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碧水绿洲小区房屋面积误差要求业主补交所有误差面积房款
11月小区业主群接到通知办不动产证,售楼部打电话说我的房子多了4个平多一点要我把多出的面积的房款在小区物业财务那里交清然后办不动产证,但是购房合同上是购买人承担3% 多出的部分由卖方承担 现在却要求业主交清所有误差面积的钱才给办证 这样合适么? 这种情况是那个部门管理?
现在售楼部还有物业没有贴关于补交钱这个事情的说明以及清单 而且是打电话通知的业主 还来不及录音 我们只是口头接到这个事情的通知 没有任何证据 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合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