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建议:市不再管县 将建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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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地级市

普宁在线,作者:铁山脚下 2006-03-21 17: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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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撤地署设地市基本已完成十几年,在这十几年的行政区划改革后,人们发现这次的改革似乎不怎么成功,反而带来了很多异议的声音。当初“市管县”的初衷,是发挥中心城市的经济优势,对附近落后县乡产生辐射效应。但是一种“市刮县”的说法,向人们传递更多的是:“市”在行政权截留、以县养市、束缚基层经济管理空间等方面的种种弊端。有专家指出,现行的政府层次多,政令难以畅达,也抑制了各层级政府的能动性的发挥,影响了资源优化配置。而减少行政层次才是治本之策。今年参加十一大会议的政协更指出设立地级市有违宪之嫌,有多位的政协说撤销地级市是大势所趋。从这些政协的声音来分析,当年设立的地级市并没有实现其初衷,反而是在拖“县”的后腿,是在作茧自缚。是对是错许许多多的议论已经给出了答案,这里就来一个概括性的小结。

  一、行政区域的改革与迅速繁殖的地级市。

  行政区域改革改了等于没改,从区域划分和行政职能上可以看出,基本上地级市就是原来的地区行署,只是改个名字而已,不一样的是全国多出了很多地级市。时至1983年,中国共有126个市领导517个县、5个自治县、9个旗、3个特区,代管8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4.3个县。此后,尽管随着实践中新矛盾的出现,对市领导县体制的争论随之而起,但市领导县体制的推行,犹如汹涌的洪潮势不可挡。至1998年底,全国共有219个市领导876个县、49个自治县、10个旗、1个特区,代管29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5.6个县。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9]2号文件发出的《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要调整地区建制,减少行政层次,避免重复设置。与地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实行地市合并;与县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所在市(县)达到设立地级市标准的,撤销地区建制,设立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其余地区建制也要逐步撤销,原地区所辖县改由附近地级市领导或由省直辖,县级市由省委托地级市代管。各自治区调整派出机构──地区的建制,要结合民族自治的特点区别对待。盟的建制原则上不动。” 此文件一出,在2000年与2003年两次市领导县高潮的结果就是中国共有272个市领导1143个县、81个自治县、34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代管31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5.8个县,创历史新高。在1999年~2003年5年中,平均每年增加领导县的市10.6个、市领导的县69.2个,减少地区(盟)10.6个。

  二、实施地市辖县体制中出现一些严重的问题。

  1、市县分治体制的结果就是城市多元化活动受到限制,离开行政手段就寸步难行,在很大程度上也失去了活力,虽然经济实力在不断增强,因受市县分治的行政区划体系的限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中心作用。在市县分治体制下,城乡分割十分严重。这种城乡分割状态背离了商品经济的规律,限制了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地级市没有实现其初衷与期望,反而是相去甚远,在实施市领导县体制中出现了新的矛盾与更激烈尖锐的严重问题。市县(县级市)、市区(市辖区)、区县、区区之间的矛盾,市县形合神离,多数地方市县关系紧张。特别是在市县经济实力接近的地方,市县之间的经济磨擦日益严重。县普遍认为,在经济利益方面市对市辖区和县有亲疏之分。市领导县不是市帮县、市带县,而是“市吃县”、“市卡县”、“市刮县”、“市挤县”、“市压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竞争、自由联合的要求下,用行政手段把市县强行捆在一起。市县之间必然出现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父子)与经济上的伙伴关系(兄弟)的矛盾,市领导县不仅没有缩小城乡差别,反而从体制上加剧了城市剥削农村、农业反哺工业的不合理状况。可见市县矛盾的实质是不平等竞争下双方经济利益的冲突,因此也是不可避免的。而冲突最为激烈的是一些比地级市经济好的地区。

  3、拨苗助长的恶果。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一些市就把大量的政权截留了,包括经济上等各个方面的,很多资源就到不了下面了。 当市县经济实力不相上下时,形成竞争态势,双方争资源、争资金、争人才、争项目,矛盾十分突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多于合作,地级市的主要精力放在市区附近,并没有很好地带动县域经济。

  4、市领导县体制使市县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地位,在地级市范围内统得过死,县(县级市)缺乏应有的活力,从体制上为城市掠夺农村的资金、资源提供了便利,对城市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取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特别是大量规模偏小的城市升格为地级市,为了在短时间内改变城市面貌,强化中心城市的功能,对所辖县市的剥夺尤为严重,出现了所谓“市吃县”的现象,普遍存在忽视农村、农民利益和农业发展的现象,拉大了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加剧了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矛盾。

  三、从削员减负演变为增员增负。

  现在中国有270个地级市,每年每个地市财政支出在5亿元左右,算起来就得1350亿。成立地级市后,其管辖下某些县(市)政府行政服务窗口被合并在地级市,目的就是削构减员减负。表面上被合并的部门人员少了,可是这些撤掉的部门人员仍然可以找到新职位,拿的仍然是国家俸禄,这又与市辖县的初衷背道而驰。谈不上减负,反而是地级市多了一大批拿国家俸禄的人。

