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这个!她们要打起来了
发帖人 主题: [原创]王阿之争。。。。。。。 楼主
用户名: 弱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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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3 09:17:24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陈思侠你作为王新军的朋友为什么不发话?
发帖人 主题: 关于系列散文“在皇城草原上”被抄袭的前前后后 第2楼
用户名: 西北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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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4 17:03:22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关于王新军系列散文“在皇城草原上”被抄袭的前前后后
2002年6月前后,杜发莲(后来的阿拉旦)从兰州打电话给我(我在玉门镇),问我最近写啥?我说刚刚从铁穆尔家牧场(皇城草原、八个家等)呆了半个月回来,写了几篇小东西。杜说是关于草原的?我说是。过了不长时间,杜又来电话说,有个导演要找她写一个关于草原生活的电影剧本,她不大会写,让我来写。我说导演大多不可靠,不给钱我先不写,浪费时间。杜哦了一声说,导演的意思是这个剧本要写一对草原小姐妹的故事,姐姐后来死了,妹妹到了城里。让我先准备一下。这样,我就把手头那十几篇短文的故事有意往这边靠了靠。
又过了一些日子,杜来电话说,能不能把我写的那几篇与草原生活有关的文章给她看一看,学习一下,也让导演看看能不能用在剧本中。我说可以呀。因为我知道杜当时写作水平非常一般,而她知道“学习”,说明这个人有上进心。我就将当时我手头的十来篇(约25000字)与草原生活相关随笔散文一次性打印寄给了当时兰州农电公司的杜发莲。过了大约一两个月时间,杜又来电话说,她将我的那几篇散文寄给了几个编辑(大约有《美文》的陈长吟),人家说一般。我说一般就一般吧,随手写来的嘛。然后杜就提出让我着手写电影剧本《萨日朗》的事。我怕这种事是白费力气,就推托了一下。杜说可以先付钱给我。我说那行。不几天,杜从邮局汇款2000给我。收到后我不大乐意,一个电影剧本2000元显然太少。我就拟了一个关于为杜创作电影剧本的合同寄给杜,并提出了40000元的剧本创作费。杜接到合同好长时间才来电话,说我提出的价格太高了。最后我们说定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30000元的价格。我提出签个合同,并先付一半定金。杜说都是朋友,签合同太外道。但答应先付定金。几天后杜从邮局汇款8000元给我,双方约定,半年后完成剧本。我交剧本,她付清欠款。并约定在电影上演之前,不能把相关内容泄露出去。2003年上半年,剧本完成后,杜说先将剧本寄她看看。我说按约定你必须付清欠款我才能给你剧本。杜说她去找导演说。过了几天,杜又汇款8000元给我,让我把剧本给她,她说导演要看剧本。我提出想和导演沟通一下,杜不肯提供导演的联系方法。杜的意思让我只管写出剧本就行了,别的事她*作。这样我就将已经写作完成的电影剧本《萨日朗》打印寄给了杜。至此,我收到了杜支付的共计18000元的剧本创作费。
剧本寄出三个多月,杜都没有和我再联系。年底我索要欠款时,杜在电话中说,剧本导演不许署“王新军”这个名字,只能署“阿拉旦•淖尔”,原因是这个剧本是写草原生活的,如果编剧是个汉族名字,大家可能会不相信。为了索回欠款,我就选了个折中的办法,说可以署两个名字,但我必须是第一编剧。杜说这样导演肯定不行。(这时我已知合作导演为田壮壮)我问欠款何时付清?杜说导演还没有给她,她手头也紧,叫我再等等。
2004年夏天在张掖参加省当代文学年会时,我在一期当年的《丝绸之路》上看到了一篇署名“阿拉旦•淖尔”的文章,一看竟然是我当时寄给杜发莲十来篇短文中的《从冬窝子到夏牧场》。我义愤,与杜交涉,杜说“不是已经给过你钱了么?我发一下挣个小钱,我在兰州也不容易。”我当时说,你不能拿我的文章署上的“阿拉旦•淖尔”名字往外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样做都不好。她说我用的是“阿拉旦•淖尔”这个名字,就是为挣几个小钱,没有是别的意思。我之前见过杜发的几首小诗,署名都是“杜发莲”。后来我又发现我那些文章中的一些篇目也以“阿拉旦•淖尔”的名字发表出来了,直到这时候,我才发现“杜发莲”已经变成了“阿拉旦•淖尔”。
期间,杜又说导演想让我把剧本扩充成一个小长篇,电影和书一起做。我当时已经没有兴趣,就打电话给写散文的杨献平,问他有没有兴趣,如果写了挣俩钱还可出去转转。并把剧本《萨日朗》发给了他。杨说考虑一下,结果也没有了下文,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2005年春我向杜索要剧本欠款,杜说我的剧本田壮壮没有看上,要重新找人写。至于钱,她也没有拿到手。我提出看一看她与导演签的合同,杜坚决不肯。后来我打电话给杜说,既然他们要重新找人写剧本,那我剧本中的故事情节他们一个也不要用。后来,杜又说剧本还可以商量。但是说过后又没有了下文。
