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公安的旗号,公益设施成了赚钱的工具。到底归谁管????
对于酒泉大街小巷里,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的停靠架,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只要是稍繁华地段,你只要你停靠后取车,就有人来收费。(自行车5毛、电动车摩托车1块)有任何票据,没有任何理由。只是收钱。再理论,他会给你拿出一张折叠的,派出所的类似文件的复印件,折叠的只能看到收费价和派出所的公章。(北关赛格电脑城前,我就被碰瓷二次)
这个现象让我非常生气,本来这是市政府的便民公共设施,为什么就打着公安的旗号收费呢。果真是公安派来的,也不能收费呀。
如果收费也应该是自己来投资,然后通过物价部门核准,工商部门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然后才能收费。
这样不明不白,是钻空子?还是相关部门失查呢?
希望能给个我们一个答复,更希望把 “打着公安的旗号,公益设施成了赚钱的工具” 现象取缔。 {:soso_e111:}网民很生气,后果没人管!! 收费可以,烦请你在我放好自己车(摩托车)时就来收,并给个凭证好不好!!
他总是在你去拿自己的自行车(摩托车)时才来收,我想这里有个问题:此处为公共场地,是公用设施区,为什么要收费?如果你收的是看管费,可以,但是我们总是看到这样的情况:当你去拿你的自行车(摩托车)时,发现你的自行车(摩托车)不见了,这时,人家问都不问你情况 ,射的远远的!!那这个看管费又从何说起呢??你的东西在,嗯,我给你看管了,你的东西不在,嗯,不关我事,这都成强盗逻辑了吧!! 这个事情真的要有人管一下,因为停车的时候没有任何手续,看车人无法证明你停车了,等你丢了车你自己也证明不了你在那停车了。我大多数时候都不与这些人计较,不就5毛钱嘛,给了是了。有一次我问了下看车人:“如果丢了你负责赔吗?”看车人说:“丢不了!”我又问:“假如丢了呢?”“丢不了”人家面无表情还是老话,意思就是,不管怎么说,你5毛钱一定要交给我,给你看了车你要掏钱,丢了你自己负责。另外,如果我的车是锁在公益设施上的,我压根就不想让你看,你为嘛要收我钱!这些人是如何上岗的?谁同意收钱的?你不交人家就不依不饶,让路人以为我们与挣五毛钱的人斗气!唉,有时候感觉事情别扭求子的!:L 感觉不应该收费 希望政府能真正彻底为民解决一下这关无关乎广大市民问题。办实事难道就这么难吗? 这就是酒泉特色。 顶 就是,政府建这些设施的本意是为了公益,为了大家有个规范的停放车辆的地方,殊不知,现在满大街都是收费的,为什么?最想不通的是有些超市门口,既然要开超市,就应该是义务服务,收车辆管理费用为哪般? 现实版的五毛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