  四、总结。

  经过20多年的实践,重新检讨市领导县体制的得失,笔者认为,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分析问题,对市领导县体制的功过成败不能一概而论。中央在1980年代初决定试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初衷是正确的,也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相适应。 从总体上、**
从发展趋势看,市领导县体制是失败的,市领导县体制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不适应经济体制变革的要求。
** 必须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和“城市领导农村”问题,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http://bbs.163.com/board/rep.jsp?b=shishi&i=132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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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dk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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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热议:撤销地级市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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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6年03月10日14:17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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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崔朝阳、余姝、严丽梅报道:地级市该不该撤销?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取消地级市的消息传出后,在“两会”上引起关注。 **
    多位政协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撤销地级市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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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宪法》没有地级市这个行政层级,说严重一点,现存的地级市有违宪的嫌疑。他说,地级市的存在增加了行政成本,让省里的精神特别是财政支持不能很好地贯彻到县,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陈万志对我国的行政区划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说,千百年来,中国的发展要靠“强县”,但现**
    在地级市将过多的精力用于辖区内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抽辖县的‘血’,这是地级市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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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万志说,国内有地方已经将地级市取消,具体办法是:直辖市直接管县,地级市变为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原属地级市的“区”,变为开发区;县为副厅级。

      陈万志说,现在看来,撤销地级市最大的压力来自行政机构的精简,“这正是需要改革的原因,需要地方领导人拿出改革的勇气,真正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有专家更指出,**
    现在成立的一些地级市,已不再是一个城市型行政区,而是一个以广大农村为主体的区域型行政区。大量所谓“市民”在从事农业,非农业人口比率偏低。这种所谓的城市,实质仍然是一个农业功能或至少是半农业功能的超级“县”,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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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市管县局面该如何破解?全国政协委员赵秀云建议采取“两步走”战略----

      第一步,赋予这些地级市辖县相当于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审批权限,在财政体制和审批体制上,县(市)与地级市从上下级关系,变成一定程度的“兄弟关系”;

      第二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实现县市和所在的地级市“脱钩”,直接由省直管县。**
    在继续保留地级市行政级别不变的基础上,将地级市逐渐减少,人员逐步分流,最终实现“市区”一体化,地级市行政机构与原所辖城区合并,地级市这一行政层级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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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sohu.com/20060310/n242231365.shtml>

  2. tdk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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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建议:市不再管县 将建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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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6年03月31日07:50   &nbsp;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错位!越位!缺位!”昨天,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发布关于农村政治体制的研究报告,直指县乡政府长期以来履行职能的诟病,同时提出划清政府间事权、减少政府层级的建议。

      该报告指出,长期以来,县乡政府在教育卫生、农田水利、社会保障、科技文化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力不从心,反而注重对微观经济生活的介入,热衷于抓项目、谈生意。

      “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该管的事却搁置一边。”报告揭示了乡镇职能偏失的部分表现:很多需要市场本身和农民自己解决的问题,政府却要下指标、定考核,直接插手村委会内部事务,干涉农民生产经营,替农民决策。同时某些乡镇政府还存在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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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原因:财力不足**

      报告指出县乡财政负担过重是影响县乡政府发挥其应有职能的关键所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借鉴中央政府的思路,省、市两级也采取与县乡政府分税来集中财力,而同时,将支出责任尽可能向县乡转移。由此产生了财政收入上移,支出责任下放,县乡财政缺乏必要自主权的体制状况。

      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县行政事业单位发不出工资或不能全额发放工资,约有半数左右的乡镇入不敷出。

      财力不足,一方面使县乡政府不得不将扩大税源作为其行政的首要目标,片面强化经济建设职能,竞相招商引资、跑项目,积极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甚至不惜竭泽而渔,牺牲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使县乡政府只能疲于应付“吃饭”的需要,无力保障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社会管理的有效施行,导致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缺乏,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诸多不公平、不公正、不民主的现象。更有甚者,为筹措经费,不惜违法违规,向农民和企业乱收费、乱摊派。

      体制缺陷:管理层过多

      该报告称,管理层次过多导致行政成本高昂,行政效率低下。在政府间关系上,我国行政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只关注权限程度大小的区分,而不重视事权范围的分工。在这样的体制下,县乡政府本应突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往往被其他职能所淹没、弱化。

      而在政府层级设置上,我国施行五级政府管理体制,省市政府掌握了大量行政资源,县级政府自主权过小,且市县争利严重,不利于县乡政府因地制宜履行职能。

      虚化乡镇财政

      对于上述现象,国研中心农村经济部研究室主任陈剑波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将来县乡政府的存在可以取决于省政府。如果省政府觉得需要乡镇这一级政府参与办事,由省政府掏钱养着,不需要的地方尽可以撤掉。现在某些地区由于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已经发生了撤乡并镇的情况。

      在财政方面,报告也建议,进一步推动“省管县”和“乡财县管”的改革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实行省级财政直管市、县财政,市、县行政不同级但可财政同级,市级财政只管市辖区,并虚化乡镇财政,将乡镇预算归入县级财政管理,为将乡镇变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创造条件。逐步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http://business.sohu.com/20060331/n242566668.shtml>

  3. 寒雨 3 楼

    个人感觉地级市确实应该撤了,现在只需要一个皇上,一个太上皇就够了,不需中间再多一层管理体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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