2006年3月,出于对自己权益保护的目的,我在我的博客和河西文学论坛贴出了自己那组曾一次性寄给杜的11篇文章和我创作的剧本《萨日朗》。4月3日,杜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已经把那些文章(散文11篇)收到自己的散文集里去了。我说你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抄袭吗。她话题一转说,剧本的事还可以再商量。叫我不要公开说这个事,不然公开了这件事,她以后怎么做人?我当时也接到了文学院高凯院长的电话,为息事宁人,同意把甘肃文学网上的贴子先删去,给网站负责人冯先生也去了电话,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但冯发出的贴子竟然称是“误会”,我为了不拿此事炒作,也没有发表任何言论。我想杜也许会以此为戒,重新开始做人做文。但杜至今的做法却仍是令人失望的。这就是我的系列散文“在皇城草原上”被抄袭的全过程。
发帖人 主题: 针对阿的声明 第3楼
用户名: 西北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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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4 17:07:04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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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4月12日阿在《兰州晚报》等报纸上发表的声明,我也说一下:当初阿付我的是让我创作电影剧本《萨日朗》的定金。当时约定为30000元,剧本到手已经三年了,她到现在没有付清。这与导演方给她付不付钱没有关系,因为我与导演方没有约定。所以电影拍不拍,她都应该付给我全部的剧本创作费用。阿在声明中还说她的错是:当初认错了我这个“朋友”。那意思是说在我发现我的文章被她抄袭后,什么也不说,那才是真够“朋友”的,只要我说一个“不”字,那就不够朋友了。我哪敢奢望有她这样的“朋友”呵!所以我善意地提醒阿另外的朋友们:小心!阿说让我还钱她才承认抄袭事实。事实上她一直就欠着我的钱(剧本创作费),而她将我那些散文(她说的是“素材”)拿出去到处发表,我见到一分钱了吗?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她将那些“素材”加工成了“散文”,那至少也应该在发表时署上“王新军”的名字呵!这个事情如同有人曾经卖了你的一件东西,钱至今没有付清,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的孩子被这个人拐卖了。当你找到这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已经给过你钱了。”事情就这样可笑!
该贴于2006-04-14 17:43:01被西北老刀编辑过
该贴于2006-04-14 17:45:19被西北老刀编辑过
发帖人 主题: 我支持新军站出来说实话,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文圈里的不正之风 第4楼
用户名: 张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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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4 17:44:00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发帖人 主题: 应该支持! 第5楼
用户名: 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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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4 17:57:36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发帖人 主题: 向粥水寒的说明 第6楼
用户名: 陈思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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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5 11:07:13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粥水寒朋友:王新军和阿拉旦之间的纠纷,我一直关注着。不论我们,不论我和你认识不认识,关注甘肃文坛的这件事,我想对于任何一位作家和诗人,都是一本良心帐。我需要说明四点:一,作家和诗人要耻于谈钱,那才是真正的自贱!王新军需要钱,我也需要钱,你也一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不是作家。王新军与阿拉但之间的交易,就如同我、你同任何一家刊物的交易一样!如果你的文章发表过,并拿过刊物支付的报酬。这本身无可厚非。市场经济教会我们的,一是合法的赚钱,二是信守合约。二,阿拉但在兰州,我是说兰州,是在甘肃这个中心城市里。这些年,只要任何一家刊物推出甘肃板块,除了古马、人邻等这样大家公认的代表人物,后面的我几乎不知道。我在酒泉,很偏远的地方。对于跟在后面的兰州诗人和作家,不熟悉。阿拉但发表过不少东西,要不是这场纠纷,我真不知道她。
我认为在甘肃的各个地洲市,也有真正的诗人和作家。这有点离题,就此打住。三,被剽窃,心里是不会舒服的。我得作品仅我知道曾三次被剽窃,深有感触。其中一次是在一家行业刊物上,剽窃我作品的人名和被剽窃的作品,就排在我的前面。后来知道她是一个女性残疾人,我愿谅了她。但她对编辑说:陈思侠写了那么多,谁能保证他没有抄过别人的?我因此对剽窃者更加厌恶!四,一句话:兰州可能是一个更商业化的城市,王新军一路走好,大家都一路走好!
