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7 22:14:02

傍晚市政广场大狗横行,孩子差点被狗咬。

今晚在市政广场小朋友跳舞,孩子在边上那里换衣服,旁边几个人拉的几条大狗,狗过来直接铺在了我家孩子身上,孩子当时吓得话都说不出了,我喊了一声谁家的狗,能不能管一下?别的人都把自家狗拴了链子拉走了,只有这个人,站在旁边看。就是不管狗,狗铺在我家孩子身上吓成那样了看笑话,理论了几句说广场又不是我家的,我管不着,还要铺过来打我,我只好报警,人家说只管叫人,他不怕,两分钟警察就过来了,看见警车过来了,马上拉着狗走了,万一狗把孩子咬了怎么办?也希望养狗的人出门把狗看好。

messi 发表于 2016-7-28 10:06:13

找个棒子把狗给他打死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08:05

messi 发表于 2016-7-28 10:06
找个棒子把狗给他打死

大狗,看着大人都害怕,主要这人没素质,

真的,没骗你 发表于 2016-7-28 10:13:31

大型犬类就不应到公共场所乱溜,真要是咬了谁没人负责,轻了自认倒霉,重了一条狗命能值多少,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行使自己的职能,向有些城市有没人牵引的狗城市执法局就带到收容所里了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14:35

孩子昨晚一晚上做梦都吓的哭,真的吓出问题来了。

煜鼎电子科技 发表于 2016-7-28 10:15:11

楼主,这种人渣你还用马赛克???

jqwrw 发表于 2016-7-28 10:15:27

是该管管了,啥时候广场成了狗的市场,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从哪里过也一身冷汗,可恨的是那些狗主人让狗肆无忌惮的交配而不管,让孩子看了如何是好,大人看了都脸红,广场管理人员难道看不到吗?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16:46

哈哈先生 发表于 2016-7-28 10:15
楼主,这种人渣你还用马赛克???

这也是考虑了很久才发的,真的太没素质了,让大家都看看,以后带孩子千万注意,被狗咬了只能自认倒霉。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17:53

正是这个人

2742591084 发表于 2016-7-28 10:22:40

市政广场的保安应该负起责任,作为市政广场的上级主管单位区或者市建设局也要加强管理,全国这种事例已经发生不少,出了这些问题,作为管理部门要负连带责任的!现在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就要从一开始加强管理,慢慢纵容就很人员引起类似问题的发生,我希望职责部门加强监管不要出了问题再去补救。

爱如流砂 发表于 2016-7-28 10:23:53

这样的煞笔,估计吧自己的娘老子都没有像对这条狗这么伺候过……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26:10

只要为人父母,都会深有体会,假如自家孩子被几个大狗铺身上,养狗的人只顾看笑话,家长心里肯定都会着急,万一被几条大狗咬了,后果不堪设想!关键这个人渣还要上来打我,自认倒霉吧。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27:26

这人渣说让我叫人,他等着,两分钟后派出所的来了,转眼一看连人带狗都不见了。

故乡月明 发表于 2016-7-28 10:27:29

这样的时刻,我们尊敬的执法人员躲到哪儿去了!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29:08

别说小孩了,这种大狗铺来,我整个人都蒙了,可想而知当时孩子吓成什么样了。才五岁的孩子,以后心里都有阴影了。

悲伤落幕ˇ 发表于 2016-7-28 10:37:52

这种人都是惯的,要吓着我家孩子一砖把狗拍死,有能耐让他去告。

3炮 发表于 2016-7-28 10:39:04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17
正是这个人

这勺逼看的都一副欠打的像

angel258 发表于 2016-7-28 10:42:50

3炮 发表于 2016-7-28 10:39
这勺逼看的都一副欠打的像

谁敢惹他呀?我都差点被他打了。把我打了都不要紧,就是孩子当时吓坏了。

半路一把刀 发表于 2016-7-28 10:52:50

城市应该规范一下了,大型犬应该登记,前几天在街上还看见一个小伙牵着一条斗牛犬,这种都是危险犬类,非常凶猛,分分钟咬死一个人!

つ_哎咿呀 发表于 2016-7-28 10:56:01

最讨厌这种人,带着个狗以为自己牛逼的很

挚爱你的美 发表于 2016-7-28 11:07:09

唉~简单说吧,类似阿拉斯加,如果一只成年的阿拉斯加咬到你的手,我保证你的手会废

上善若水1 发表于 2016-7-28 11:07:16

现在酒泉这种垃圾很多啊,带个狗,不栓绳子到处乱跑,骑个自行车狗跟到后面乱跑的,还有丢到北大河里面洗澡的,看到很多人围起来看热闹,觉得自己就很牛逼,但从穿着,言行举止,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严重鄙视!希望相关部门严管。

挚爱你的美 发表于 2016-7-28 11:08:11

嘿嘿都养拉布拉多吧,本人现有一窝拉布拉多接受预定

一抹红 发表于 2016-7-28 11:16:58

狗仗人势,人仗狗势,就一狗屎,哪天非喂了自己的狗!

东晨先生 发表于 2016-7-28 11:36:13

这种人都是惯的,要吓着我家孩子一砖把狗拍死,有能耐让他去告。

新世纪 发表于 2016-7-28 11:39:43

斯文的人,干的不斯文的事。

jqsszqwr 发表于 2016-7-28 11:43:23

强烈鄙视这类货色,对个狗比对他爹娘老子都好。。。说白了他自己都不如那条狗。。。。。。。。。。。。
广场的管理者确实也该有所作为了,做个车车转来转去装样子呢吗??骑电动车的、遛狗的见了就当没看见,白拿工资、混日子。。。。。。。。。

东晨先生 发表于 2016-7-28 11:48:21

玲玲是一名90后大学生,饲养了一只半米高的萨摩犬。跟往常一样,她跟小伙伴们约好带着自己的萨摩犬到公园散步。玲玲看萨摩犬平时乖巧,便没有给它戴上狗链子。在散步过程中,萨摩犬与陈某一家人相遇,萨摩犬与11岁的小陈发生肢体接触,导致小陈摔倒受伤。
  小陈很快被送到医院,诊断发现小陈右腿骨折。小陈家人向派出所报案,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小陈便将玲玲诉至法院。
  为此,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小陈的父亲坚称萨摩犬是在与其他狗追跑过程中撞倒了小陈。而玲玲认为萨摩犬并未撞到小陈,而是小陈自己受惊吓摔倒。
  近日,该案经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玲玲赔偿小陈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2万元。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玲玲对自己的宠物狗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他人受伤,作为宠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随着饲养宠物的人员越来越多,在公众场合一定要对宠物采取安全的管理措施,预防对他人造成损害,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吃上官司。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

刺客1937 发表于 2016-7-28 11:51:44

好好的广场,本来是晚饭后锻炼的好地方,怎么就变成遛狗圣地了?真的就木人管么?

昊天雄鹰 发表于 2016-7-28 11:52:46

把这人渣,连狗带人一起收拾了!

补充内容 (2016-7-28 12:09):
有的城市管理比较严格,拉钩的链子超过一米的,警察有权当场将狗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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