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性借贷行为中的还款问题:慢慢偿还是否违法?
诈骗性借贷表现中的还款难题:慢慢偿还是不是违法?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诈骗性借贷表现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点。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骗取他人财物给受害者带来巨大损失。本文将从诈骗性借贷行为中的还款难题入手探讨慢慢偿还是否违法并分析相关法律疑问。
二、诈骗性借贷行为的法律性质
1. 诈骗罪的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属于刑事犯罪。
2. 借款型诈骗的特征
借款型诈骗是指行为人在借款期间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特征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
(3)骗取他人财物。
三、还款疑惑分析
1. 还款行为是否作用诈骗罪的成立
即使诈骗犯在事后慢慢还钱,这并不作用诈骗罪的成立。因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在借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还款行为只是对犯罪结果的一种弥补,不能消除犯罪行为本身的违法性。
2. 还款行为对量刑的作用
虽然还款行为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但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行为人的悔罪表现和还款情况。倘使行为人可以主动还款,表现出一定的悔罪态度,法院可能将会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3. 慢慢偿还与诈骗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倘若行为人在借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在后续的还款进展中,逐渐归还了借款,可视为行为人的悔罪表现,从而对抗推定的成立。 很多地方法院以立案时间作为界限。
四、案例分析
案例1:陈某虚构事实借款,但未完全排除某的占有
陈某以虚构的代购苹果手机、做项目、朋友回国需要隔离费等理由为欺骗手,骗取某的借款。虽然陈某在主观上有取得财物的故意,但并不存在完全排除某的占有,使其无法受偿的故意。 陈某的欺骗行为自始欠缺“非法占有”的故意。
案例2:提供假资料贷款但按期还款
行为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但准时还款。虽然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骗贷行为,但考虑到其按期还款,法院有可能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关于自救行为的法律疑惑
假使别人欠钱,你诈骗这个欠你钱的人,他把钱还过来,不构成诈骗罪。这个属于自救行为。因为在这类情况下,你的目的是追回欠款,而不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六、结论
以欺骗手借钱,即使后来归还了钱款,仍然可能构成诈骗罪。但归还行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结果。 建议借款人在借款时务必诚实守信,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同时对借款型诈骗案件,还款行为是否违法,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实行分析。在实践中法院会按照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还款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行为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还款以减轻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