发帖人 主题: 我说: 第7楼
用户名: 申万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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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6 20:52:42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粥水寒朋友:王新军和阿拉旦之间的纠纷,我一直关注着。不论我们,不论我和你认识不认识,关注甘肃文坛的这件事,我想对于任何一位作家和诗人,都是一本良心帐。我需要说明四点:一,作家和诗人要耻于谈钱,那才是真正的自贱!王新军需要钱,我也需要钱,你也一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也不是作家。王新军与阿拉但之间的交易,就如同我、你同任何一家刊物的交易一样!如果你的文章发表过,并拿过刊物支付的报酬。这本身无可厚非。市场经济教会我们的,一是合法的赚钱,二是信守合约。二,阿拉但在兰州,我是说兰州,是在甘肃这个中心城市里。这些年,只要任何一家刊物推出甘肃板块,除了古马、人邻等这样大家公认的代表人物,后面的我几乎不知道。我在酒泉,很偏远的地方。对于跟在后面的兰州诗人和作家,不熟悉。阿拉但发表过不少东西,要不是这场纠纷,我真不知道她。
我认为在甘肃的各个地洲市,也有真正的诗人和作家。这有点离题,就此打住。三,被剽窃,心里是不会舒服的。我得作品仅我知道曾三次被剽窃,深有感触。其中一次是在一家行业刊物上,剽窃我作品的人名和被剽窃的作品,就排在我的前面。后来知道她是一个女性残疾人,我愿谅了她。但她对编辑说:陈思侠写了那么多,谁能保证他没有抄过别人的?我因此对剽窃者更加厌恶!四,一句话:兰州可能是一个更商业化的城市,王新军一路走好,大家都一路走好!
我很认同思侠兄的一席话!
发帖人 主题: 说的好! 第8楼
用户名: 紫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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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7 15:34:17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赞同楼上所说!
发帖人 主题: 老王,我为你憋着一肚子气,很难受很难受很难受! 第9楼
用户名: 东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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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17 16:26:33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骂一句粗话吧,不然会憋坏:他儿子的奶奶的!“五一”来咱们喝酒吧!要么我们去找你!
发帖人 主题: lfmh 第10楼
用户名: 西北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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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04-20 14:48:40 [引用回复]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阿拉旦散文集《萨日朗》抄袭王新军散文对照及对王新军的一点建议卢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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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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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6年4月8日楼主
阿拉旦散文集《萨日朗》抄袭王新军散文对照及对王新军的一点建议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我们从外地快递邮购了一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月出版,4月初刚刚上市的阿拉旦?#28118;尔的散文集《萨日朗》,并与王新军的《在皇城草原上》散文11题进行仔细对照后发现,其中王的《牧羊人的山谷》,全文出现在了该书的第76页。《母性的草原》在全文后加了约500字后出现在该书的177页。《草原上的爱情经典》一文被稍作加工后以《索拉》的名字出现在该书的第193页。《梦中草原》改名为《流浪者的草原》出现在该书的第159页。《母羊的眼泪》全文出现在该书的第100页。《牧羊狗木克》全文出现在该书的第37页。《一个醉汉》全文出现在该书的第126页。《开满哈日嘎纳花的山谷》略改后出现在该书的第168页。《遗失的马头琴》全文出现在该书的第115页。《从冬窝子到夏牧场》全文出现在该书的第61页。全书收入散文27篇,其中10篇抄袭了王新军作品。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王新军采取如下措施棗
将上述查到的标题下剽窃文章影印后投诉至下列单位及有关负责人:
人民文学出版社
中国作家协会
中国散文学会
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护中心
甘肃省委宣传部各部长及文艺处
甘肃新闻出版
甘肃省文联党组
甘肃省作协各主席
甘肃文学院
新华社
《光明日报》
《文艺报》
《文学报》
《南方周末》
《中国青年报》等。
并强烈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立即停止该书的发行,收回并销毁已经上市的该书,同时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0 14:20:14编辑过]2006-4-20 1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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