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件中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应对纠纷的途径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等优点。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本文将围绕开庭后调解失败的解决方法及期限实行详细探讨帮助当事人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当开庭后调解失败时当事人应该及时提出异议。按照《人民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有异议的,应该在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书面提出异议,说明调解协议的不当之处。
若是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法院作出判决。此时当事人理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对案件实判决。依照法律规定,法院理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是不是同意判决。
在调解失败后,当事人还能够选择重新起诉。此时,当事人理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说明起诉事由和事实依据。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依法实审理。
对涉及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当事人还能够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依法实行仲裁。假如仲裁结果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还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前所述,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有异议的,应该在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超过十五日的,视为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
当事人申请法院判决的,法院应该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假使同意判决,法院应该在判决书中明确判决结果。
当事人选择重新起诉的,应该在调解失败后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超过六个月的,当事人将失去起诉权。
对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应该在调解失败后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的,当事人将失去申请仲裁的权利。
开庭后调解失败并不意味着案件无法应对。当事人可依照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应对期间当事人应该关注相关期限,以免错过 时机。同时熟悉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应对开庭后调解失败的情况。