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车碰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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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碰没人管
2017年10月31晚22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在22点27分接到我叔叔的电话,说我哥出交通事故,人在市二院急诊,我马上就赶到二院急诊询问说“已转到5楼外一”,我哥正在输液人昏迷不醒,医生给受伤部位做了CT 核磁各项检查,诊断检查如下“颅内出血,前额骨折,胸腔出血,7 8 9肋骨骨折,髌骨粉碎性骨折”。
因人昏迷,至此今日我们都不知这次车祸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只听说报警了,事故警出现场了,我哥当时骑摩托车行驶共和街和卫生街十字路口,路口中心发生的车祸,至此今日怎样发生的,责任划分我们一概不清楚。
事故发生3天了,我们也没有见到和接到交警队电话询问,告知处理和调查进展和任何答复,也没有见到肇事着本人。我父亲就去交警队事故科,找出警办案警官,经询问得知现场警官是杨帆,找杨帆警官询问事故情况杨警官,理直气壮说我的人醉酒驾驶责任最大,说明天在来给你答复。第4天再次找到杨帆警官,说是司法鉴定报告出来了,2017年10月31日,被委托检验鉴定的被检验人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零。人还在昏迷中,我们也无法询问这次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当时情况,我们多次找杨帆警官,请协调让肇事者先缴纳一部分医疗费用,迟迟没有结果。没办法,就给杨帆警官发短信告知,如果还不协调肇事者前来缴纳医疗费用,我们就请求田大队长给我协调处理,在短信之后才给肇事者发了医疗费用先行垫付通知,肇事者拿到通知3天了也没有缴纳费用,理由是有保险公司垫付。
2017年11月7医院再次给停药治疗,我们无奈只好家人去找田大队长,大队长耐心听我说了解了情况,交于副大队长给我们协调处理,肇事者说“只给缴纳2000,现在也没有钱”,从2017年10月31――11月7日医院费用已经一万,我们也是农民,人多地少,收入微薄,哥两孩子大的8岁小的2岁,生活来源靠微薄收入和老人低保维持,住院治病想都不敢想。
事故发生8天了交警队的答复是事情还在调查中,事故责任也没有明确,法治社会以人为本,交警队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怎么可以体现警察为人民服的宗旨,法律法规的尊严。直到今天家属还是不知事故发生情况,以及事故现场任何现场照片和肇事者车辆任何情况。交警队把我哥摩托车送往顺风修理厂,在我们询问修理厂人员没有肇事车辆修理情况,也不出面协调伤着治疗情况,事情这样的态度,莫非有不可告人和不为人知的......
交警队的领导和警官,当为人民服做主,警民关系,为人民服务,在哪里体现与传递.....
救救我可怜的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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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言帆 21 楼

    符合情理,都这样,奉劝各位注意安全。

  2. 好的朋友 22 楼

    杨警官咋又是你,摸摸你的良心吧

  3. 啦啦 23 楼

    只能祝你哥哥早日康复

  4. hongshanlin 24 楼

    丧尽天良呀.....被鉴定人没有喝酒,这个报告上很清楚.....应该公布肇事车主信息,

  5. 那年夏天 25 楼

    杨警官,呵呵了,好像办案子的只有这个杨警官,杨警官实在“太忙了”直到现在我的报案都没有下文。算了吧,车我自己已经修好了,就让那个骑电动车横冲直撞的大婶继续横冲直撞吧。

  6. 酒泉刀郎 26 楼

    **等待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以后,
    可以根据双方责任,在医院治疗结束后找对方和保险公司索赔,
    目前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
    但是最高10000元,其他的费用治疗结束后,
    保存好所有的发票找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索赔。

    还有,如果有伤残,还可以到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要求伤残赔偿。

    搞清楚对方汽车的所有保险和你哥自己有没有意外保险和摩托车交强险,
    对方汽车有交强险的索赔住院医疗费用最高11万元,修理摩托车费用2000元。
    如果对方有第三方责任保险,最高索赔50万元。

    如果对方保险齐全(交强险+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
    那么你哥哥在医院以及后期的费用,都可以索赔到(前提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
    因为你哥哥的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和汽车一样的。

    交警大队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也只能是协调对方和保险公司提前垫付治疗费用,没有强制的权利。

    如果治疗结束后,你们与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结果互相同意,保险公司赔款很快的。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去法院走法律程序吧。

    这是我的经验,给你说一下,仅供参考。**

  7. yanxl10 27 楼

    这个主要依据就是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了这个可以协商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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