    (四)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成的下车库
    1996 年10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政府最早对地下空间进行的立法,同时这部法律也是对地下空间利用的最高阶位的法律。该法律规定了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即在和平时期可以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下归国家统一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使用、谁收益"原则。由于国家对其使用权有明确规定,因此,在和平时期,投资者享有包括转让使用权、租赁等方式的使用权、收益权和一定程度上的处分权,同时承担维修保养的法定义务。
    如果投资者将人防工程改建为地下车库,那么首先必须要获得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在保证不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情况下,才能根据国家对地下车库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地下车库使用要求后方可作为地下车库使用。

  6. 五十知天命 26 楼

    啥都不怪,就怪没钱啊

  7. 芒果树 27 楼

    小区物业公司把停车位的价格再降低点,我相信大家都抢滴买呢!

  8. 五十知天命 28 楼

    别让沉了

  9. 路过随便看看 29 楼

    可以把车卖掉了,或者房子卖掉吧{:mocs_9:}

  10. dada1985 30 楼

    说多了没用,我们小区反抗几年了,如果条件可以,劝你早买,否则后期没有好位置。后面你也会觉得早有个车位的好处,地面上没有其他车也特别好,孩子在园区里玩也方便。我不是你们小区物业或者开发商,可以看我以前发的帖子。给你做个参考

  11. 郭福学 31 楼

    那我走亲戚朋友家也进不去吗?我要进去拉个东西或送东西呢?这不是胡整嘛?

  12. 1062474639 32 楼

    正常,大城市的小区里面本来就不能停车。为了小区的和谐,还是考虑买个车位吧。你有钱买车,你没钱买车位的想法是不行的。

  13. 闻立平 33 楼

    都是变着花样榨取老百姓的血汗钱!无语了!本来小区公共停车场就是业主的!谁停车了你收点管理费!也还可以!但不能直接霸王硬上弓啊!王法何在呢!天理何在呢!

  14. 刀郎_正义战士 34 楼

    东方名都我朋友遇到类似不让进门的问题,直接停在门上还堵住不走了!因为人横,所以小区保安妥协了!后来小区实行一次三元,半小时免费的政策,算是为小区业主办好事了!

  15. 影子哥 35 楼

    正常啊,没有车位当然不能进了

  16. 五十知天命 36 楼

    顶起来

  17. bj369 37 楼

    钻政府法律空白,直接是强劫

  18. Dan蛋加油 38 楼

    可以实行一年交多少钱这种租的车位啊,也不能必须是强制买啊

  19. Dan蛋加油 39 楼

    而且当时写的很清楚,说买了车位的不给开发票

  20. 沉默之后是难懂 40 楼

    卖了填窟窿的,能给你开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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