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依规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进一步畅通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家长关心、学生关切的办学行为问题,确保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部署要求,现将全市基础教育领域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予以公布。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受理涉及违反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的相关问题。二、投诉举报方式:对违反办学行为规定的问题,建议逐级举报反映,即先向县(市、区)教育局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可向市教育局反映。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